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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2024-07-15 阅读 4709

一、离职管理的目的

为规范公司日常管理,明确责任,理顺程序,堵塞漏洞,确保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离职管理的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离职定义

以任何方式辞职、辞退不再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或因事、因病离岗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均按离职对待。

四、离职手续的办理程序

1、员工因故辞职或休长假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逐级办理审批事项。审批完成后,将书面申请连同申请表一起返交人事部保存。

2、员工辞职或长假申请得到批准后满三个月(以离职申请中最后一个审批人签字日期为起始日计算)及接到辞退通知之日起,必须在三日内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七日内全部办结,超过七日,超过部分按500元/日标准从其本人责任金和工资中予以扣除。超过15天不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公司将派人或通过法律途径上门解决,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人员工资等均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3、办理离职手续时首先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表》,然后按表格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部门办理交接、清结手续,其操作流程为:本部门——关联部门——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部门经理——总经理——财务部。

4、本部门主要负责审定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情况、业务衔接情况、物品及资料返还情况、日常考核结果、债权债务清结情况等;关联部门主要负责审核离职人员与本部门在日常往来中有无未了事项、财物交接是否清楚等;后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审查离职人员公配物品是否交回,有无损坏或丢失现象,损失具体价值等;人事部主要核查离职人员办公用品、设施交还与完好情况及文件、资料、相关证件等归还情况、考勤考核情况、奖励处罚情况、保密协议执行情况、其他与公司相关的特殊事项等;财务部主要负责离职人员财务手续办理情况、借款归还情况、业务账目清理情况等。

5、各项手续完备后,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即可按有关规定为离职者办理财务清算手续。

6、凡对外有经济往来或在重要岗位担任职务的人员,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财务部在发放薪资时必须留取一定额度(责任金全额及最后一个月工资)作为风险控制金,离职后三个月内若未发生新的问题,即可发放清结。试用期内入职不满一月离职的,其风险控制金为实核薪资全额,发放时间必须控制在15天以后。

7、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例外酌情处理,不受本制度相关条款限制。

五、责任划分与违规处理

各部门在审核时必须从严把关,细致入微,不允许出现任何疏失,否则责任部门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核查完毕后,由部门经理出具结论并签字认定。上一道环节未完成手续,下一道环节不得承接办理,违反者由承接部门承担责任。凡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利益或信誉受到损害者,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行政和管理责任。

篇2:财富公司人员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财富管理公司人员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辞职程序:

1.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需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6.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7.员工离职区分:

(a).自请辞职;

(b).职务调动离职;

(c).退休离职;

(d).解雇离职;

(e).其他原因离职。

工作清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3.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4.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5.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6.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7.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a)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b)公司的项目资料;

(c)公司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d)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e)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f)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2.结算工资;

3.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4.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5.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公司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4.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移交手续

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2.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3.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4.转调人事关系、档案、保险关系;

5.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6.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7.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离职谈话

1.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

2.审查其劳动合同;

3.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4.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5.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6.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7.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8.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9.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10.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

11.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12.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篇3:投资公司员工离职制度

投资公司员工离职制度

一、离职申请

1、公司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交接好本职工作,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2、离职申请审批流程:

(1)一般员工

员工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审查→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备案

(2)部门经理以上员工

员工书面申请→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行政人事部备案

二、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员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调动;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形象、声誉造成损失或影响;

4、有欺骗公司行为的;

5、隐瞒个人历史或重大病史的;

6、有吸毒行为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销售人员一年内累计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指标的;

9、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罚细则》、《保安部奖惩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亦须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

三、离职手续包括:

1、交接完毕所有的工作;

2、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员工手册及其他公物;

3、退还办公用品及宿舍等;

4、结清与公司的帐目,归还公司款额;

5、如与公司有其他协议的,还应履行协议中所约定的事项。

四、离职结算手续审批流程

1、一般员工

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部门经理签字→库管签字(归还工作服、生活用品及物资)→行政人事部审查(出勤情况,归还办公用品、借阅的图书、资料、文件及其他公物)→财务部审核(归还公司借款)→分管领导签字→行政部造工资表→财务部复核并结算工资

2、部门经理以上员工

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库管签字(归还工作服、生活用品及物资)→行政人事部审查(出勤情况,归还办公用品、借阅的图书、资料、文件及其他公物)→财务部审核(归还公司借款)→分管领导签字→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签字→行政部造工资表→财务部复核并结算工资

五、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