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制度内容格式
药品双十制度
1、加强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净化行业风气,减轻群众负担,有效遏制医务人员乱开“大处方”、“高价药”等行为,
2、依据河南省卫生厅推行的医院管理“十大指标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医院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全面落实药品“双十”制度,规范医院的用药行为。
3、药品“双十”制度,即每个季度统计医疗机构使用量最大的前十种药品名单和前十种药品中每种药品开方量最大的前十名医师名单。
4、医院将“双十”统计结果每月在单位大厅内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
5、对连续3个月进入被监控医师给予以警告谈话、限制处方权、经济处罚、医德考评扣分、院内通报批评等处理等。
6、对连续3个月进入被监控的药品或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用药异常情况的、采取限制用量、取消采购等措施处理,促进阳光用药、合理用药。
药品统方制度
一、统方是指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是指医院中个人或部门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部门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信息和耗材量信息的行为。
二、严禁院内任何的岗位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进行统方,
使医药营销人员获取我院医务人员或部门用药及耗材使用的相关信息。
三、医院严禁工作人员参与以下统方行为:
(1)利用工作之便,为医药营销人员进行统方,提供用药量、耗材使用量等相关的信息。
(2)利用工作之便或个人关系,为医药营销人员与本院有关人员或部门牵线搭桥,提供统方便利;
(3)担任企业的医药代表,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在本院的代理人,进行私下统方活动。
(4)未经医院批准或授权的其他统方行为。
四、加强医院计算机信息管理,对临床用药统计分析程序实行严格的权限设定,对各个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医院信息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与本业务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医院用药管理系统。
五.严禁对外泄漏医院内部有关药品监控管理的信息,医院内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在执行用药动态检测管理制度时,超范围或泄漏用药的有关信息。
六、医院将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对统方实施监控,每位员工都有反商业贿赂的责任,及时反对、阻止、举报统方行为,医院对举报人员予以保密。
七、对于违反本规定参与统方但尚未触犯刑律的人员,医院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2:双十制度内容格式
药品双十制度
1、加强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净化行业风气,减轻群众负担,有效遏制医务人员乱开“大处方”、“高价药”等行为,
2、依据河南省卫生厅推行的医院管理“十大指标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医院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全面落实药品“双十”制度,规范医院的用药行为。
3、药品“双十”制度,即每个季度统计医疗机构使用量最大的前十种药品名单和前十种药品中每种药品开方量最大的前十名医师名单。
4、医院将“双十”统计结果每月在单位大厅内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
5、对连续3个月进入被监控医师给予以警告谈话、限制处方权、经济处罚、医德考评扣分、院内通报批评等处理等。
6、对连续3个月进入被监控的药品或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用药异常情况的、采取限制用量、取消采购等措施处理,促进阳光用药、合理用药。
药品统方制度
一、统方是指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是指医院中个人或部门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部门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信息和耗材量信息的行为。
二、严禁院内任何的岗位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进行统方,
使医药营销人员获取我院医务人员或部门用药及耗材使用的相关信息。
三、医院严禁工作人员参与以下统方行为:
(1)利用工作之便,为医药营销人员进行统方,提供用药量、耗材使用量等相关的信息。
(2)利用工作之便或个人关系,为医药营销人员与本院有关人员或部门牵线搭桥,提供统方便利;
(3)担任企业的医药代表,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在本院的代理人,进行私下统方活动。
(4)未经医院批准或授权的其他统方行为。
四、加强医院计算机信息管理,对临床用药统计分析程序实行严格的权限设定,对各个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医院信息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与本业务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医院用药管理系统。
五.严禁对外泄漏医院内部有关药品监控管理的信息,医院内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在执行用药动态检测管理制度时,超范围或泄漏用药的有关信息。
六、医院将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对统方实施监控,每位员工都有反商业贿赂的责任,及时反对、阻止、举报统方行为,医院对举报人员予以保密。
七、对于违反本规定参与统方但尚未触犯刑律的人员,医院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3: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临床路径工作持续有效深入开展。
二、范围
适用于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成员。
三、内容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由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持。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分为日常工作和召开会议两部分。
1、 日常工作
(1)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所有成员在各自岗位上对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收集各自岗位上发现的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上报给委员会秘书,由秘书负责汇总整理。
(2各成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各相关专业的学术活动及临床路径方面的会议,不断更新知识。
2、 召开会议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各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会议;每年组织相关专家,对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
(1)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如主任委员不能参会,可由主任委员指定副主任委员主持。
(2)会前成员根据所在医院分管的工作范围,收集资料,归纳分析后做出议题。
(3)议题递交大会秘书,呈递主任委员审核,并确定会议时间、地点。
(4)会议参会委员尽可能全部参加,部分议题范围确实局限,可按相关成员选择参会人员。
(5)建立专门会议登记本,记录各委员发言,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实施科室。
四、支持性文件
1、《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2011年版)》
2、《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卫生部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