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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供销社信访谈话制度

2024-07-15 阅读 5344

一、信访对象:对被信访举报反映的市联社科级以下(含科级)领导干部、市直属公司正副经理、直管基层社理监会正副主任,实行信访谈话制度。

二、信访谈话范围包括:

(一)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或反映的问题单一,线索不清,需要向本人直接了解的;

(二)经信访核查,虽未发现明显违纪行为,但其在廉洁自律等方面要求不严,或信访反映较多、群众意见相对集中,需要向本人提醒的;

(三)经信访查实,认定存在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不构成立案查处追究党政纪责任,需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自查自纠,责令限期整改等情况。

三、信访谈话程序及要求:一是信访谈话前,由监察室按照信访件办理程序,报纪检审批,并确定主谈人和谈话地点。二是信访谈话必须有的放矢、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三是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严守保密纪律,注意保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四是被谈话人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拖。回答和说明问题要实事求是,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要正确对待群众的监督,不得追查或打击举报人。五是经过信访谈话属一般问题的,应同被谈话人打招呼提醒注意,督促自查自纠。对确有错误但不够纪律处分的,按规定实施诫勉,责令限期整改。对于经信访谈话,发现被谈话人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抵制谈话、拒绝如实说明情况,需进一步追究纪律责任或法律责任的,由监察室在办理相应手续后,将有关信访谈话材料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审查处理。六是对于经了解核实,所反映情况失实、被谈话人不存在违纪行为及不廉洁问题的,将信访谈话材料归入信访档案,必要时在适当的场合给予解释、说明或澄清。七是信访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当即对被谈话人所谈的内容作出评定或提出要求,并如实填写《信访谈话登记表》,按照信访件审结程序报结。

篇2:区中医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中医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一、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每月一次,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由院办统一安排。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接待时,应事先请假并安排好替班领导。院领导干部值班的同时,配备职能科室负责人参与接待工作。在信访接待日,负责接待本院职工和来院就诊患者提出的问题,并及时负责地给予解决和答复。

二、工作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办事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牵涉多部门的问题,由院办协调各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对重要的问题应及时提交院办公会讨论解决。对应由其他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分流处理,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由院办负责督办落实。

四、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院办公室保管,年终归档。

五、要为来访群众守密,不得散布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篇3:附一医院投诉信访接待室职责

第一医院投诉信访接待室职责

一、投诉信访接待室职责

1.认真接待、受理、调查、处理患者或患者家属对医疗、服务方面的投诉事件。

2.受理、调查、处理投诉事件,并进行登记、分析、汇总,按要求及时上报和归档。

3.对受理、调查、处理投诉事件情况,及时向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及被投诉科室进行口头反馈或书面反馈。必要时根据医疗事件处理委员会讨论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当事科室或当事医师反馈。

4.每季对投诉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向领导及医疗事件处理委员会汇报。

二、投诉信访接待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分管院长指导、医务科科长管理下,负责医疗、服务投诉信访接待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投诉事件的接待、受理、调查、协调工作。

3.主动向分管院长请示、汇报工作。

4.负责对投诉事件资料的整理、总结、归档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