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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面防护分类规范

2024-07-14 阅读 4884

职业性眼(面)伤害约占整个工业伤害的5%,为有效保护眼面部不受伤害,需根据危害因素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眼面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常常会因飞来的异物、化学物质或光线对眼面部造成伤害。据统计,职业性眼(面)伤害约占整个工业伤害的5%,而眼部面积只占人体表面积的1/600。也就是说,相对其他人体器官,眼部更易受到职业性伤害。

如何在工作中有效保护眼面部不受伤害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是最有效的。当工作条件暂时不能改变时,则需要根据危害因素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眼面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职业性眼面伤害因素

常见的职业性眼面部伤害因素包括异物性伤害、化学性伤害、非电离辐射伤害、电离辐射伤害、微波和激光伤害等5个方面。

异物性伤害

在铸造、机械加工、建筑、采石等行业的作业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砂粒、金属碎屑等异物进入眼内或冲击面部等情况。有的固体异物高速飞出(如旋转切削的金属碎片或打磨金属物体的碎颗粒),若击中眼球或面部,可造成严重的眼球破裂或穿透性损伤,面部皮肤破裂或鼻骨骨折等损伤。

化学性伤害

生产过程中的酸碱液体或腐蚀性烟雾进入眼中或冲击到面部皮肤,可引起角膜或面部皮肤的烧伤。在工业生产中,化学性眼面部伤害较多见,以碱液引起的烧伤最严重,因为碱液比酸液更易穿透皮肤。

非电离辐射伤害

在电气焊接、氧切割、炉窑、玻璃加工、热轧和铸造等场所,热源在1050℃~2150℃时能产生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紫外辐射可引起眼角膜结膜表浅组织灼伤,使受害者产生畏光、疼痛、流泪、眼睑炎等症状。红外辐射对眼组织产生热效应,引起眼睑慢性炎症和晶体混浊(职业性白内障)。可见强光会引起眼睛疲劳、眼睑痉挛和结膜炎。

电离辐射伤害

在原子能工业、核动力装置(如核电站、核潜艇)、核爆炸、高能物理试验等场所,往往存在α粒子、β粒子、γ射线、*射线、热中子、慢中子、快中子、质子和电子等辐射。当作业人员总剂量吸收超过22Gy时,有些人员开始出现白内障,其出现率随总剂量的增大而升高。

微波和激光伤害

微波和激光属于电磁波,非电离辐射。微波广泛应用于雷达、通信、医疗、探测、军事、食品加工等领域。微波对人体眼睛的伤害主要是由于热效应引起晶体浑浊,导致白内障发生。近年来,激光在工业、医疗、科研,特别是军事方面的应用发展很快,激光若投射到眼睛的视网膜上可引起灼伤,大于0.1μW的激光还可能引起眼球出血、蛋白凝固、融化,造成永久失明。

眼面防护用品分类及选择

眼面部防护用品是指防御烟雾、化学物质、金属火花、飞屑和粉尘等伤害眼睛、面部的防护用品。根据外形结构分为防护眼镜、防护眼罩、防护面屏3种类型。

防冲击眼镜

防冲击眼镜能防止金属、砂、屑等飞溅物对眼部的打击,多用于车、铣、刨、磨等工种。这种防护眼镜的镜片及镜架要求非常坚固,不易打碎,接触眼部的遮边不应有锐角。

选择防冲击眼镜时,要选择带侧翼的(如图1所示),以防护来自侧面的冲击物,镜片还应选择防雾镜片,以免佩戴者哈气造成镜片模糊。

防护眼罩

防护眼罩不仅能阻止各种冲击物对眼睛的伤害,还能起到对液体喷溅的防护。为保持眼罩内外的空气流通,防护眼罩在侧面设有间接的通风孔(如图2所示)。在使用液体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若存在液体喷溅对眼睛造成伤害的风险时,应当选择防护眼罩来保护作业人员的双眼安全。

但要注意,需要防灰尘、烟雾及各种有害气体时,必须选择无通风孔的防护眼罩,且要与脸部接触严密,镜架要耐酸、碱。但这种防护眼罩适用于有轻微毒性、刺激性不太强的环境中使用。在作业环境毒性较大的情况下,应与防毒面具一起使用。

