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2024-07-14 阅读 4548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

一、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第三条雇用限制

(一)年未满16岁者不得雇用。

(二)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三)雇用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雇用

(一)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二)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

第五条投保

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厂工作。

第六条管理

(一)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二)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二、员工缴存印鉴卡规定

(一)凡本公司员工已于到职时应缴存印鉴卡三份经呈核后分存总务科、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保管。

(二)员工于处理公务或支领款项时,均应使用与已缴存印鉴卡上的同一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

(三)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应负责核对各员工所使用印章是否相符。

(四)员工因印鉴遗失或其他原因申请更换时,均应另填盖新印鉴卡三份,经呈核后连同原印鉴卡分存总务科、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保管。

(五)员工于调职时原单位主管应将该员印鉴卡移交新单位主管保管。

(六)员工于离职生效日期起,即为印鉴停止使用日期。

(七)员工的印鉴得登记两颗,限正楷正方形及扁形各一颗。正方形的大小规格为一平方厘米,扁形直0.4厘米,横一厘米,姓名横列。

(八)本规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三、员工守则(A)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四条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八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五)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给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四、员工守则(B)

第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腐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厂。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者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三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四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

第四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一日论处。

第五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迟到每次扣100元,拨入福利金。

3.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应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聘用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用,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

第四条公司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二寸免冠照片2张。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

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

4、未到法定工作年龄者(十六周岁);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有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

6、公司认为不宜聘用人员者。

第七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先经试用六个月(特聘人员除外),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员工的权利:

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3、享受对公司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的

权利;

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权利;

5、对违法违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九条员工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尽心尽责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

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3、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

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5、发现事故隐患和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及

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有效防止;

6、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节约,杜绝浪费;

7、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

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四章请假

第十条公假:

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

2、须应到政府有关部门急需办理的事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加油站员工管理制度

为了使加油站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做到责任到人,纪律严明,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能自觉遵守,随时检查自己的工作,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

1.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能擅自离岗,做到周到服务,礼貌待人。

2.站内人员考勤统一接受管理,并设置专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标准考勤时间为: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3.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4.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5.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7.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旷工1天,扣款100元,旷工半

天,扣款50元,迟到、早退者,从上班正点起,下班作息时间计,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款10元,余者累加。

8.故意破坏生产设备,损坏生产工具、办公用品,影响到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除照价赔偿外,停发当月月奖。

9.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的加油记录,并打扫大厅、值班室的卫生;其它时间也必须及时到岗,认真负责。

10.值班时间值班人员若无故离岗,或不履行值班职责,则取消当月值班权利,停发当月值班工资和月奖。

11.所有人员应与司机、送油人、以及外单位的同志应和睦相处,友好协作,树立加油站的良好形象。

12.加油员应严格按照加油程序进行加油,加油员不得任意涂改加油本上的加油数量,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13.加油员对每一辆车应认真核对加油本,对无证车辆、车本不对应(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许加油,并做好数量记录,做到不长油、不短油,且要监督司机签字。

14.加油员一般不得接触现金(只有一人值班时除外),如有现金加油,必须先开票、再加油。

15.站内员工之间应团结一致,体现团队精神,不能吵架、打架,违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16.晚上结帐时如有加油车,需保证加油车加油,随后算帐。

17.记录员应认真记录,做到日结日清,保证数据、单位的准确性。

18.记录员对收据一定要负责,金额与数量不能多开或少开。

篇3:酒店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酒店员工管理制度(七)

一、员工更衣箱与钥匙的管理规定

(1)员工更衣箱专为存放及更换员工制服而设,不得存放食物或其他违禁物品。(2)员工应保持更衣箱整齐、清洁与干燥、卫生。

(3)员工不得将酒店公物及个人贵重物品存放在更衣箱内。

(4)员工进店工作后,人资质检部负责为其办理更衣箱使用手续。并发放一把钥匙,供员工本人保管使用。(5)员工必须爱护使用更衣箱钥匙,妥善保管,不得私配与出借他人使用。若有遗失,照章赔款并办理补领手续。

(6)如发现更衣箱被撬窃,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酒店保安部查处。

(7)酒店保安部有权与人资质检部随时联合抽查员工更衣箱,以确保列衣箱的安全正常使用。

(8)员工调离酒店,必须将更衣箱钥匙完好地交还给人资质检部。

二、员工工作证与工号牌的管理办法

(1)酒店人资质检部统一发放给员工的证件主要有工作证、员工证、名牌三种。其中工作证为全体员工的工作身份证件;员工证与名牌分别为酒店后勤部门与前台见客工种员工佩带的识别身份证件。

(2)员工出入酒店必须出示工作证,接受酒店保安部的检查。

(3)酒店前台见客工种员工到岗位后必须佩带刻有本人姓名或工号的名牌;酒店后勤部门员工到岗后必须佩带印有本人姓名、部门及照片的员工证。

(4)员工必须爱护使用工作证、员工证及名牌,不得转借他人或涂改、伪造,违者由人资质检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5)员工如遗失或损坏工作证、员工证或名牌的,需办理申请手续,向人资质检部要求补发或修理。

