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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有效教学评估细则

2024-07-15 阅读 6144

e实验小学有效教学评估细则

(20**年9月修订)

根据学校《有效教学评估制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分项目评估打分操作要点

1.备课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备课不及时,无教案就上课(即有缺、漏备现象),每次扣5分。

②整篇抄袭或使用旧教案,每篇扣5分。

③经学校同意采用集体备课形式,须每篇教案均有实质性修改意见或教后反思,每缺少1篇扣5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教案或教学后记发表或参评获奖,分校、片、市、大市、省、国家6级,相应加2、4、6、10、12、15分(获奖非一等奖打对折加分)。

2.上课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学校评课等第低于“良好”,扣10分;低于“合格”,扣20分。

②上课不准时进课堂、随意并班上课、随意让(占)课时、随意拒绝(阻止)学生正常上课等,每次扣5~10分。

③课上发生教育事故,每次扣5~100分。

④学生课堂常规差,教师不采取或无力采取有效措施,扣5~2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承担公开课分校、片、市、大市、省、国家6级,相应每次加2、4、6、10、12、15分。

②参加评优课分校、片、市、大市、省、国家6级,相应每次加4、8、10、15、20、30分。(学校评课得“优”参照加分,获奖非一等奖减半加分。)

3.训练(布置和批改作业)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作业本不齐,无正当理由,缺1本,扣5分。

②作业量明显不足,课本上习题未完成,扣10分。

③错批、漏批、订正不复批等,每次扣5分。

④制作类作业未要求学生完成,或学生完成后未批阅,或不记载成绩,或成绩记载不齐等,酌情扣5~1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作业批改细致,能写指导、鼓励性评语,酌情加5~10分。

②作业内容、形式和批改的方式等有实质性、长期的改革创新举措,酌情加5~10分。

4.辅导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因辅导学生而随意不让学生正常上课,每次扣5分。

②辅导时发生教育事故,每次扣5~100分。

③辅导学生时,体罚或变相体罚(包括歧视、辱骂等)学生,每次扣5~2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分片、市、大市、省、国家6级,相应加4、8、10、15、20、30分。(多人参加竞赛或同一系列逐级比赛的,一般按最高一个获奖等次计。获奖非一等奖减半加分)。除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以外,辅导学生有成果的,酌情加5~10分。

②辅导学困生有典型事例,成效显着的,酌情加5~20分。

5.考试或考查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试卷命题抄袭原有试卷,每次扣10分。

②监考不严导致考场纪律松懈,或考前故意泄密影响考试信度,每次扣20分。

③根据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造成负面影响,每次扣10~5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通过考试、考查,认真分析情况,积极寻找提高学生学习质量的对策,并切实实施,取得成效,酌情加5~20分。

②根据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探索改革考试考查和学生成绩评定的办法,并切实实施,取得成效,酌情加5~10分。

6.组织活动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无故拒绝接受校级社团辅导工作的,扣10分。

②非语数英学科的教师无故无校级社团辅导的,扣5分。

③无故拒绝接受学校中心活动的组织、管理、辅导等工作,每次扣10分。

④组织学生活动时,教育或管理不力,导致纪律松懈,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2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参加校级社团辅导,每团加10分;期末社团辅导工作考评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

②在学校开展的中心活动中,学生团体取得成绩,主要辅导教师者加5~10分。

③能创新性地开展课外活动,组织严密,效果好,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酌情加5~10分。

7.指导学生自学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对待指导学生自学工作态度消极,没有任何实质性举措的,扣20分。

②对学生的预习、自学等任务缺少指导和反馈评价的,扣1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参加学校“苏州市指

导学生自学实验项目”并开展相应工作的,加10分。

②师生获得上级“指导学生自学”方面的奖励的,酌情加5~20分。

8.教学质量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班级合格率低于市定标准(语文98%,数学98%,英语95%,其他90%),扣5~20分。

②班级优秀率低于年级优秀率,扣5~10分。

③班级平均分低于年级平均分,扣5~10分。

④班级合格率、平均分等指标较上一学期明显下降,无正当理由的,扣5~2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班级合格率高于市定标准(语文98%,数学98%,英语95%,其他90%),加5~20分。

