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剧毒物品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剧毒物品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4 阅读 5350

为保证操作工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操作工人必须按照以下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⒈操作工人必须掌握剧毒物品的特性(化学特性及物理特性).熟悉操作工艺。

⒉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

⒊严格做好双人领料双人投料制度.

⒋在剧毒物品操作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护用品,对接触剧毒物品的容器、物品及时进行处理加工。

⒌操作工必须定期对防护用品及急救用品进行检查,定期更换,确保防护用品及急救用品能有效使用。

⒍不允许将剧毒物品以及与其有关的物品带出车间。

⒎严禁在车间内进食、喝茶、娱乐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⒏剧毒物品工作区域内除持证人员外,其他工作人员及闲杂人等不得进入。

⒐对违规操作以及发生的大小事故将追究各级责任人的责任。

篇2:罗一人民医院剧毒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剧毒药品管理制度

一、剧毒药品范围包括:KCN、NaCN、As2O3、NaAso2、BaCL2、Hg、Na3N、醋酸双氧铀。

二、剧毒药品必须存放在绝对安全的保险箱内,保险箱存放在坚固防盗的试剂室内,在试剂室的门口必须安装有安防设施装置。

三、保管剧毒药品的钥匙由专人保管。

四、剧毒药品的使用程序:剧毒药品的使用必须根据业务需要报科主任,并呈得科主任同意后由二个保管者同时监督发放,并做好领用记录,最后,必须在发放者监督下完成试剂配制。

五、剧毒药品的销毁,必须报院部办公室及院部保卫科,并根据相应的程序进行销毁,绝不允许自行销毁。

篇3:剧毒化学品管理十不准规定

剧毒化学品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私自购买和转卖剧毒化学品。

二、不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三、不准未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使用剧毒化学品。

四、不准擅自携带剧毒化学品离开存放、使用场所或在库外私自储存剧毒化学品。

五、不准随意丢弃和擅自处理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指定位置存放,并交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中和、消毒处理。

六、不准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工作时必须配戴防毒防护用具。

七、不准在使用剧毒化学品场所饮食、抽烟。

八、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剧毒化学品库房。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九、不准在剧毒化学品库内存放其它类物品。

十、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案件、事故,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