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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氯充装复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07-14 阅读 9605

1、监督计量器具的周检工作,对有疑虑的器具可要求提前周检。

2、对充装好的液氯钢瓶逐瓶复称检查。

3、逐只检查每只充装好的液氯钢瓶是否泄漏。

4、逐只检查每只充装好的液氯钢瓶外观是否正常。

5、对于超装瓶应通知充装人员抽出多余液氯。

6、对液氯超装出厂和发生泄漏负责。

7、对充装瓶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8、检查警示标签是否损坏,如已损坏,应重贴警示标签(损坏的警示标签应去除,标签位置为护罩上或瓶底,但不可覆盖钢印)。

9、复检完毕后应认真填写复检记录,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篇2:液氯充装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八不准”进行液氯充装,对不合规定者坚决不予充装。

2、充装前,充装人员应对自己的使用工具、夹具、充装台的阀门、?器等进行仔细的检查,并确认负压泵运转是否正常,在各方面都正常的情况下再进行充装。

3、监督计量器具的周检工作,对有疑虑的器具可要求提前周检。

4、缓慢开启充氯阀门,使充装压力控制在0.7-1.0Mpa,并调整?器游标。

5、充装时,充装人员不允许脱岗,注意观察充装时有无异常情况,并必须密切注意充装速度和充装重量,绝对不允许超装;液氯的充装系数为1.25kg/L即:

容积为400L(0.5t)瓶允许充装重量为498-500kg/瓶;

容积为800L(1.0t)瓶允许充装重量为997-1000kg/瓶。

6、贴警示标签和储运、使用说明标签。

7、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并对作好的充装记录的正确性负责。

8、对衡器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9、对合格瓶充装质量负责,负有气瓶安全的直接责任。

10、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防范措施。

篇3:液氯充装检验站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液氯充装人员和液氯钢瓶检验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要求配备合格人员。

2、液氯充装人员由生产部组织培训,对氯气性质,气瓶基本知识、潜在危险、应急处理措施及违章守纪等内容的培训和考核。请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人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上岗合格证。

3、钢瓶检验人员和检验质保工程师必须按《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试规则》参加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经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气瓶定期检验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从事钢瓶检验工作。

4、钢瓶检验人员的外出培训、取证工作由生产安技员负责办理,并负责持证人员的期满考试换证工作和日常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