②班级优秀率高于年级优秀率,加5~10分。

③班级平均分高于年级平均分,加5~10分。

④班级合格率、平均分等指标较上一学期明显上升,加5~20分

二、评估程序和评估得分的计算方法

每学年分上、下两个学期各进行八个项目的评估,最后合计两学期的评估结果,给出综合评价。

1.每学期,对每位教师每个项目进行评价。对每个项目评价时,按如下程序进行:

(1)自评:教师填写自评表,准备相关的备考核资料。

(2)生评:可以结合班级日志的记载,采用问卷、访谈等形式,了解教师有效教学的情况,给教师作出评价。

(3)组评:同教研组教师对评估对象的有效教学进行评估,可以结合教研活动、七认真检查等活动开展,作出评价。

(4)校评:考核小组采用巡课、推门听课、听课等方式,对教师的有效教学作出评价。

每个程序的评价均给出等第和得分。等第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相应得分为优秀(90-100分)、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和不合格(0-59分)。

2.考核小组根据以上四个评价结果,也给出等第和得分两种评价结果。具体计算方法为:自评×0.15+生评×0.1+组评×0.3+校评×0.45。根据得分确定教师每学期的有效教学评估得分。

3.学年末,对两学期的得分进行合计,并取平均分,作为教师每个项目的学年考评得分。最后按“备课得分×0.15+上课得分×0.2+训练得分×0.15+辅导得分×0.1+考试得分×0.1+活动得分×0.05+指导自学得分×0.05+教学质量得分×0.2”计算教师学年有效教学评估得分,评估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教师为“有效教学合格教师”,其中排名靠前的30%为“有效教学优秀教师”,评估得分小于60的教师为“有效教学不合格教师”。

篇2:实验小学有效教学评估细则

e实验小学有效教学评估细则

(20**年9月修订)

根据学校《有效教学评估制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分项目评估打分操作要点

1.备课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备课不及时,无教案就上课(即有缺、漏备现象),每次扣5分。

②整篇抄袭或使用旧教案,每篇扣5分。

③经学校同意采用集体备课形式,须每篇教案均有实质性修改意见或教后反思,每缺少1篇扣5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教案或教学后记发表或参评获奖,分校、片、市、大市、省、国家6级,相应加2、4、6、10、12、15分(获奖非一等奖打对折加分)。

2.上课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学校评课等第低于“良好”,扣10分;低于“合格”,扣20分。

②上课不准时进课堂、随意并班上课、随意让(占)课时、随意拒绝(阻止)学生正常上课等,每次扣5~10分。

③课上发生教育事故,每次扣5~100分。

④学生课堂常规差,教师不采取或无力采取有效措施,扣5~2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承担公开课分校、片、市、大市、省、国家6级,相应每次加2、4、6、10、12、15分。

②参加评优课分校、片、市、大市、省、国家6级,相应每次加4、8、10、15、20、30分。(学校评课得“优”参照加分,获奖非一等奖减半加分。)

3.训练(布置和批改作业)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作业本不齐,无正当理由,缺1本,扣5分。

②作业量明显不足,课本上习题未完成,扣10分。

③错批、漏批、订正不复批等,每次扣5分。

④制作类作业未要求学生完成,或学生完成后未批阅,或不记载成绩,或成绩记载不齐等,酌情扣5~1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作业批改细致,能写指导、鼓励性评语,酌情加5~10分。

②作业内容、形式和批改的方式等有实质性、长期的改革创新举措,酌情加5~10分。

4.辅导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因辅导学生而随意不让学生正常上课,每次扣5分。

②辅导时发生教育事故,每次扣5~100分。

③辅导学生时,体罚或变相体罚(包括歧视、辱骂等)学生,每次扣5~2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分片、市、大市、省、国家6级,相应加4、8、10、15、20、30分。(多人参加竞赛或同一系列逐级比赛的,一般按最高一个获奖等次计。获奖非一等奖减半加分)。除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以外,辅导学生有成果的,酌情加5~10分。

②辅导学困生有典型事例,成效显着的,酌情加5~20分。

5.考试或考查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试卷命题抄袭原有试卷,每次扣10分。

②监考不严导致考场纪律松懈,或考前故意泄密影响考试信度,每次扣20分。

③根据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造成负面影响,每次扣10~5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通过考试、考查,认真分析情况,积极寻找提高学生学习质量的对策,并切实实施,取得成效,酌情加5~20分。

