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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活动中心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2024-07-15 阅读 3515

为了加强活动中心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凝聚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学生会活动中心规章制度》,每位成员务必自觉遵守。

部门成员守则

1.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风校纪,倡导良好学风;

2.提高综合素质,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个人形象,维护学院学院学生会的整体声誉,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3.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工作开展原则;

4.对各项工作做到分工合作,并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按时按量完成,加强干部间的配合协作;

5.按时时出席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不迟到、早退,不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提前请假,并备齐有关手续;

6.开展各项工作前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工作完成总结经验与不足;

7.积极配合院、系、班以及各部门组织的活动,拓宽视野;

8.部门内与部门间加强沟通交流,建立良好协作关系;

9.全体部门成员接受全院同学监督。

工作要求

1.部门成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以及部门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2.部门成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3.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主动积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4.严格落实执行活动厅管理条例。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于玩忽职守从严处理。

例会制度管理条例

1.根据部门具体情况,本部门每周召开例会一次,定于每周二13:00,地点定于院学生会办公室(1410);

2.会议纪律:每周部门例会,部门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自觉保持会场安静,并且作好会议记录。不得迟到、缺席、早退,因故不能参加须提前请假,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3.会议要求规范、高效、简短、不形式化,充分调动积极性与工作热情。

4.会议具体传达院学生会一周工作安排即“上情下达”,并总结上周工作情况,“下情上报”,要求部门各个成员积极发言积极讨论。

办公室值班制度条例

1.为加强部门成员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方便咨询和工作安排,要求周日至周四每晚19:00~20:30安排1~2名成员在院学生会办公室(1410)值班;

2.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及时签到,对于擅自不到者,给予相应处理,值班人员需举止得体,对来访人员热情大方。不得在办公室内嬉戏喧哗,不得吸烟。

3.值班人员要服从办公室人员安排负责打扫卫生,检查办公室财产;

4.值班人员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办公室内器具,不得浪费办公耗材,临走时要收好办公桌,关灯锁门。

考评制度

为了激励部门成员增强自我约束力,互相学习和监督,特制订考评制度如下,部门成员互相监督执行。

1.例会:部门成员有义务参加每次部门例会并积极发言、作好会议记录。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口头批评,迟到三次计缺勤一次,缺勤一次在例会中警告批评,并视后果给予相应处分,缺勤三次自动退出活动中心;

2.值班:部门成员应按值班安排表按时值班,及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值班人员未按时签到和早退的,按缺勤计。缺勤三次自动退出活动中心;

3.请假制度:当周部门例会和值班因故不能参加的,需提前请假,以便工作安排。请假需提出书面申请,由本人递交部门负责人。核实情况后方能准假;

4.工作安排:工作时间玩忽职守,擅自离岗或不按工作规程操作导致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了损失,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大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外,还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十分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评优:部门内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考勤,每月汇总。期末部门依据考勤和日常工作表现评选优秀个人,并推荐到院学生会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篇2: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制度

为维护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秩序,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创造一个文明舒适、安全宽松的工作、学习与活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责任到人,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活动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活动组管理员为成员。

二、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正确处理各种纠纷,做好日常“防盗、防火、防事故、防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和应急预案,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和整改,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四、学生进入活动中心活动,应严格遵守活动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器材、设备。

五、活动中心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家长负责学生往返路上的安全工作,严禁学生在走廊嬉戏、踢球、打球、攀爬栏杆和窗口,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追逐打闹,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六、教育学生不与社会不良分子来往,提高防范意识,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时要及时报告老师。

篇3: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范例

一、开放时间

1、正常上班时间:

周一--周五中午11:30--13:30

晚上18:30--21:30

周六--周日下午15:00--17:00

晚上18:30--21:30

2、寒暑假期间:

下午15:00--17:00

晚上18:30--21:30

3、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4、教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到本中心从事各项活动,如需在非规定时间活动的须经过院工会的批准。

二、教职工使用本中心的设备器材须听从服务人员的安排,在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后再行使用。

三、教职工在使用设备器材时须小心爱护,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如造成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教职工在进入中心时不要穿带钉子的鞋,以免造成地板的损坏。

五、教职工进入活动中心后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要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及财产,以免造成损失,否则后果自负。

六、非教职工一般不允许使用本中心,如有特殊需要使用本中心须经过院工会批准。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请大家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