(6)员工调离酒店前,必须将本人工作证、员工证或名牌完好地交还给人资质检部。

三、员工钟卡、签到与考勤统计的管理办法

(1)全体员工考勤的钟卡、签到簿及考勤表均有各部门秘书(内勤)和人资质检部负责管理。(2)员工上下班必须由员工通道出入,并打钟卡,钟卡由钟卡室保管,员工不得擅自取走钟卡或涂改钟卡;员工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钟卡。

(3)员工上下班以在部门岗位签到与签出时刻计出勤时间,员工钟卡上时间作为本人是否在酒店内以核对考勤的参考,员工签到簿上的时间作为考勤依据。

(4)每月5日前,人资质检部将员工钟卡汇总后送各部门秘书(内勤),由秘书(内勤)负责将钟卡、签到簿、排班表逐一核对并填写员工考勤汇总表,经由部门经理审查签名后,送人资质检部核定备案。

(5)员工签到簿、考勤汇总表由人资质检部统一印制、发放及回收保管。

(6)人资质检部负责对员工考勤事宜的查询及处理。

四、员工就餐卡(券)的管理办法

(1)人资质检部是负责员工就餐卡(券)的主管部门,员工餐厅(食堂)是员工就餐卡(券)的使用管理部门。

(2)人资质检部负责员工就餐卡(券)的设计、印刷、保管、发放、管理工作。

(3)人资质检部于每月底将下月就餐卡发至各部门秘书(内勤)处转交各员工使用,每月换卡一次,旧卡由员工餐厅在当月最后一餐时收回。

(4)员工按部门班次及酒店规定凭就餐卡在员工餐厅享受免费工作餐,就餐卡不得擅自涂改、伪造及转让别人使用,否则将给予纪律处分。

(5)员工加班及酒店外来人员用餐,均凭人资质检部发放的就餐券进入餐厅使用。(6)员工如遗失就餐卡,须办理补买手续,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到人资质检部自费购买新书。五、员工通道管理规定

(1)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非紧急情况,禁止使用其他出入口。

(2)员工上班进入员工通道必须主动向保安值勤人员出示证件。

(3)员工下班走出员工通道必须主动接受保安值勤人员对包袋、包裹的检查。

(4)部门经理以下人员非业务需要,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走出酒店。

(5)未经批准,员工不得穿着制服离开酒店。

(6)禁止员工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进入酒店。

(7)员工携带酒店财物出门,必须持由部门经理签字的有效出门证。

(8)员工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如照相机,录音机等,应寄放在员工出入处保安值勤办公室,不得带入酒店。六、员工超时和加班工作的管理办法

(1)员工在所在部门正常的工作条件下,难以按时按量完成部门工作,在工作时间外的额外劳动时间为超时工作。

(2)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内,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享受休假而上班作为加班工作。

(3)部门经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部门工进行超时或加班工作,员工必须积极配合,服从工作需要。员工因本人工作方法等原因增加工作时间,不能作超时或加班处理。

(4)超时与加班工作一般以补休处理,补休由部门经理审批,在规定期限内补休,超时工作及补休要填写"超时工作记录"。

(5)特殊情况的超时或加班工作,可根据酒店有关规定,经由部门经理批准,给予有薪补偿。

(6)有关员工超时及加班工作的管理由各部门秘书(内勤)协助人资质检部进行。

七、员工假期管理的实施规定

(1)全体员工每年均可享有7天法定有薪假日,包括:元旦(公历1月1日)、春节(农历年初一、初二、初三)、国际劳动节(公历5月1日)、国庆节(公历10月1日以及2日)。

(2)凡是本酒店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正式员工,均可享受酒店规定的有薪年假;员工请年假必须提前15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休假。

(3)凡符合享受控亲假的员工可按国家及酒店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期。

(4)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1年以上,办理结婚手续后结婚时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条件者按规定另加晚婚假。

(5)员工之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不幸逝世,可申请1-3天的有薪丧假。

(6)怀孕女员工在分娩时凭有关医院并经本酒店医务室核准的证明书,并按有关规定享受有薪分娩假。

(7)员工凡因计划生育需要,凭有关医院及酒店工会的证明,可按国家及酒店有关规定分别享受不同的有薪计划生育假期。

(8)员工病假须经酒店医务室衣治后开具证明。

(9)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事假,1天以内由主管批准,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由人资质检部经理批准,员工事假作无薪假期处理。

(10)员工各类假期均以《员工假期申请表》为准,由人资质检部统一管理。

>

八、员工领用的个人保管物品遗失与损坏的赔偿规定

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酒店将分发给员工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包括:工作证、员工证、名牌、更衣箱钥匙、就餐卡、制服、员工手册、就诊卡、书籍、工具等,员工应妥善保存和适当使用。员工使用物品因个人疏忽千万遗失、损坏或离职前未能归还,必须按以下规定赔偿:

(1)赔偿的原则,按酒店所发物品的价值和该物品遗失酒店造成损失的价值计算。(2)员工必须填写"员工遗失/损坏物品补领申请表",办理手续后,由物品发放部门开具清单,员工持单到财务部付费。

(3)赔偿的价目由人资质检部根据赔偿原则统一规定。

(4)凡离职或调岗人员必须办妥赔偿后,方可到人资质检部办理离职或调岗手续。(5)员工在办妥赔偿手续后才可申请补领新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