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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2024-07-15 阅读 2395

(中)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为全面做好常规维修工作,提高常规维修效率,特修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制度的实施,应该达到如下目标:

报修方便,维修及时;科学管理,责任到位;长效服务,师生满意。

二、维修申报

1、发现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管理责任人填写维修报告单,向总务处报修;教学楼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维修报告人需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总务处安排专人每星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对大范围的维修应在放寒暑假前作出全面计划,编造好预算,报校长室审批后,利用假期进行维修。

5、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先与总务处联系定价,到会计室交清维修款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急需维修的总务处可先进行维修,损坏责任人需在一周内将维修款交会计室,逾期没有上交的,总务处将对其进行通报。

三、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单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3、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校长审批,外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具体业务(维修费用、完成时间、监督验收等)由分管校长或由校长室指定专人负责。

4、对有些维修任务,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

1、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任务后,请申请人签字,并注明完成的时间和质量。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单并作出必要记录,供分管校长检查、分析学校财产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五、维修申报责任人

1、各部门、各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

3、走廊、楼梯、公共场所、公共活动区域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值周老师负责。

4、计算机室、报告厅财产报修由计算机老师和专管人员负责。

5、学生公寓设施的报修由物业生活指导老师负责。

6、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篇2:房屋租赁维修服务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部工作手册文件

――房屋租赁维修服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住户报修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及时、有效、有序的开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各种接报修工作的处理。

三、职责:

1.客服专员负责报修信息的记录与传递、结果确认、信息盘点上报、有偿维修收费、报修回访工作;

2.片区经理负责日常巡检的报修工作及具体报修工作的组织、检查与协调;

3.资产管理部负责《有偿维修服务收费价格一览表》的编制与呈批工作;

4.维修技工按公司服务标准负责维修服务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租户报修信息受理:

1)报修信息来源--租户报修、员工报修、其他人员报修;

2)报修记录--客服专员在5分钟内记录报修内容(包括:租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的具体内容、发生部位、预约维修时间、报修信息记录人等),填写在《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有偿服务维修单》中,并在《报修记录表》上登记。

3)信息传递--表单填写完毕后,客服专员及时向所属服务站维修技工派单并在《报修记录表》上做好登记;

2.报修处理:

1)维修类别--不收取费用的公共维修类、收取费用的有偿维修类。

2)有偿维修界定--户内灯具、开关、插座、门锁、龙头花洒、软管等在租户承租入住前检查状况是完好的,入住后出现损坏的属有偿维修服务;家私电器(床、柜、桌、椅、热水器、空调等)自然老化的不属有偿维修服务(人为原因损坏的除外),空调加冰种在入住1个以内的不属有偿维修服务(已入住超过1个月以上的按入住时间每个月公司承担10%有偿维修服务费标准计算);

3)维修实施--维修技工领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有偿服务维修单》后,携带相应工具及材料,按照约定上门维修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现场;未约定维修时间的,紧急维修情况的(停水、停电等影租户正常生活及其它存在危险隐患的情形)10分钟内到场处理,非紧急维修情况的按片区经理要求两天内完成维修处理。

4)报修问题处理结果--维修完成后片区经理/住户检验维修结果并在《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有偿服务维修单》上签字确认,维修技工于当天下班半小时前将单据交客服专员登记及存档。

5)有偿维修费用--有偿维修费用由客服专员专责收取并出具财务部发放的专用收据,每周星期一由客服专员核对费用后缴纳至财务部。

6)客服专员每月3日前统计上月有偿维修数据,填写《有偿维修汇总表》,呈交行政管理部。

3.维修回访验证及跟踪:

1)客服专员根据返单内容按《客户关系维护工作制度》中规定的相关回访事项进行回访,并将回访中不合格项进行再次跟踪处理。维修回访必须"一事一回访",回访形式可采取电话、微信、面谈等方式。

2)客服专员须每日查看、审核《报修记录表》的记录、处理过程;对超过两日未处理、因费用或其他责任问题不能明确处理时间及责任人的报修项目,移交片区经理跟进处理。

五、相关记录(表单):

1.ZC-QR-030《报修记录表》

2.ZC-QR-009《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

3.ZC-QR-010《有偿服务维修单》

4.ZC-QR-031《有偿维修汇总表》

六、支持文件

1.《有偿维修服务收费价格一览表》

2.《客户关系维护工作制度》

3.《维修服务工作标准》

篇3:汽车维修标准与计量管理制度

1、全厂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计量器具由厂部负责,并确定由计量员进行统一管理。计量员应按技监部门要求取得岗位证书,并接受技监部门的技术指导。

2、汽车维修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和本厂主修的各种车型技术资料等,必须分类保存,并建立索引目录。借阅者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用后迅速归还,不得私自留存,不得损坏遗失。

3、要及时收集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当新标准代替旧标准或某种车型淘汰后,原保存的该标准和资料经厂长批准后可以不在保存,但不得擅自处理。

4、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计量法规和规章。计量员应认真实施计量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有关台账,制定有关计划等,保证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以确保维修质量。

5、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维修必须严格按技监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如压力表、声级计、有关量具等),必须按规定的检定周期送技监部门检定,不得自行检定或维修。

6、一般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的检定,由计量员每年进行一次,对计量精度高或使用频率高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每半年进行一次。如遇本厂无能力检定和维护的,应送有关部门进行检定和维护。

7、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取得计量合格正后才能使用;对损坏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必须有计量合格证(即MG标志)方准使用。

8、凡超过检定周期而未送检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对达不到精度要求或误差较大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计量规定,作降级使用或报废更新。检定和维修结果及降级使用原因等必须及时记入设备台账中,以备后查。

9、使用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撞击。精密量具不得在粗糙的表面上测量。量具用后应擦干净,要防锈、防腐、防碰。使用检测仪器前必须先调“0”位,仪器如有失准或损坏,应送制造厂定点的维修站进行修理,严禁擅自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