②根据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探索改革考试考查和学生成绩评定的办法,并切实实施,取得成效,酌情加5~10分。

6.组织活动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无故拒绝接受校级社团辅导工作的,扣10分。

②非语数英学科的教师无故无校级社团辅导的,扣5分。

③无故拒绝接受学校中心活动的组织、管理、辅导等工作,每次扣10分。

④组织学生活动时,教育或管理不力,导致纪律松懈,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2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参加校级社团辅导,每团加10分;期末社团辅导工作考评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

②在学校开展的中心活动中,学生团体取得成绩,主要辅导教师者加5~10分。

③能创新性地开展课外活动,组织严密,效果好,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酌情加5~10分。

7.指导学生自学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对待指导学生自学工作态度消极,没有任何实质性举措的,扣20分。

②对学生的预习、自学等任务缺少指导和反馈评价的,扣1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参加学校“苏州市指

导学生自学实验项目”并开展相应工作的,加10分。

②师生获得上级“指导学生自学”方面的奖励的,酌情加5~20分。

8.教学质量

(1)对照要求,综合组内、片内平时检查和校内视导、期末检查情况,酌情给100~90、89~70、69~60、59~0分。

(2)凡存在以下问题,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扣分。

①班级合格率低于市定标准(语文98%,数学98%,英语95%,其他90%),扣5~20分。

②班级优秀率低于年级优秀率,扣5~10分。

③班级平均分低于年级平均分,扣5~10分。

④班级合格率、平均分等指标较上一学期明显下降,无正当理由的,扣5~20分。

(3)凡有以下实绩,在第(1)项得分基础上,再据实加分。

①班级合格率高于市定标准(语文98%,数学98%,英语95%,其他90%),加5~20分。

②班级优秀率高于年级优秀率,加5~10分。

③班级平均分高于年级平均分,加5~10分。

④班级合格率、平均分等指标较上一学期明显上升,加5~20分

二、评估程序和评估得分的计算方法

每学年分上、下两个学期各进行八个项目的评估,最后合计两学期的评估结果,给出综合评价。

1.每学期,对每位教师每个项目进行评价。对每个项目评价时,按如下程序进行:

(1)自评:教师填写自评表,准备相关的备考核资料。

(2)生评:可以结合班级日志的记载,采用问卷、访谈等形式,了解教师有效教学的情况,给教师作出评价。

(3)组评:同教研组教师对评估对象的有效教学进行评估,可以结合教研活动、七认真检查等活动开展,作出评价。

(4)校评:考核小组采用巡课、推门听课、听课等方式,对教师的有效教学作出评价。

每个程序的评价均给出等第和得分。等第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相应得分为优秀(90-100分)、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和不合格(0-59分)。

2.考核小组根据以上四个评价结果,也给出等第和得分两种评价结果。具体计算方法为:自评×0.15+生评×0.1+组评×0.3+校评×0.45。根据得分确定教师每学期的有效教学评估得分。

3.学年末,对两学期的得分进行合计,并取平均分,作为教师每个项目的学年考评得分。最后按“备课得分×0.15+上课得分×0.2+训练得分×0.15+辅导得分×0.1+考试得分×0.1+活动得分×0.05+指导自学得分×0.05+教学质量得分×0.2”计算教师学年有效教学评估得分,评估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教师为“有效教学合格教师”,其中排名靠前的30%为“有效教学优秀教师”,评估得分小于60的教师为“有效教学不合格教师”。

篇3: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审计制度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审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独立监督和评价医院内部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以促进院内各部门强化内部管理.

一、审计范围

  1、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2、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5、各种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6、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医院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7、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财务管理的审计

  (二)对会计凭证进行审计:

  (三)对会计账簿审计:

  (四)对财务收入进行审计:

  (五)对财务支出进行审计:

  (六)对货币资金审计:

  (七)对负债进行审计:

  (八)对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三、审计流程

  1、审计科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主管院长的意见,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审计科根据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事项和审计方式,向被审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部门应按规定做好审前的准备工作。

  3、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时,应编制审计方案,收集有关资料,取得审计证据和证明材料,填写审计工作底稿。

  4、审计终结时,审计科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部门意见。被审计部门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5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科,逾期视为无异议。

  5、审计科将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报主管院长审批。经批准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要及时送达被审计部门。

  6、审计科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和结果。

  7、审计科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