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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铝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4 阅读 6730

氧化铝厂一般安全规程:

1:凡进入车间的工人,对调、单调的工人,都必须接受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工作。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禁止酗酒和精神失常者进入岗位工作,不准打闹、睡觉。工作时要集中精力操作。

3:工作前必须正确规范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手套、工作帽、工作鞋、眼镜),在工作中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长发辫子必须系在帽内。

4:一切防护措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挪动,需要挪动的,工作完后必须立即恢复。

5:打锤严禁戴手套,二人以上同时打锤时,不得对面站立。

6:禁止岗位人员连班和非本岗位人员顶岗。

7:不准用湿手触摸带电设备,不洗运转设备的转动部件。

8:各处地沟盖板、流槽盖板要盖好,不准挪用。

9:禁止依附楼梯,操作平台及吊装孔杆休息。

10:禁止跨越运转中的设备,必须跨越时,应走跨梯。

1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接近地面的联轴节、传动轴、皮带轮等危险部位都应有防护装置,损坏或缺少的不准开车。

12:电气设备发生故障,一律有电工处理,其他人员不准私自处理。

13:各种设备在开车前,都要认真检查,开车时,先用人工攀车,等攀车人及攀车工具撤离设备后再开车。

14:进入槽内清理检修时,应和岗位人员联系好,按清理顺序(1)槽顶;(2)槽进口;(3)槽壁;(4)槽底(5)出料口进行。

15:设备或槽子在检修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料源、风源、气源、进料管加上插板,在切断电源的开关上,必须挂上警告牌。

16:进入槽内检修时,其温度不得超过45℃,要打开人孔充分排气后方可进入。

17:进入槽内工作时,照明灯不得超过36伏。

18:进入槽下或槽内工作时,工作人员和双层作业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19:槽内工作,不准一人单独进行,槽外必须有人监护。

20:在扯卸管道法兰、闸门、考克时,应先切断料源、气源待放料完后再进行工作,工作时要戴好眼镜,不要面对法兰,先卸下部螺丝,防止溶液喷出伤人。

21:各湿法岗位,必须配置一定量的硼酸水,以防碱烧伤后能及时冲洗。

22:工作中如果碱水刺溅到皮肤和眼睛内,要及时用清水或硼酸水冲洗,必要时迅速送到医院治疗。

23:凡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坚固的构件上,并做好检查,谨防移位和下沉。

24:高空作业,工具必须放在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25:清理检修需搭架子的,应采用坚硬的木杆,跳板要绑牢,不准有空头跳板。

26:使用或存放煤油、汽油、松节油、喷漆配制丁、橡胶等易燃物品时,要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烟火。

27: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准更换零部件,接头要绑牢固,在槽内工作时不准仰视,外面要有专人监护。

28: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在使用前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的措施。

29:电气设备和装置,应经常坚持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是否有损坏。

30:起重机械,在使用前详细结案查挂钩、链条、钢丝绳,齿轮制动器设施和电器设备,经检查合格,试车无问题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操作者应听从指挥,精力集中,严禁斜吊,不准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在物体下面行走、停留。

31:楼板、走台、槽顶不准任意开洞,必要时应设围栏并有鲜明标志,用完后及时补上。

32:在雨雪、冰冻、碱液和油污处行走和工作时,要谨慎小心,以免滑倒。

33:上下楼梯要手扶栏杆,负重不得超过20公斤。

34:在油库区不准堆放易燃品,库区内严禁烟火,动用明火如在库区明火施工时,采取可靠预防措施,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必要时,报告安全、消防部门,消防车现场值班。

35:非本车间人员未经车间同意不得触摸任何按钮,不准进入生产岗位逗留参观。

36:严禁在电线和电器设备上搭晒衣服、歇和存放杂物,不准用铁丝捆挂电线,发生触电事故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绝缘体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或送医院抢救。