防冲击和液体喷溅面屏

这种面屏是将眼睛和面部全部覆盖,对冲击物和液体喷溅起到较好的防护作用。如果面屏是可掀起并暴露眼睛的,就必须同时佩戴防冲击眼镜。如果作业场所还同时存在物体打击、粉尘、噪声等,选择防冲击和液体喷溅面屏时,应考虑能与安全帽、口罩、耳塞同时佩戴的(如图3所示)。

焊接眼面部防护具

在焊接作业场所中,应选择防护焊接弧光的护具。目前市场上的焊接眼面部防护具包括普通焊接防护眼镜(如图4所示)、焊接防护眼罩(如图5所示)和焊接防护面屏(如图6所示)。焊接防护面屏包括头戴式、手持式和配安全帽式面屏。

在实际使用中,应尽量使用焊接防护眼罩或焊接防护面屏,因为佩戴普通焊接防护眼镜,紫外线可通过面部与防护眼镜的缝隙进入眼部,不能有效防护焊接弧光中的紫外线和强光,从而伤害眼睛。此外,焊接工人如果还从事存在粉尘的作业,如打磨作业,还应佩戴防尘口罩;如在有物体打击的场所焊接时,应佩戴安全帽式面屏。

防热辐射面屏

防热辐射面屏是用反射性强、耐热性良好的材料(如铝箔)制成,或在有机玻璃上贴金属薄膜、金属镀层(如镀铝或镀金,镀金效果更好)反射红外辐射,再配戴护目镜用于观察,如炉内火焰温度。因此要求防护镜片在白炽灯下,能显示红色灯丝。工业窑炉的操作人员应佩戴防热辐射面屏(如图7所示)。

全面罩呼吸器

全面罩呼吸器能覆盖使用者口、鼻、眼睛和面额,从而有效防止物体冲击、液体喷溅、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在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尤其是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较大的场所,应使用全面罩呼吸器(如图8所示)。

眼面部防护用品选择和

使用注意事项

选择防护眼镜的关键是试戴,每个人的脸型不同,瞳距不同,要通过试戴选择适合自己的防护眼镜。试戴时要观察侧面,确认防护眼镜能防护来自侧面的伤害。

此外,选择眼面部防护用品还要挑选符合国家特种防护用品规定的合格产品。在购买时,要注意产品及包装的标志、标识,以确认是否为合格产品。合格产品在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名、生产日期;有功能标识:如防冲击、防液体飞溅等标识。

防冲击眼面护具、焊接眼面防护用品、全面罩呼吸器等是国家实行安全标志许可的产品,在产品包装或产品本身上应有安全标志(即LA,为劳动安全的意思,如图9所示)标识。

安全标志图为白底绿图,下面黑色字体的编号采用3层数字和字母组合的编号方法编制。第一层的两位数字代表获得安全标识使用授权的年份;第二层的两位数字代表获得安全标识使用授权的生产企业所属的省级行政地区的区划代码(进口产品,第二层的代码则以两位英文字母缩写表示该进口产品产地的国家);第三层代码的前三位数字代表产品的名称代码,如焊接面罩是301,焊接眼镜是302,防冲击眼镜是303,后三位数字代表获得安全标识使用授权的顺序。

眼面部防护用品的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维护和更换,使用者需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维护,保证清洁干净。当表面有脏污时,不能用有机溶剂进行清洗,也不能用干布直接擦拭,防止镜片有划痕,应用少量洗涤剂和清水冲洗。当镜片或镜架出现裂纹、变形或破损时,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篇2:临边作业安全防护规范

交底内容: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6、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应符合有关要求。应采用工具化和定型化。

7、用钢筋作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小于14MM,柱杆直径不小于18MM,应采用电焊固定。

8、用钢管作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9、以其他钢材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10、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柱杆组成,上杆离地1~1.2M,下杆离地0.5~0.6M,一般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11、基坑四周的栏杆柱固定,应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1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1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应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1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15、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16、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归档,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篇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外电防护的有关规定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1外电线路防护4.1.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表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规定表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最小垂直距离(m)6.07.07.04.1.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表4.1.4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安全距离(m)<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4.1.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4.1.6当达不到本规定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1.6所列数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表4.1.6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最小安全距离(m)1.72.02.54.0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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