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项目意见征询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意见征询管理规定
1.0目的
加强与项目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项目各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或意见并加以改善,更有效地配合好项目开发与销售工作,促使我司做好物业工作。
2.0适用范围
我司所服务的**集团正开发及处于开发与销售期的楼盘。
3.0职责
3.1公司总部负责确定意见征询频率,一般情况下每月征询一次,特殊情况另行书面通知。
3.2服务中心、管理处或项目物业部负责人负责意见征询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3.3品质部负责意见征询结果的审核、统计、总结与通报,并报公司领导审阅。
3.4被征询对象包括有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助理、行政部、人事部、营销部、策划部、机电部、绿化部、园建、机电、土建、财务等部门及因工作需要征询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4.0概念
4.1征询意见设为五个等级,分别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和很不满意,评价为"很满意"、"满意"视为满意;评价为"一般"、"不满意"及"很不满意"视为不满意。
4.2在《意见征询表统计结果表》内,用数字作为标注,分别为:5-很满意;4-满意;3-一般;2-不满意;1-很不满意;0-未作评价。
4.3单项满意率=评价为"满意"的单位数量/被征询单位总数。
4.4项目物业负责人是指主管项目的物业公司副总监督/经理、服务中心经理/主任或项目物业部主管负责人。
4.5意见征询表编号:项目拼音第一个字母缩写+年号+两位数月份+三位数流水号,如YW,表示锦绣银湾六月份序号为001的意见征询表,流水号不能重复。
4.6综合满意率=单项满意率加权平均值。
5.0操作规程
5.1每月10号前发出《意见征询表》,在《意见征询表发放记录》表上做好发放登记工作;发放前填写好《意见征询表发放记录》表的"项目"、"征询表编号"、"部门"、"被征询人"和《意见征询表》表的"编号"、"项目"、"被征询部门"和"被征询人"和预计"收回日期"项;发放时填写好送达人姓名和送达日期,并请被征询部门签收及注明签收日期。
5.2公司主张发放《意见征询表》时,及时请被征询人对我司物业工作给予评价和提出具体意见,由征询人填写好后请被征询人签名确认。
5.3如因各种原因被征询人不能及时提供意见或签收时,被征询人或部门在签收表格时要提醒具体收回日期,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后收回。
5.4收回《意见征询表》时,收表人负责审核记录是否有项缺,无误后连同填写好《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表一并递项目物业负责人审阅,一般情况下《意见征询表》发放人、收回人和《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的"被征询人反馈意见"栏的填写人为同一人,便于跟踪和准确的填写被征询人所反馈意见。
5.5对于评价为"一般"或以下,但被征询人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征询表,回收人应主动联系被征询人,了解不满意的原由并在征询表上做好记录。
5.6项目物业负责人根据收回《意见征询表》填写结果,批示相关意见并组织跟进处理。
5.7项目物业行政人员负责收回《意见征询表》的统计工作,填写好《意见征询表统计结果》后递项目物业负责人审阅。
5.8项目物业负责人确定《意见征询表》跟进责任人,由跟进责任人督促相关部门按项目物业负责人的批示和被征询人所反馈的意见跟进处理,跟进处理结束后回复跟进责任人。跟进责任人根据各部门回复情况填写《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的"跟进处理情况"栏,并在回访时回复被征询人。
5.9回访形式分面谈交流回访和电话回访两种形式,回访后将《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递项目物业负责人批示。
5.10所有《意见征询表》收回后都应填写《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跟进征询结果。
5.11每月25日前,项目物业行政人员负责收集齐《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汇同《意见征询表》和《意见征询表统计结果》复印件递总公司品质部。
5.12品质部在收到《意见征询表》、《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和《意见征询表统计结果》
后,对收到记录进行审核,对于未达公司要求的给出意见。5.13品质部负责对被征询项目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对所提意见跟进处理情况是否满意,回访率不应低于25%。
5.14每月28日前,将《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递公司总经理审阅,并附《意见征询表》和《意见征询表统计结果》。
5.15每月28日前,填写好《项目意见征询报告》递物业公司总经理批示。经批示后递集团总裁审阅,并附《意见征询表统计结果》。
6.0记录文件管理及存档
6.1《意见征询表发放记录》由征询单位存档。
6.2《意见征询表》经品质部审核和公司总经理审阅后返回征询单位存档。
6.3《意见征询结果统计表》原件由意见征询单位存档,并复印送品质部备案。
6.4《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经品质部审核和公司总经理审阅后返回征询单位存档。
6.5《项目意见征询报告》经公司总经理批示,集团总裁审阅后由品质部存档。
7.0相关支持文件
7.1《顾客满意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2《服务质量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意见征询工作流程图》
8.0相关质量记录
8.1意见征询表发放记录WY/QR-WY-011
8.2意见征询表WY/QR-WY-012
8.3意见征询结果统计表WY/QR-WY-013
8.4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WY/QR-WY-014
8.5项目意见征询报告WY/QR-WY-015
篇2:景区服务中心巾帼创建宾客意见征询整改制度
景区服务中心巾帼创建宾客意见征询及整改制度
一、收集部门:
1、大前台
2、礼宾部
3、咨询台
4、CCO
5、导游部
6、售票处
7、西栅社区
二、上交时间:各部门责任人于每天16:00前整理好当天的宾客意见反馈上交
三、收集内容和问题罗列:
1.游客对本创建岗位的意见建议
2.游客对乌镇景区的赞赏或具体的表扬
3.游客对乌镇及景区管理/环境/设施/服务等的意见建议
4.游客了解景区、预定住宿以及交通途径等方式的信息收集
5.游客在网络上对乌镇的意见建议
6.游客对公司的主题活动、套餐等的意见建议
7.员工意见
8.其他任何与景区有关反馈信息
四、整改
1、将涉及到本岗位的宾客意见汇总,统一上报至服务中心巾帼文明岗创建小组领导;
2、巾帼文明岗创建小组审阅后,由倪晓燕建立《宾客意见整改落实电子台账》,对各整改项进行逐条登记,并对整改问题责任人、整改内容进行明确,各岗位根据巾帼文明岗创建小组领导批示进行整改落实;
3、对宾客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在每季度会议上进行汇报,并将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