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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信息反馈发布规定

2024-07-14 阅读 8048

物业管理处信息反馈与发布规定

物业管理管理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进行信息的反馈和发布内容主要有:

1、《管理服务报告》:在每季度末将该季度物业管理服务情况对业主进行公告。内容包括:保安、保洁、绿化、设备设施、客户服务等业务管理服务情况和财务情况;(详见顾问书《客户服务册》、本册提及即可)

2、通知、公告:在小区内设置固定公告栏,以管理处正式发文形式对小区业主或相关人员进行的通知、公告。例如:《关于小区实施车辆使用停车卡的通知》;

3、标识信息:为避免工作过程中有可能给业主及其他人员带来的不便,而进行标识性的信息发布;例如在小区消杀工作中的警示性CI标识;

4、提示信息: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对小区业主进行的温馨提示。例如:在恶劣天气时对业主进行的温馨提示;

5、宣传信息:例如:社区活动的宣传资料或宣传画;

6、其他信息:业主具有知情权所需了解的其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信息。

7、《半月信息统计表》:每半月对管理处各部门各项工作统计和汇总,编制工作半月报,内容包括:半月管理处要闻、业务管理信息、内部管理、投诉及建议处理、前期重要工作跟进及疑难问题、需协调解决问题及下半月工作重点等内容,供内部交流及领导审阅;

8、按照管理处职能和业务管理要求,在管理处内部进行反馈和发布的计划、总结、纪要等各类信息;

9、管理处网站电子公告:在管理处内、外部网上进行反馈和发布各类信息。

篇2:加气站用户信息反馈制度(CNG)

用户是站上产品的使用者,定期向用户了解我站生产的压缩天然气质量状况和调查用户满意度,是我站的义务,只有不断的得到用户的信息反馈,我们才能更好的改进我们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提高产品质量,更好的为用户服务。因此,站上所有员工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对来站用户的意见每月进行一次询问并记录在案。

2、对用户提出的好的改进建议应认真记录以便我们实施整改。

3、及时了解用户的需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在站台设立工作意见簿,以便用户对我们的服务做出评价和建议。

篇3:H煤矿落实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1、对矿组织的调度会、调度例会、生产平衡会等会议提到的重点工作调度室将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各有关部门,要求有关部门按照下发单中规定时间、标准严格执行。

2、业务(施工)单位、部门在接到调度室或矿领导指示后立即对施工工程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人、定质量标准交矿调度室审核完毕后执行。

3、业务(施工)单位、部门安规定时间向有关矿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工程施工进度及竣工验收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单位部门责任人考核500元。

4、业务(施工)单位因不及时汇报工程存在问题致使工程严重滞后的对单位责任人考核1000元。

5、对重点工程调度室建立重点工程专题记录,施行重点跟踪记录,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制定“三汇报”制度,要求信息准确可靠,做到随问随答。对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行为将严格执行灵新煤矿2008年6号调度令规定。

1)井下所有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汇报”制度。汇报内容包括上岗人数、工作计划及现场情况,必须准确、可靠。(重点工程由带班人员、安监员检查后,向调度室汇报方可开工)不按时汇报一次罚款50元,少汇报一次罚款100元。

2)为确保生产信息可靠、准确。对提供假信息的带班、值班人员根据情况,每次给予200元的处罚;值班人员不在岗的一经查出罚款50元/次,带班人员不按时带班罚款200元/次。

3)各单位井下人员必须及时安排人员接听调度电话,接受调度电话的生产情况查询。对不接听电话、故意挂断调度电话的单位,每次罚款200元(队长、书记各50元)。

6、调度室继续严格执行“调度会安全生产问题追踪落实情况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