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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2024-07-14 阅读 828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大、中修与抢修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3-1999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5-1999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6-1999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设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4检修前的准备

4.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4.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

安全措施。

4.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4.5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23011、HG23012、HG23013、HG23014、HG23015、HG23016、HG23017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6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5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5.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2安全教育内容

5.2.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5.2.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5.2.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5.2.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6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6.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6.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6.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6.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6.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6.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6.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6.10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6.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7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7.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7.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7.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7.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7.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6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8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8.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8.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8.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8.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8.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8.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8.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9《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9.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工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9.2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9.3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9.4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9.5工厂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9.6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部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篇2:化工企业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d.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篇3: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定义

设备

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

2检修前的准备

2.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2.3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2.4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2.5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6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3.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2安全教育内容:

3.2.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3.2.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2.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3.2.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5对检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4.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查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4.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10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5.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5.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6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6.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6.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进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6.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6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在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6.7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7《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7.2设备所在单位应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7.3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7.4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7.5办公室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7.6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安全生产科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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