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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单位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2024-07-14 阅读 6075

为了贯彻执行《档案法》,适应办公自动化及档案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加强本局文书档案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材料;

2、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局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非本局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上级机关转发本局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4、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局工作时的重要讲话、题词、照片和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5、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本级的文件材料。

1、局党组、行政领导会议文件材料,召开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材料;

2、颁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3、本级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本级的批复文件;

4、内部职能部门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检查下级单位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6、内部职能部门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7、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8、党委、团委、工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9、内容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领导的指示和本机关处理来信来访形成的记录、调查处理报告、统计分析等;

10、征用土地及基本建设工程施工文件材料;

11、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文件材料;

12、年鉴、大事记、工作简报以及反映本局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13、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录用、调资、退职、退休、离休、评残、抚恤、死亡、奖惩,党员、团员、干部、工人名册、报表,转移关系存根等文件材料;

14、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凭证、清册;

15、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等刊物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16、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1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的文件材料。

1、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颁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相关单位对本局工作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与本局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来往文件等。

(四)下级单位的文件材料。

1、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工作计划、总结、典型材料、统计报表、财务预算、决算等文件;

2、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文件材料;

3、下级单位报送的备案材料等。

二、文件材料收集整理

(一)办公室是本局文件材料的“出入口”,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登记、送阅、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办理完毕、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及时转交本部门负责内勤工作的人员保管。

(三)各部门负责内勤工作的人员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移交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要及时接收、清理、建档,如有缺少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每件档案材料完整齐全。

(四)办公室每月或每季度将各部门保管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补充,立卷保存。

(五)信息中心要在每月终了后3日内,将本局机关生成在局域网上的收、发文件刻录到电子光盘上(一式三份),交办公室保存。

(六)领导和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后,应将与会议和活动有关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音像、照片等)送交办公室登记、建档保存。

三、文书档案管理使用

(一)各种文书档案实行定人专管、入柜保存制度,任何个人都不得长期占用和私存文书档案。

(二)内部查、借阅文书档案,原则在文书档案存放场所进行,否则要履行查、借阅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外单位查阅文书档案,必须报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对需要复印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的,必须报分管局长批准,经认真审查后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否则一切后果由经办人负责。

(三)查、借阅文书档案人员不得剪裁、涂改、拆散、抽换文书档案材料,也不得在文书档案上作任何标记,更不得擅自将文书档案转借他人。

(四)销毁过期无效文件材料统一由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材料。

(五)收发、传阅、保存和查、借阅“秘密”以上等级以及有限定收阅范围的文书档案,严格按《保密法》执行。

篇2: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文书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原则们及其管理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文书档案的管理。

2、工作内容

2.1文书档案的归档

2.l.l各部门承办完毕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分类保管,第二年年初立卷移交归案。

2.1.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归档制度,不得私自留存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工作调动不得私自带文件到其它单位。

2.1.3凡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做到字迹工整,严禁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和红墨水书写。

2.1.4移交归档的案卷应编写部己,由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2.1.5归档的案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5.1案卷必须用统一的卷皮装订。

2.1.5.2标题要文字概括、简洁、准确,而且标题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50个字,统一用黑笔写案卷。

2.1.5.3根据保管期表规定,注明该卷的保管期限。

2.1.5.4卷内文件要逐张编号,填写好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2.2文书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2.2.1本单位全部档案统一用一种分类文法,系统地加以分类整理、编号、立卷、登记入库保管,

2.2.2要做到档案卷册存放条理、整齐,便于查找和检索。

2.2.3档案要编号、分保管期限保存,并制订案卷目录。

2.2.4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其档案库房和存储设备必须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光、防鼠、防虫的七防要求。

2.2.5档案保管要按照永久、长期、短期分类保管,重要档案要加锁妥善保管。

2.2.6档案管理人员对库房存档要进行定期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研究解决。

2.3文书档案的签定和销毁

2.3.1企业组织鉴定小组,负责对档案材料的鉴定工作。

2.3.2档案材料鉴定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应对照上级和本单位的保管期限进行审查,根据案卷对本单位现实工作和长远工作的参考价值,确定保管期限。

