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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干部学习考勤制度

2024-07-14 阅读 4927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乡镇机关学习制度及考勤制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培养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制定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一、每月第二周周五全体党员学习,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全体机关干部学习。

二、每次集中学习全体人员都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学习期间要保持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许看报纸、杂志等。

三、集中学习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党委定期检查。

四、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的,本人向副书记请假,获得批准后,事后要自觉整理好学习笔记。

五、凡是无故不参加学习或无故中途退场者,依照党委、政府考核办法按旷工处理。

六、集中学习实行点名制度,每次点名名单由党委副书记审核签字,以备年底考核。

机关干部考勤制度

一、具体要求

1、全体机关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2、机关干部离开机关必须填写去向板,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包括到区里开会或下乡等。

3、机关开会、学习时不准接听电话、接待客人,不准处理业务(接待上级领导除外);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会、学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4、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5、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干私活,除工会活动外,不准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在办公室从事赌博活动;中午不准喝酒(接待客人需提前请示)。

6、机关干部请病、事假需填写假条。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两天由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部门负责人请病、事假一至二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副职领导干部请假半天以上的,由书记和镇长审批。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

7、机关党政干部休假由镇里统一安排时间集中休假。

8、坚持值班值宿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

9、纪检委员和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的日常工作考核,每月公布一次考核结果。

二、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达到3次,扣除当月下乡费50,请假除外;

2、旷工两天的;

3、工作时间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响工作的;

4、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的;

5、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打麻将、打扑克的;

6、未经领导批准,无故不参加机关开会、学习、不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月累计达到二次的;

7、值班时擅自离岗、脱岗、漏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和岗位补贴。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超过5次(含5次),请假除外;

2、病、事假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3、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造成他人向镇主要领导或上级部门*的。

4、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的;

5、因违纪被处分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在岗的全体机关干部。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本制度自二0**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收银制度

篇2:区的机关事管局考勤制度

区机关事管局考勤制度

一、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二、上班按时参加签到,对没有及时到场的,一律不再进行临时通知,打电话说明情况的作为迟到;不打电话的接旷工处理。

三、每天两次考勤,分别为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各次签到签退时间如下:

1、早上上班:8:30之前签到计为正常上班,8:30――11:49之间签到计为迟到;没签到为旷工。

2、下午下班:17:30之后签退计为正常下班,14:30――18:19之间签退计为早退。

3、11:50――12:50之间作为午餐补助计算依据。

四、实行请、销假制度,有事需提前写出请假条向办公室请假,请假半天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一天者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者由局长批准。分管领导有事向局长、办公室主任请假。假满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否则,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五、休假。工作满5年――15年每年可享受公休假10天,工作满15天以上每年可享受公休假14天(休假天数不包括星期六、日)。若累计年旷工5天,事假10天以上,病假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公休假待遇。

六、设考勤奖,每人每月100元,迟到一次,早退一次扣5元。每月请事假三天或病假超五天,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

七、每月迟到、早退共累计5次以上者或旷工1天者,扣发当月考勤奖。迟到、早退共累计超过10次或旷工超过5天扣发年终奖,并提出警告批评。

八、全年累计病假超过3个月的,不再发放年终奖,病假期间(三个月以后)只发给基本工资,如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停发工资。

九、享受公休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公休假抵消事假天数。

十、办公室每月初公布上月出勤情况,由财务人员负责兑现考勤奖。

十一、由局统一安排星期六、日加班,可以调休,不发加班费。没有休公休假的,年终可发补助。

篇3:大学后勤机关考勤规定

大学后勤机关考勤补充规定

为使后勤处机关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ZZ大校[201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1.职工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职守,并及时销假。若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提前报告,经批准方能续假。因疾病或急事不能及时填写《请假申请单》者,必须及时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要出示有效证明并补填《请假申请单》。

2.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2天以内由处主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包括3天)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处内各科室批准的《请假申请单》应及时交计划科存查。

3.学校召开的会议,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须经主持会议的校领导或部门同意。

4.后勤处组织的会议,或学校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都须按要求履行签到手续,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处领导批准。

5.职工因公外出参加开会、出差、考察等,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处长批准。职工请假批准后,报计划科备案,并按月上报人事处。

6.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者由科室领导口头警告,旷工半天或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做书面检讨。

7.各部门日常考勤由部门领导负责,并及时报计划科汇总存档;全处集体活动由计划科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每月20日前计划科统计好后勤处机关职工当月考勤,并呈处领导审签后报学校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