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职责
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职责
一、制作并悬挂(张贴)考场路标、示意图、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安排表、考试规章及有关警示语、宣传口号。
二、按规定贴考场号、考位号、答辩室和侯考室标识。
三、按有关要求做好考场和考试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
四、于鉴定(考试)前四十分钟,打开考点、考场(答辩室、侯考室)的门。
五、负责监考和考务人员胸卡的发放与回收工作。
六、按照保密规定接收、保管、分发、传送密封完好的试卷。
七、准时发出鉴定(考试)开始和结束信号。
八、保障和操作影音播放设备按时、正常地运行。
九、维持考点秩序,及时制止、处理影响鉴定(考试)顺利进行的行为。
十、保持考场卫生、清洁,保证饮用水的供应。
十一、为考生和执考人员提供及时、常规的医药服务
篇2: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务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签收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出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技能操作)通知单》,并落实有关事宜。
2.根据鉴定项目要求,督促技术人员检查、调试设备,确保鉴定设施设备、工量具等齐全完好。
3.根据鉴定要求督促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做好考前的考场准备、考位布置和辅料配备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考务人员参加鉴定工作,应持证上岗(即佩带岗位胸卡,放置岗位公示插片),严格按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开考前30分钟,负责对考评员考勤,收取考评员移动通讯工具,分发《考评人员评分表》,并将考场状况和考前准备情况向考评员交底,引导考评员熟悉并检查场地与设备。
6.开考前30分钟,核对考生身份证(含社保卡、学生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协助电脑操作员组织好考生抽题和发放《技能考核通知单》、考号胸牌等工作。
7.每场开考前10分钟,负责引导候考区学员进入指定考位,等待考核,保证鉴定有序运转。
8.负责调度安排技术人员,协助做好考评有关辅助工作和鉴定中的相关协调工作。
9.整场鉴定结束后,回收《考评人员评分表》原件和评分对照表,填写并封合《职业技能鉴定情况鉴定所(点)记录表》,一并递交督考员封袋。
10.根据鉴定管理规定和相关职业鉴定内容的相应要求,妥善保管有关鉴定资料、鉴定工件等相关物品。
11.负责将由督考员当众封袋后的《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督考员记录表》、《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考评员记录表》、《职业技能鉴定情况鉴定所(点)记录表》和《考评人员评分表》原件、打印稿于当天或第二天送交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