2.3.3对确实推动保管价值的档案,列出销毁清单,经有关领导审核。

2.3.4销毁时必须多人以上监销。销毁人和监销人均应在销毁单上签字,销毁清单和有关领导的签署材料永久保存。

2.4文书档案的统计利用

2.4.1档案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编制有关统计表、主要内容、时间、案卷段、鉴定、销毁、借阅、复制等。

2.4.2档案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如案卷目录、索引等。

2.4.3文书档案和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人对借阅的档案注意爱护、保密,严禁私自涂改和销毁。

2.4.4对带有保密性重要档案,要经广级领导审批,方可借阅,且只能在档案室借阅,不准持出,以防丢失,且不得擅自查阅与自己无关的部分。

篇3:房地产集团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书档案工作,实现文书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文书档案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文书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按一定的归档制度归档保存起来的各种书面文件材料。

第三条文书档案是记录与反映公司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和可靠凭证,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长期积压文件资料。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编号、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文件的收集

第六条公司文件资料的收集范围

凡是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书面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一)政府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简称职能部门)的文书材料

1、职能部门召开的有关房地产工作的会议文件;

2、职能部门下发的涉及经营业务并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件;

3、职能部门领导检查工作、参观或者参加公司活动中的指示、讲话;

4、职能部门对公司各类请示事项的批复;

5、其它相关资料。

(二)公司文书材料

l、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各种决议、决定等文件资料;公司

控股、参股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

2、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纪要,专题会议纪要以及其它会议的文件材料;

3、公司印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底稿(签发稿)、打印稿;

4、公司给上级部门的情况汇报及请示等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文件;

5、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等;

6、公司各类调研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7、公司调查处理的违纪、违规事件材料;

8、公司汇总及所属公司报送的资金计划、财务、销售、成本等各类数据资料;

9、公司参展的大型产品展销展示、媒体推介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10、公司领导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以及从外单位带回的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文件资料;

ll、各类投诉处理材料;

12、公司经济纠纷处理材料;

13、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所属公司报送的工商登记备案资料;

14、公司各类资质、权属证书;所属公司报送的各类资料、权属证书的备案资料;

15、公司重要的各类协议合同;所属公司报送的重要的各类协议合同的备案资料;

16、公司及所属公司开发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策划报告书、规划设计、景观设计等文件资料;

17、公司大事记、全宗介绍;

l8、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等文件资料;所属公司报送的规章制度备案文件;19、公司重要财产物资登记、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20、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批文、使用说明书、维修卡或保修单等;

21、其它各类相关资料。

(三)非隶属单位的文件资料

非隶属单位与公司联系、协商、处理工作中产生的重要文件资料。

第三章文件的整理与立卷

第七条公司实行公司、部门分级立卷的制度,坚持“谁办文,谁立卷”的原则,并由档案人员负责监督指导。

第八条公司文书档案立卷整理分为二个层级。第一个层级:综合管理部将办理完毕的公司文件资料和各部门内勤人员将办理完毕的部门文件资料收集齐全,按年代--问题分类法组合立卷。第二层级:综合管理部对公司及各部门已经立卷归档的案卷按照年代――组织机构分类法进行排列、编号以及分类等进行系统化的整理,并用编制案卷目录的方式固定下来。

第九条归档文书的整理要求

(一)综合管理部一般情况下不接收未立卷的零散文件资料。归档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二)在归档的文件资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草稿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

(三)归档文件应按其形成年度分别立卷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在批复的年度立卷;跨年度的规划、计划在针对年度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决算、统计资料在针对年度的最后一年立卷;一文两事的上年总结与当年计划、上年决算与本年预算立上年度档案;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在会议闭幕年度立卷;合约、协议等文件在签字年度立卷。

(四)归档文件要根据其联系、重要程度、问题或时间顺序进行排列。

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批转文件在前,被批转文件在后。

第十条立卷

(一)卷内文件资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一个页面一个页号,

页号位置在每页文件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

(二)按照要求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

卷内文件的件数,一般以每份文件单独计算为一件;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一般应分别计算件数;正件与附件,按一件计算。文件材料没有题名的应拟写题名;文件没有责任者或时间不清楚的,要查清,填入有关项内。

