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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管理制度范文

2024-07-14 阅读 3913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1】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

篇2:易燃油品及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油品及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汽油柴油稀料氧气乙炔乙醇丙酮硫酸盐酸碱类油漆

3.职责

安环处负责监督检查;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实施、保证工作

4管理要求:

4.1人员管理:

做好全员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环境保护和安全意识;对具体的物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防患于未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轻易放过一个不安全因素。

4.2采购管理:

4.2.1各单位根据生产和生活所需的易燃油品及化学品,根据《物资采购计划管理》的要求编制采购计划,在实施采购时一定要遵守国家对易燃、油品及化学品的管理规定,选择有国家认可的,有生产经营资质的厂家和单位,尤其是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的要求,优选低含硫量、低污染、低毒性、低腐蚀性的产品。

4.2.2采购时应向供方索取所购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等相关材料,并将信息传递给使用部门。

4.3搬运及储存管理:

4.3.1库房管理:易燃、油品及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专用场地,并设专人管理;库房附近应当配备消防和灭火设施,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专用库房不应与生活区及其它设施在一起,库房内应阴凉、干燥、通风,地面应是硬质地面并具防渗措施,库房员要经常检查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情况,发现渗漏、破损等及时采取措施,库房内要有符合规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3.2氧气、乙炔具体管理要求:验收中应查看钢瓶上合格标志,有无安全帽,气阀处不得沾染油脂和油污及有机粉末(高压氧遇油脂及有机物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不漏气,必要时用橡皮管插在气阀上,一端插入水盆,检查是否漏气。搬运时不得顺道滚动,拖拉。装车时应平放,瓶口向一方空隙处填紧密,以防滚动撞击发生危险,搬运人员不要戴油污手套操作。保管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专用库房(棚),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最好直立存放在木格或铁格架内,室温不宜超过38度。瓶口螺丝禁止上油,不能和油脂和可燃物接触。

4.?3.3乙醇是一级易燃物,无色或淡黄色,有酒精闪点14度,易燃、易挥发,其蒸气易着火爆炸,验收时应查看容器是否密封完好无损。

4.3.4丙酮是一级易燃物,闪点—10度,易燃、易挥发,有毒和麻醉性,应查看容器是否密封完好。

4.3.5硫酸、盐酸为强酸类,腐蚀性极强,注意不要沾染皮肤、衣物,坛罐、桶口必须密封,分别存放于危险品专用库房或露天料场,不可与有机物、易燃物、氧化剂、盐类、电石、烧碱共储。露天存放时,硫酸、盐酸坛口可用石膏密封,并用碗盖好,以防雨水进入发生爆炸,稀释时只能将酸慢慢倒入水中,切忌将水倒入酸中。

4.3.6烧咸:为碱性腐蚀品,白色略带青色,如呈灰黑色或黄棕色或溶化都是不正常现象,容器要完好,储存于一般库房,专用料区,但不可与酸类共储,防止受潮,与有机物、引火物隔离,消防可用水。

5.对油品的具体管理:

主要在车辆用油管理及油库的管理;具体办法应执行《能源节约管理规定》和《相关方控制程序》。

6.紧急情况的响应:

易燃、油品及化学品在运输、贮存和使用中发生危险和重大影响时,应执行《应及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7.检查与考核:

公司主管部室每年定期检查二次,分半年度和年度检查。其它时间不定期检查。

篇3:燃油接卸车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燃料汽车运输卸油联系管理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燃料接卸车联系制度

2.1.1燃化部燃料专工接到物资供应部进油的通知,确定进油车辆及数量。

2.1.2燃化部燃料专工立即通知化验室班长对油车进行油质取样检验工作。要求:进油车辆出示本车次出厂检验报告单,化验室依照油车出厂检验报告单对油质进行检验。

2.1.3燃化部燃料专工应通知当班班长及燃油泵值班员做好卸油前的准备工作。并通知燃化部安全员做好卸油监护及安全检查工作。

2.1.4燃化部化验室班长应及时向燃化部燃料专工通知油质化验的情况。当接到燃化部化验室班长油质合格通知后,燃化部燃料专工通知地磅员、物质供应部人员共同对油车进行重车的过磅登记。要求过磅单一式三联。油车司机应主动出示本车次出厂过磅报告单,交地磅员核对。当接到燃化部化验室班长油质不合格的通知后,燃化部燃料专工及时通知物资管理部人员,拒绝卸油,并及时汇报燃化部领导。

2.1.5当油车过重磅结束后,燃化部燃料专工应及时通知班长及燃油泵值班员。燃油泵值班员接到“油质合格并已过衡,可以卸油”的命令后,才允许进行卸油。

2.1.6卸油结束后,燃化部燃料专工通知地磅员、物资供应部人员共同对油车进行空车过磅登记,地磅员计算出卸油数量。经各部门签字认可。

2.1.7当油车过空磅结束后,燃化部燃料专工通知燃油泵值班员说明卸油数量,值班员应按规定做好卸油记录。

2.1.8燃化部化验室班长应及时将油质检验报告单交到燃化部燃料专工,燃料专工负责存档。燃料专工及时将公司过磅单交到燃化部综合事务员处,进行结算。

2.2接卸车的安全管理

2.2.1打开并固定好南侧油库门。

2.2.2严禁油车司机及外人进入油库。

2.2.3油车进站时,协助行车人员对好车位,检查油车必须有接地线,并已做好油车防溜措施和接地装

置。

2.2.4在卸油中如遇雷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

2.2.5卸油管及油车接头应无泄漏现象,发现泄漏现象应立即停止卸油,进行处理。

2.2.6参与卸油工作的所有人员,禁带火种,严禁吸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2.7打开油车上盖,严禁用铁器敲打。开启上盖时应轻开,人应站在侧面。

3检查与考核

3.1由安全监察部、生产管理部按本标准进行检查。

3.2按《事故、障碍、异常定性标准》及《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