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食堂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中学食堂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一、每餐由食堂管理人员对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试尝,每份不得少于10克,试尝后30分钟无异常反应方能向师生供应。
二、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三、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四、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五、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七、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八、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九、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篇2:ZX校食堂饭菜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中心校食堂饭菜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试尝留样,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备份。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250克以上),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并标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4.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备份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5.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试尝情况”等的试尝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5、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3:S市实小食堂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市实小食堂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1、严格把好采购、烹调、保管等几个关口;采购的蔬菜要新鲜,米、面、油大件食品要购买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肉类产品要到经畜牧局检查的定点摊位购买。
2、购回的食品生熟要分开存放,加工前必须先进行筛选、冲洗、浸泡、清洗等几个环节。
3、烹调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色鲜、味美,营养搭配,煮熟、煮透,坚决不用变质产品。
4、每样食品先由师傅提前30分钟试尝,没有异常情况反应后,才能提供给学生,并做好试尝留样记录。
5、每餐每样食品烹调后要留样,用专用冰箱在10℃以下冷藏,保存24小时后才能撤样处理,以备检查。特殊情况下可保留48小时。
6、每天三餐,每样食品都要作详细登记,由专人试尝,专人留样,随时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