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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灌装汽车槽装粗苯安全作业规程

2024-07-14 阅读 1257

粗苯是易燃、易爆、易中毒产品,也是国家重点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管理不慎极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我公司粗苯装车发运工作将常年进行。为了保证粗苯装车发运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安全作业规程。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惯彻严格执行,确保安全。

一作业内容

将粗苯储罐内的粗苯通过输送泵和输送管路装入停于铁路专用线的铁路罐车内,或装入定于地销点的汽运槽车内。

二作业单位及职责划分

此项作业由生产指挥中心、焦化厂安全办公室、焦化分厂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等相关人员参加。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到场和现场协调有关问题,及应急问题的处理和汇报。焦化厂负责按要求开停泵和输送管路的巡视检查,对灌区、泵房和管路安全负责;同时负责铁路罐车、汽运槽车固定、罐车打盖封盖工作,负责管路与罐车连接工作、罐装量监视工作;销售部门负责将装车作业任务通知焦化分厂车间、待装车辆的引领及相关现场的协调和检查工作;焦化厂安全办公室负责装车作业的审批并监督作业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作业质量要求

1装车重量在铁路罐车标重+0.5-1吨范围内。

2泵、管路不能有漏苯现象。

3装车点不能有洒漏苯现象。

4尽量缩短装车时间。

5装车后封严罐盖。

四作业安全措施

1、加强作业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装苯作业期间生产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焦化厂一名主管干部、销售公司一名主管干部必须知道此项作业并配足相应的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和工作标准,对装车作业随时有监督的责任。

2、建立可靠的通讯和信号装置。在站台装车处和粗苯泵房内设防爆电话,联系开泵和停泵。利用工作人员的手机、控制室的电话联系相关事宜。

3、建立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在站台装车点附近和地销装车点附近打一接地极。装车前用铜导线将车体与接地极连接,接地电阻要小于2欧姆。

4、设置可靠的防火装置。本泵房内设手提泡沫灭火器两台,设蒸汽灭火装置,设灭火砂箱两个。站台装车点设手推式泡沫灭火车一台,手提式泡沫灭火器两台,灭火毯两块,灭火砂箱四个,蒸汽灭火管一组。地销装车时装车点也要配齐上述灭火装置。

5、加强检查防止泄露。装苯前要对泵系统、管路系统进行认真检查,无问题方可开泵。装车过程中要设专人对管路进行巡视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停泵。

6、认真操作严防洒漏。开泵前要将胶管插入罐内不少于1.5米深度,并用专用卡子固定好,严禁脱落。装完后从排空阀将胶管内的苯放出装入罐内,严禁洒落。胶管与铁管要连接紧密不得漏苯。装完车后车间工作人员要关闭管路阀门,泵工要关闭泵出口阀门和罐出口阀门。防止误开泵和管路等损坏造成苯泄漏。

7、消除装车区域内的一切火源。泵房及罐区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有关规定。站台区域、地销装车区域要用好接地防止静电火花,进入作业区域人员严禁吸烟和动火,装车平台15米内不能有失爆电器设备和设施,检查罐内液位照明要用防爆手电筒。地销装车时汽车要熄火。

8、做好装车前后罐车的检查工作。装车前销售公司人员要对罐车进行认真检查,特别要注意排放口、检查口是否关严,装车过程中要不断检查车体情况,发现泄漏立即打电话停泵。装完后要检查罐盖是否封严,车体是否有泄漏现象,确认无问题方可撤人。

9、做好防毒工作。装车作业人员作业时要戴防毒口罩。一旦有苯泄漏处理人员也要戴防毒口罩。

10、做好应急问题的处理工作。装苯作业过程中一旦有管路损坏造成苯泄漏现象发生,要立即停泵,漏点附近如有阀门要立即关闭阀门。立即封闭泄漏区域,消除区域内一切火源。迅速采取清理措施,清理过程中要消除火源,工作人员要戴防毒口罩。装苯过程中一旦有火灾发生,作业人员要立即停泵、关闭阀门,并全力投入灭火工作,要充分利用好消防器材和消防工具。要立即汇报给生产指挥中心。必要时报119火警。

11、加强联系缩短苯罐站内停留时间。苯罐车装完后销售公司要尽快与车站联系,尽快将苯罐车拉走,消除站内隐患。

篇2:石油气灌装站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用火审批权限:

(1)一级用火由液化石油气灌装站负责人会同施工单位用火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定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写火票。在动火的前一天报送公司,由公司报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由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安全工作人员通过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签发火票,准许动火。但对那些必须在带有可燃物料的设备、管线上动火的特殊用火,同时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动火。

(2)二级用火由液化石油气灌装站指定的具体用火负责人制订防火措施、填写火票,再经公司领导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批准动火。

(3)三级用火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制订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火票、报送安全总监对动火现场检查确认无问题时,可批准动火。

(4)固定用火区的审批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总监审查批准。

2、外单位在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内施工用火,应由施工单位的施工员会同该项工程的负责人,按用火等级及审批权限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

3、动火应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4、各用火单位均应责成了解生产工艺过程,责任心强和出问题能正确处理的人为防火监护人,防火监护人必须时刻掌握用火现场的情况。检查防火措施,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有权停止用火。

5、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消防部门及各级领导。有权随时检查用火,如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有危险时。可收回火票停止用火。并根据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情况严肃处理。

6、用火的基本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化验合格、方可动火。

(2)正常生产的装置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凡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用火一律禁止。

(3)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火票。一张火票只限一处。一级用火审批时间不准超过8小时。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的二级动火,连续动火不超过24小时,管网区及特定安全区域二级动火不得超过二天。各三级动火点不超过三天。

(4)防火监护人和动火人在接到火票后,应逐项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防火措施和防火监护人不在场。动火人有权拒绝动火。

(5)签发火票必须实行当班班长签字有效制度。

(6)签发火票人员除单位指定安全人员外,其它干部签发火票必须是懂得生产熟悉流程,具有动火安全防范知识和处理应急事故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