37:电器设备在停用8小时以上者,再次开启时必须经电工许可,不准随便启动。

38:受压容器设备,严禁超压运行所属设备、管道的压力表必须灵敏好用,如发现裂缝、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汇报有关领导,紧急时可以先处理后汇报。

39:受压设备、管道及铸铁法兰,不得用锤敲打。

40:压力容器连接螺丝必须齐全紧固。

41:在电缆和仪表用风管、压煮器高压注油管附近工作时,要小心防止硬物碰,造成破裂而误动作和停车事故。

42:楼上禁止往楼下丢东西,必要时要有专人看守,危险区要用杆子或绳子围起来,并挂上警告牌。

43:事故发生后要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和领导不受到处理不放过。

篇2:氧化铝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层层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铝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消防安全管理。

3、管理规定

3.1总则

3.1.1氧化铝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厂安全防火工作,厂、车同、班组的行政一把手,是所辖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自己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1.2厂、车间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及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组织受公司专业消防部门和分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调动和领导,进行防火救灾工作。

3.1.2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本厂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经常性开展群众性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检查,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

3.1.3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3.2各级人员消防责任

3.2.1厂长(副厂长)职责

3.2.1.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

?3.2.1.2组织和领导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

?3.2.1.3组织和领导全厂消防安全检查。

?3.2.1.4审定有关全厂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3.2.1.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2.1.6对重大火灾隐患,采取措施,责成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对火灾事故及责任者,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3.2.2车间主任职责

3.2.2.1经常向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3.2.2.2责成专人管理、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3.2.2.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3.2.2.4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公司专业消防部门,事后应写出记录报告备查。

3.2.2.5对火灾事故及责任者,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3.2.2.6领导本车间义务消防组织开展火灾的预防工作。

?3.2.2.7保证本车间内消防器材、设施完整有效。

3.2.3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3.2.3.1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厂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3.2.3.2负责对新分配的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安全教育及消防器的使用技术培培训。

?3.2.3.3指定专人保管好本班组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3.2.3.4坚持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发现火灾即组织扑救和报告。

3.2.4厂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3.2.4.1制定、审议本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

?3.2.4.2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下达和布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2.4.3组织和开展本厂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安全工

作经验。

3.2.4.4本着保障生产安全的原则,有计划的、组织有关一人员,按平时、季节、普遍、重点、自查、互查的方式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3.2.4.5一旦发生火灾,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和报警,维持现场秩序,准确为专业消防部门提供情况,组织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

?3.2.4.6组织和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义务消防;

员的防火灭火技能。

?3.2.4.7负责对厂内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管理、检查配置和更换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3.2.4.8负责向公安消防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

3.2.5厂义务消防队职责。

?3.2.5.1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制定的法律、法规制度,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及灭火演习。

?3.2.5.2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提高职工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3.2.5.3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3.2.5.4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3.2.5.5维护保养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

3.2.6机动科消防安全职责。

?3.2.6.1负责电气、动力设备,控制设备的防,火工作。

?3.2.6.2在制定机械、电气、动力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时,应有消防措施。

?3.2.6.3新设备、压力容器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安装前必须安

排严格的技术检测和防火安全检查。

?3.2.6.4对设备、备件仓库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3.2.6.5参与对火灾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

?3.2.6.6参与火险隐患的治理,负责全厂消防栓的维护维修计划的制定落实。

3.2.7技术科消防安全职责

?3.2.7.1负责工艺消防安全,在制定工艺技术规程时,应考虑本流程的防火要求。

?3.2.7.2在制定工艺技术改造项目时应考虑安全防火设计内容。

?3.2.7.3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来的工艺设计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3.2.8安环科消防安全职责

?3.2.8.1参与制定、审定本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和参加全厂性消防安全检查。

