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会所规定
花园小区会所规定
本会所是**花园业主专用之会所,非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所有进入本会所的人仕敬请遵守以下规定:
1、非社区业户未经特许,不得在会所内摄像拍照。
2、请勿携带宠物进入会所。
3、家长与儿童进入会所,家长须对儿童的行为及安全负责。
4、衣冠不整者,谢绝进入会所。
5、请勿在会所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6、请勿乱丢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干净;请勿携带食物进入功能室内用餐。
7、本会所活动项目属有偿收费。
8、请小心使用场内设施、用具,如有损毁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9、因使用人使用场内设施、用具不当行为而引致的任何意外,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10、进入会所须遵循会所管理人员对现场实际情况的安排并配合其工作。
篇2:休闲会所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定期检修规定
休闲会所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规定
为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管理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根据灭火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晒、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堆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凡维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休闲会所消防队或本地区公安消防队,做好应急措施。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3:住宅区会所泳池管理规定
住宅园区会所泳池管理规定
一、泳池实行限额进入的规定,严禁超员入池。
二、必须穿戴泳装、泳帽,赤脚进入泳池。
三、严禁不会游泳者进入。
四、请自觉遵守关于禁止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的患者进入泳池的规定。
五、未成年人游泳时,须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陪同;陪同人须穿着泳装入场,并对儿童的行为负责。
六、游泳前,请先淋浴,进出请走消毒池。
七、为了保障各泳客的安全,请听从泳池人员的指挥和劝告,禁止做危险动作。
八、请自觉维护泳场秩序、环境和公共卫生,不随地乱扔废弃物。严禁在池内大小便、吐痰,用肥皂毛巾洗澡擦身。
九、请勿将贵重物品存放于更衣柜,一旦丢失,后果自负。
十、请爱护泳场设备和物品;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十一、未经允许,不得在泳场拍照。
**会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