(三)案卷封面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字迹工整、清晰,简明扼要,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资料内容,一般包括责任者、内容和名称等,体式一致,保管期限划分准确。

(四)卷内文件资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资料应裱糊、复制。案件必须装订整齐,采用三点一线装订法,装订前须经档案室人员复核;文件资料也可根据特殊需要采用卷盒等形式存放。

第四章案卷的排列、编号、归档

第十一条归档时间与手续

归档时间是指立卷部门将需要归档的文件向综合管理部移交的时间。

部门归档时间为次年5月底以前(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各部门须按时向综合管理部移交档案,同时填写案卷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由双方经办人签字,一份由部门保存,一份由综合管理部接收。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

录清点核对

第十二条案卷排列编号

案卷排列是指固定各案卷之间的排放顺序,一般按照时间先后依次排列.案卷排放的顺序一经确定,就应对各案卷逐个进行编号,.案卷编号方法只能采用自然数,并严格按照案卷排列顺序依次编号。编号系统可有两种,一种是统编,适用于案卷数量较少的情况;另一种为分编,即按案卷的类别、年度等分别编立从1号卷开始的号序。

第十三条案卷目录

(一)案卷目录的编制方法

案卷目录中的条目必须严格按案卷的排列顺序登录,且必须忠实反映案卷号的号序系统,即每本案卷目录必须是一个从1号卷开始的完整系统。

(二)案卷目录的形式、结构与内容

案卷目录的形式均为书本式(簿册式),最好加硬质封皮。开本尺寸一般采用A4纸尺寸。

案卷目录的结构及内容:

l、封面和扉页

主要内容为全宗号、目录号、目录名称、编制年月、编制单位、保管期限、件数、页数等。全宗号和目录号一般并列标写于左上角或右上角;目录名称由全宗名称或加全宗内类别(年度、机构、问题)、密级等和“案卷目录”4字构成,书写于中间位置;编制年月书写于下部中间位置;编制单位的位置一般在编制年月上面。

2、目次

即目录所分类目的索引,专用于全宗内进行了分类但案卷号却未分编的目录中,若案卷号分编的目录则无需设目次。

3、序言或说明

对目录结构、编制方法、立档单位和全宗概况、档案完整程度等情况进行简要说明的文字。

4、案卷目录表(见附件1)

即案卷目录的主体部分,用于逐卷登录案卷封面上的基本信息。每一案卷的登录内容由案卷号、案卷标题(题名)、年度、页数、备注等项目构成。

5、备考表

附于目录最后,用于总结性地记录案卷目录及其所包括案卷基本情况。

案卷目录编制完毕后,应复制或打印一式数份_其中一份或几份供日常使用,其他备用。

第五章档案的保管

第十四条档案室系机要重地,非经同意,严禁入内。

第十五条档案库房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挪作他用。经常保持库内清洁卫生,防止尘埃污染档案。档案箱柜排列科学化、规范化,档案存放始终有序。

第十六条档案库房内严禁火源,禁放易燃易爆品,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

第十七条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保护工作,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和安全。档案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或复制。

第十八条坚持温、湿度检查和记录,建立并严格执行登记、统计制度,每年对室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档案室设立全宗卷,以保存公司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交接凭证、移交销毁清册、全宗介绍等材料。

第六章档案的调阅与利用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的档案情况,主动了解各部门对档案的需求,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收发文档号索引、档案存放示意图等工具资料。

第二十一条调阅、借离或复印档案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见附件2),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档案用毕应及时归还,并办理注销手续,不准转借。一般档案借离时间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公司密级档案原则上借离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查阅密级档案见《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借阅档案人员对案卷要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得抽换、涂改、勾画、拆卷,如造成档案资料损坏的,视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外单位调阅、借离或复印公司业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阅、抄录或复印。(见附件3)

第二十四条档案人员应加强档案的编研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利用工作,做好档案利用效果的登记。

第七章档案的鉴定

第二十五条公司行政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组成档案鉴定小组,每5年1次对文书档案进行检查鉴定工作,重新确定文件密级;并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鉴定小组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销毁(见附件4)。

第二十六条销毁档案应在指定地点进行。由鉴定小组指定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二十七条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