?3.2.8.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消防部门的防火指令。

?3.2.8.3负责对新进厂工人进行四级防火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考核。

?3.2.8.4负责全厂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管理。

?3.2.8.5负责管理全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2.9技改科消防安全职责

3.2.9.1负责全厂技改项目必须遵循国家有关建设、建筑防火规范,保证技改项目中的辅助消防设施完善,保证技改项目中电力、动

力系统符合防火安全规范。

3.2.10经营科防火安全职责·

?3.2.10.1根据生产需要有计划的购入易燃易爆材料,防止积压超储。?3.5.2负责所属仓库的防火安全管理。

3.2.10.2责保管员,搬运工的防火教育。

3.2.10.3负责按期完成消防器材的购置及更换计划。

4、检查与考核

4.1本制度由安环科负责实施。

4.2本制度由生产副厂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篇3:氧化铝厂大型检修作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氧化铝厂大型检修项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各类大型检修项目安全、稳定、连续进行,杜绝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术语解释

2.1大型检修项目:指作业人员超过30人,作业时间超过24小时,特种作业工种超过3个工种,涉及交叉作业的大型项目,包括氧化铝厂全厂停汽检修项目、焙烧炉系统停炉检修项目、棒(球)磨机更换衬板检修项目。

2.2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行为或受其环境行为影响的个人或团体,或与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在本程序中指参与本公司检修作业过程的组织与个人。

2.3危险作业:相对于正常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巡检、检修维护、运输、爆破以及大型吊装等作业而言,在此类作业过程中,存在(或产生)对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较大危害因素,容易发生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2.4有限空间作业:在密闭或半密闭的各类容器、贮罐、槽、地窑(沟)、下水道、反应器(塔)、箱盒、大直径管道、除尘器、煤粉仓、沥青仓、油焦仓、各种炉窑或其它狭窄或有限空间中的作业。

2.5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等。

2.6交叉作业:在同一区域(空间)内存在多处或多种类型的作业同时进行包括上下、左右空间交叉作业,或分公司与相关方同时进行的作业。

2.7高处作业:指离基准面达到2米或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根据坠落的高度,将高空作业分为四级:2-5米为一级;5-15米为二级;15-30米为三级;30米以上为特级。

3、基本要求:

3.1严格执行“三个负责”--谁主管谁对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责;谁审批谁签字安全措施谁对措施负责;谁监护谁对监护结果负责和“四个到位”--安全防范措施要到位;现场监督监护要到位;安全确认要到位;审批监护的责任要落实到位的原则。

3.2相关方作业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办理“五方会签”手续,即:项目开工前,项目所在方(即项目所在厂矿和车间)、施工检修方、项目管理方、所在单位安环科和岗位操作方要签字确认。

3.3严格执行《中铝广西分公司检修项目安全员负责制》,明确项目安全员,佩戴“项目安全员”胸牌。

3.4相关方在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外来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与项目发包单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交纳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

3.5严格按照《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煤气生产、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办理相关危险作业审批表、动火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票。

3.6构成立体交叉作业的,必须有具体的安全措施,长时间(超过1天)的检修清理作业,在每天作业前,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重新与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确认。每一个岗位(包括操作、检修、点检等)在每一项作业开始前必须对周围人员、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没有危险方可作业。

4、过程控制

4.1氧化铝厂全厂停汽检修

4.1.1严格按调度指令协调系统液量平衡和转移。

4.1.2各车间检修前要进行安全动员,对检修涉及的项目进行危险预先分析,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4.1.3严格遵守《氧化铝厂安全作业规程》和车间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每个作业小组,必须指定一名技术全面、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安全监督和协调工作。

4.1.4任何检修项目作业前必须经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确认和检修人员再次确认两道程序后方可开始作业。

4.1.5做好在线人员及相关设备的安全协调、溶出系统检修时,必须关闭相关部位的同位素放射源,检修后的试车必须通知调度室及相关车间岗位人员,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4.1.6压力容器检修要重点做好泄压和排放料工作,拆卸过程要谨慎小心,不得一次性拆除全部螺栓,必须通过反复确认已无压、无料后再全部拆除,同时要切实做好有效的个人防护及监护工作。

