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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社会监督制度

2024-07-15 阅读 5822

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5.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和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1公开常时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6)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篇2:(医院)社会监督员制度

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进一步端正行业风气,树立行业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体系,提高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廉洁行医的自觉性,多方面了解社会各界对医院行风状况的客观反映,促进医院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监督员的聘请。由医院从有关单位聘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政策水平的关心医院发展、具有责任心的人员,医院颁发聘书。

二、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如工作调动,身体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胜任工作者,经医院与社会监督员所在单位协商,可更换或增补,同时原聘书自动作废。

三、医院每年召开社会监督员会(活动)1―2次,会议(活动)议程:医院领导报告工作,对上一次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改进工作的答复。社会监督员将平时收集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发言,或医院组织监督员深入病区了解情况,再反馈意见、建议。或医院写出主题,社会监督员广泛征求意见,并反馈。会议时间由医院确定。

四、社会监督员应充分发挥自己的联系纽带作用,加强和身边的人员联系,获取信息。若遇重大线索,应及时反馈医院,并协助调查和解释说明。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记录,并逐条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对意见中属于情况不明或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应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共识和谅解。

五、社会监督员职责与权利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卫生工作方针、医院管理规定及物价政策,并向社会宣传。

(二)主动了解医院情况,对医院执行政策、法规、医疗服务质量及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医院管理、医院环境等方面实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以关心医院、支持医院、树立医院形象为己任,向社会介绍医院情况,协助医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促进医院与社会各界的相互理解。

(四)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我院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合理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深入医院听取患者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评价,广泛听取、了解、收集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医院医疗、服务、行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过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医院反馈。

(五)对医院行风建设、业务建设等提出书面整理意见和建议,一年两次向医院反馈。

(六)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医院各部门和医务人员违纪违法的检举和控告。

(七)对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卫生方针政策和执行卫生行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八)对医院各部门和医务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

(九)积极认真的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能为医院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设性意见。

(十)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和社会监督员联系,随时接待社会监督员的来访、来信并负责答复。

六、监督内容:

(一)医院开展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反商业贿赂教育和树立先进典型的情况。

(二)医务人员着装仪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医患沟通、服务技能是否让广大群众满意情况。

(三)医疗流程是否合理、便捷及便民服务措施推广等情况。

(四)医院是否存在“滥检查、滥开药、滥用材、乱收费”等损害病人利益的情况。

(五)医务人员有无收受患者“红包”和药品、器械、耗材经销商“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情况。

(六)医院是否按有关规定对医务人员违反行业纪律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情况。

(七)医院卫生部、省卫生厅要求向社会公示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是否执行情况。

(八)医院是否按国家和卫生厅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对中标药品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九)医院综合管理,包括环境治理、后勤保障等综合管理情况。

七、监督范围和方式

(一)医院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凭社会监督员证在医院各科室开展监督检查。

(二)社会监督员对医院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群众的举报、投诉等,原则上采取书面形式向医院行政职能部门反映,行政职能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除向当事人回复外,应通报给社会监督员。

(三)社会监督员的监督方法可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也可以召开病人及陪人座谈会,约见有关医务人员,查阅医院有关信息等。

篇3:N医院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

附属医院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密切医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医院行风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监督员的组成

社会监督员一般由社区群众代表担任,由6~8人组成,由医院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和《**市第一医院行风监督证》。社会监督员的聘请以本人自愿为前提,聘期两年,期满后可以调整或续聘。

二、社会监督员的条件

(一)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热心医疗卫生事业。

(二)坚持原则,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监督工作需要。

三、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一)了解宣传医院行风建设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及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政策。

(二)收集并向医院反馈病人及其家属、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医疗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深入病房、门诊等窗口科室(岗位)调查了解医院的行风状况,将病人反映的意见或投诉,及时向医院反馈,由医院调查核实,亦可在向医院反馈后自行进行必要的查访核实。

(四)根据医院的安排要求,参加行风评议、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有关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明查暗访、社会调查等工作,并及时向医院作出书面反馈,积极为医院行风建设建言献策。

(五)承办医院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社会监督员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医院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二)接到群众对医务人员及其他职工违反规章制度情况的反映,有权向有关科室和个人咨询、核实情况,医务人员及其他职工不得推诿拒绝。

(三)对在行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医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邮件或上门的方式向医院纪委、纠风办反映。

(四)对所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有知情权。

(五)有权对全院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打击报复。

五、社会监督员的义务

(一)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不以权谋私,不接受任何医院个人的吃请或收受好处。

(二)关心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经常主动了解社会各界对我院医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医院反映。

(三)监督检查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向社会发表表态性处理意见、接受新闻媒体相关采访,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不传播、不发布负面言论。

六、日常管理

(一)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因健康、迁居外地等原因不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医院予以解聘,公示作废其聘书,并择期补聘。

(二)社会监督员到医院开展行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的,应事先与医院纠风办取得联系。

(三)建立医院与社会监督员沟通、联系机制,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就医院近阶段行风建设情况与社会监督员进行交流,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社会监督员反映问题的落实、反馈机制。院纪委、纠风办及时调查、核实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五)若发现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损害医院形象等不良行为的,医院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