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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密应急准备响应报告查处制度范本

2024-07-15 阅读 1868

安全保密应急准备与响应及报告查处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各部门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以下简称泄密事件)进行安全保密应急准备与响应报告查处程序,使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和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及时掌握事件的情况,加强对安全保密应急准备与响应报告查处的指导和监督,依据国家保密制度―《报告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规定》(国保发〔1999〕8号),结合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泄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第三条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图:

辨识潜在的安全保密因素

应急准备与响应及报告查处制度

应急准备与响应日常执行内容

保密检查工作管理

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本单位的潜在的、有可能产生的安全保密因素和风险因素为: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保密检查工作管理见《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

第六条应急准备与响应报告查处内容

一、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立即先口头向保密办报告简要情况,同时在24小时内向保密办提交书面报告。保密办核实后,及时向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报告。

二、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在接到发生泄密事件的报告后,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

书面向上级保密机构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口头报告简要情况。

三、报告泄密事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载体形式。

(二)泄密事件的发现经过。

(三)泄密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四)泄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五)泄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六)已进行或拟进行的查处工作情况。

(七)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四、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向上级保密机构书面报告泄密事件时,应及时组织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并在3个月内向上级保密机构书面报告查处结果,填写并上报《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表》或《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结案报告表》。因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查处工作未能结案,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查处结果时,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查处进展情况。

五、报告泄密事件查处结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泄密事件的发生发现过程。

(二)泄密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造成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

(四)对有关泄密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五)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

第七条对发生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不按本规定及时向保密办报告,故意拖延报告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八条发生泄密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组织的查处。对查处工作不配合或隐瞒事实真相,导致查处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要追究有关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发生泄密事件后具体惩罚办法按照《保密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范文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二、工作人员要熟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三、不得随意复制保密数据和扩大涉密范围,如有确需复制的数据、文件、材料,应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制。

四、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本单位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单位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本单位秘密。

五、坚持涉密计算机及系统不得入网,和外网进行物理隔断。不得插用非本办公室的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

六、凡入网的计算机不得涉密,即不得存储、处理、传递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

七、笔记本电脑因工作原因经常带出,不得存储保密数据及信息。如确需存储保密信息,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并记录。

八、涉密机器要配备必要的保密措施,尽量采用成熟的、经有关部门认可的综合技术防范手段。

九、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需经领导同意并记录。

十、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篇3: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了提高农廉网的安全性,确保农廉网安全、正常、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农廉中心及服务站、室要切实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的管理,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别是要注意登录用户名和口令的管理,定期更改,加强保护,不得外泄,防止他人登录系统。

第三条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并要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定期更新病毒库,定期杀毒。

第四条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操作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严禁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严禁将机内文件设定为网络共享文件。

第六条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第七条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

第八条工作人员要保守单位秘密,不得有意无意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