4.1.7对密闭容器、管道、槽罐的物料状况判断不清或无法判断时,必须上报厂部组织协调解决,禁止昌险蛮干。

4.1.8检查、检修、清理槽罐、管道时,作业前要对系统做全面的泄放及安全检查和确认,在拆卸法兰、人孔作业中要高度警惕,要做到无压当作有压干、无料当作有料干,充分作好预防措施,拆卸时要按照安全作业程序和动作标准逐步松动,待槽罐、管道内料、压排泄完后方可全部拆除,同时要配戴好防护雨衣、胶鞋、面罩等防护用品。

4.1.9全体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对人员、工具、材料、吊索吊具、焊接设备、起重设备、设施以及检修电源、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其安全性,特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4.1.10涉及上下、左右立体交叉作业时,作业程序、人员必须协调清楚,敲击扳手使用时必须采用绳索捆绑,防止意外飞出伤人。

4.1.11抓好各工序、场所、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特别是对跨工序管线进行改造或检修作业,必须通过相关部门、车间、岗位的协调与配合,同时严格做好卸压、排、放料工作。溶出、蒸发等系统酸洗作业时,特别要抓好隔离、放散、吹扫等安全技术措施。检修过程中临时增加项目和检修内容变更转移时,必须通知到相关的车间、岗位和部门并落实相关手续和安全技术措施。

4.1.12各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和各现场、各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做好特殊条件下的通风降温工作,检修现场备好硼酸水,做好必要的应急措施。

4.2焙烧炉系统停炉检修

4.2.1严格遵守《煤气生产、检修管理标准》、《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并按照上述标准、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好动火证并进行监督检查。

4.2.2焙烧车间按照总调、厂调指令的时间停炉,停炉前与煤气厂调度室、煤气防护站联系,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按焙烧炉操作规程停炉。

4.2.3停炉后待煤气厂对煤气系统调整完毕后,配合煤气厂对煤气的输气系统进行全面吹扫,吹扫时按煤气厂要求逐项打开所有放散阀。

4.2.4吹扫煤气设施时,车间派专人现场巡查,吹扫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焊机线和其他电气线路,焙烧炉40米内禁止动火,杜绝一切火源。

4.2.5吹扫结束后,由焙烧车间向煤气防护站提出申请,对焙烧炉系统作全面的一氧化碳含量检测和试验,重点对煤气总管、T12系统、V08系统、V19系统以及放散管路和检修作业环境进行检测,待焙烧炉各设施及作业环境经过煤气防护站技术认可后方可安排检修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2.6检修作业前由焙烧车间打开各系统人孔,散阀残余物质并将设施内的易燃物清理干净,确认在动火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气体,检修人员方可动火检修。

4.2.7进入电收尘检查、检修前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由电气车间停电、对电晕极进行放电和接地,并将电收尘外壳与电晕极连接,由焙烧车间与煤气防护站联系,对电收尘内部作一氧化碳含量检测,经确认电收尘内一氧化碳含量低于30mg/M3(25.77pp),内部残料已排除干净,温度降至符合检修条件时,方可允许检修人员入内检修。一氧化碳含量检测不得早于入内前30分钟,并保证适当的通风条件。

4.2.8进入炉内,电收尘内进行检修的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工作,并给予良好的通风保障,检修动火中,每2小时,要求煤防站作一次检测分析。工作中断后,再次复工前30分钟内也要重新分析,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并要求检修人员明了煤防站检测的数据并按下表中所示标准控制作业时间。

一氧化碳含量lmg/m3=0.859ppm?≤30mg/m3?≤50mg/m3?≤100mg/m3?≤200mg/m3?

?≤25.77ppm?≤42.95ppm?≤85.90ppm?≤171.8ppm?

可连续作业时间?8小时?1小时?30分钟?15分钟?

