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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范例

2024-07-14 阅读 4687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团委、系统团(工)委,学校团委,市直团组织;各少先队组织;团市委机关各部室。

二、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团队工作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具体情况、落实措施、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围绕共青团工作要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的活动、工作动态;围绕“双争先”主题活动以及在我市“三城同创”中好的做法、成果、经验以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围绕团员青年对党政中心工作、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三、信息计分办法

报送信息可分为配有照片的动态活动信息、反映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综合信息、具有调研性、经验性或理论思考性信息三类。各单位上报的信息,经团市委办公室整理后被各级刊物、网站录用的,分别计入各上报单位的积分中。

1、被国家级团内报刊和党报党刊录用的,每条记20分,团中央网站录用的每条记5分;被省级团内报刊和省级党报党刊录用的,每条记15分,团省委网站录用的每条记5分。

2、被党报、党刊录用的每条记10分,被《共青团工作》采用的或以泰州团市委正式文件下发推广的先进经验、典型,每条记5分;被泰州共青团网站采用的,每条记2分。

3、被靖江团市委网站采用的每条记1分。

4、各单位报送的团内工作调研、理论(工作)文章、思想体会等综述类文章,报送1篇计5分,采用1篇计10分。调研文章被党、团刊物录用的,均双倍计分。

5、团市委专门要求报送的重要信息和专题信息,按时按要求报送的每次记5分,迟报或不报的一次性扣10分。

6、同一条信息,被多次录用的可重复计分。

四、信息报送任务

各考核对象每月向团市委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团市委机关各部室每月不少于5条),团市委将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逐条进行登记,并实行累积计分。各单位年度信息上报累计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信息工作每季度通报一次。

五、信息奖惩办法

团市委根据信息考核情况,每月完成基础上报条数的奖励500元,其中年度累计总分70分―80分奖励1000元,80分―90分奖励**元,90分以上一次性奖励5000元。其中上报信息被上级党、团刊物录用,各单位必须将信息原稿、刊用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对完不成任务的团组织和少先队,原则上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团市委并酌情进行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调研、信息工作,强化宣传意识,加大信息采编、报送力度,特别是一些有影响、有特色活动和工作的报道,以及对青年思想动态、需求和对共青团工作探索等方面的调研。

二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及时、准确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切忌夸大事实,弄虚作假,对报送虚假信息,造成工作被动或受领导批评的单位,团市委将从严处理。

篇2:宣传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制度模版

信息报送是舆情上下传递,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展示的重要方式,更是宣传推荐促进我镇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为加大宣传力度,强力推进我镇信息报送工作,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信息报送要求

(一)专人负责:各村(社区)、镇属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确保责任到人。各村(社区)、镇属部门上报信息自行保管,年终由党政办考核。

(二)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在24小时内形成电子档和纸质材料上报党政办,经审核后层层上报相关部门及媒体。各村(社区)、镇属部门报送信息每周不少于一次。

(三)报送程序:

1.各村(社区)报送程序:个人撰写――党支部书记或主任审核签字――信息员报送镇党政办审核后上报。

2.镇属部门报送程序:个人撰写――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党政办主任核稿――党政办信息工作人员登记报送。

3.信息公开录入程序:个人撰写――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科室工作人员(在党政办指导下)录入信息公开平台。

4.完成分配的报送数量任务:详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一)部门奖惩:部门应完成目标任务,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将扣除一定的目标考核分。

(二)个人奖励:⑴信息类:被党务信息、政务信息、纪检监察信息、统战信息、组工信息、执行力建设及今日等市级媒体采用1条,奖励30元。被市、省、中央级部门及媒体采用1条分别奖励60元、150元、300元。⑵通讯类稿件:被市、市、省及以上媒体采用1篇分别奖励100元、300元、600元。⑶课题调研文章类:撰写一篇奖励100元,被媒体、市及以上媒体采用1篇分别奖励500元、1000元。⑷政府信息公开类: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完成后,奖励部门500元/240条。

(三)以最高奖励为准,不重复奖励,年底兑现。

(四)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的结果将以通报的形式下发。

篇3:宣传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制度模版

信息报送是舆情上下传递,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展示的重要方式,更是宣传推荐促进我镇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为加大宣传力度,强力推进我镇信息报送工作,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信息报送要求

(一)专人负责:各村(社区)、镇属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确保责任到人。各村(社区)、镇属部门上报信息自行保管,年终由党政办考核。

(二)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在24小时内形成电子档和纸质材料上报党政办,经审核后层层上报相关部门及媒体。各村(社区)、镇属部门报送信息每周不少于一次。

(三)报送程序:

1.各村(社区)报送程序:个人撰写――党支部书记或主任审核签字――信息员报送镇党政办审核后上报。

2.镇属部门报送程序:个人撰写――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党政办主任核稿――党政办信息工作人员登记报送。

3.信息公开录入程序:个人撰写――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科室工作人员(在党政办指导下)录入信息公开平台。

4.完成分配的报送数量任务:详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一)部门奖惩:部门应完成目标任务,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将扣除一定的目标考核分。

(二)个人奖励:⑴信息类:被党务信息、政务信息、纪检监察信息、统战信息、组工信息、执行力建设及今日等市级媒体采用1条,奖励30元。被市、省、中央级部门及媒体采用1条分别奖励60元、150元、300元。⑵通讯类稿件:被市、市、省及以上媒体采用1篇分别奖励100元、300元、600元。⑶课题调研文章类:撰写一篇奖励100元,被媒体、市及以上媒体采用1篇分别奖励500元、1000元。⑷政府信息公开类: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完成后,奖励部门500元/240条。

(三)以最高奖励为准,不重复奖励,年底兑现。

(四)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的结果将以通报的形式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