4.2.9焙烧炉作业现场作业的检修工作票、停送电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由焙烧车间办理会签,工作票的使用时间超过其票上限定的时间由焙烧车间负责联系办理延长或重新办理等手续,电气车间检修电气设备的停送电工作票由电气车间负责办理,但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事先征得焙烧车间的同意或通知焙烧车间有关人员。

4.2.10作业单位及检修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在煤气设施上切割、敲打。高处管道、阀门以及设备内部作业,必须设置安全平台或系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必须二人以上进行,并设置可靠的联系信号。

4.2.11焙烧炉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4.3棒(球)磨机更换衬板

4.3.1检修前组织计控、电气、调度、安全、检修人员开好协调会,制定严密的组织措施、检修进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统一指挥协调,保证安全措施的落实。

4.3.2检修单位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事先提交检修工作票,注明对所检修的设备及现场环境的安全要求,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落实,并在工作票上签字,检修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作业区。

4.3.3设备所属单位必须在磨机检修前切断主机电源,关闭物料进口,并悬挂警告牌,同时用清水冲洗工作面,做好通风降温措施,待磨机表面温度至50℃以下时,方可允许检修人员进入磨机,作业现场要备好硼酸水洗液。

4.3.4通风设施必须安全可靠,安装牢固,风机正面必须安装网罩。磨机内检修照明必须使用12V安全行灯。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品。

4.3.5作业人员进入磨机后禁止开动“慢拖”,同时必须在“慢拖”开关上悬挂“禁止起动”的警告标志,配电室断电。如需开动“慢拖”,必须通知磨内人员全部撒出,并经过检查确认磨内、磨底无人后方可开动。

4.3.6磨内检修时,磨外必须有人监护。检修结束时,必须把当班拆下的衬板全部清出磨外。球磨机衬板拆卸时要同时拆除相应的端部衬板,保证作业过程安全。磨机底部必须进行有效的安全隔离,挂好警示牌,并采取壁垒措施,防止卸球卸衬板时砸坏磨底其他设备、设施,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4.3.7天车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其安全性能,吊具、钢丝绳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钢丝绳必须在其承重范围内使用,吊运钢球、钢棒、衬板等物时,必须捆绑牢固,吊斗、吊钩下严禁站人,转动磨体时,磨机底部严禁站人,起重、指挥等作业必须由专业持证人员完成,在调运物件时要打铃提示,兼顾周围人员,不可用力过猛、速度过快,防止物件撞人。

4.3.8检修单位作业期间必须指派一人负责安全检查协调。设备所属单位,每班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检查、监督、协调安全工作。

4.3.9做好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的组织协调,对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器材、吊索、吊具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4.3.10筒体维修时,必须保证筒体内的强制通风,焊接作业必须在脚下衬垫绝缘材料,手持式砂轮机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4.3.11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业现场要准备充足的饮水或清凉饮料。

4.3.12吊装机具在使用前做好安全检查,要求部件齐全、无损伤、转动部件灵活注油。

4.3.13吊装机具在磨机筒体上安装、拆卸之前,要做好人员安排:筒体上5人,其中4人同时平稳拉起或降落吊装绳,当遇到偏重时,另一人及时帮助,到位后插牢或抽上固定销子,同时筒体内有专人看护,机具下方不得有人。

4.3.14吊装机具安装完毕,应先试吊确认无误后再正式使用。

4.3.15正确使用机具:夹具限载300Kg,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可在多块衬板叠层下抽取另一块衬板,需将上面衬板移开后再吊。

4.3.16夹具要夹牢衬板再起吊。起吊时操作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防止衬板滑落砸脚或起吊衬板的碰撞。

4.3.17衬板在运输时要兼顾周围人员,不可用力过猛、速度过快,防止衬板撞人。

4.4检修作业结束要求

4.4.1检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4.2检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4.4.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4.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4.4.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4.4.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4.4.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4.8现场负责人要清点本单位参加检修作业人员。

4.4.9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检修产生的垃圾应按要求分类处理。

5、相关文件

5.1《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Q/CHALCO-G*06A12--2004

5.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Q/CHALCO-G*06A13--2004

5.3《煤气生产、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Q/CHALCO-G*06A1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