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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商铺租户装修须知

2024-07-14 阅读 8570

购物中心商铺装修须知(租户)

1.总则

为保证**步行街装修期间及开业后的正常运作,确保东莞市**步行街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能提供优质的商业管理服务,租户在商铺装修过程中需按下列程序和标准操作,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建筑及装修施工技术等)规定和《**步行街商业管理守则》。

2.装修申请

2.1租户提出装修申请;并需向客户服务中心提交装修施工方案及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布置蓝图、天花平面蓝图、铺面各立面图、机电安装图、电路系统图、线路图、铺内装修效果图、门面装修效果图、主要材料的型号、规格等、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说明、提供由建委颁发的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工程负责人员职称、身份证明文件,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

2.2施工单位或其它人员代理租户办理施工手续的须提供租户书面委托书。

3.资料审核

3.1商铺装修由租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设计规范设计,其中机电安装图纸(包括:供电、空调、给排水、消防、保安、燃气、环保等)须由**商业管理单位认可,设计费及相关其他费用由租户承担。

3.2工程组土木工程师审核装修施工方案及有关资料,商铺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的装修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其他商铺的装修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不包括租户修改装修方案的时间)。如审核不合格,则由租户按要求修改装修方案及补充装修资料,审核时限顺延。审核合格后,由租户聘请且经东莞市**步行街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认可的施工单位缴纳有关装修管理费后现场组签发《场内施工许可证》。

3.3商铺装修如需向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申报,审批及验收手续的时间由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流程确定。

4.装修管理缴费标准

4.1装修保证金:按每平方建筑面积20元收取,每间铺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4.2装修管理费:按每平方建筑面积5元收取。

4.3图纸审核费:首次审核费为每平方建筑面积3元,最低收费不少于100元,最高收费不超过500元,需经多次审核的,还需增加每次100元的审核费。

4.4工程配合费:如需**商业管理单位工程人员现场配合施工的(如拆除天花前需配合对:烟感、喇叭、喷淋、空调出风口等设备进行拆装及保护),计费按工作量及使用材料的多少来收取。

4.5《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证件费:55元/个,其中工本费5元,按金50元。

如有疑问请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东莞市**步行街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

篇2:购物中心商铺装修须知

购物中心商铺装修须知

1、装修时间:

2、任何商户或装修单位在装修时不得私自改动各类管道,不得损坏外墙或隔墙,不得损坏房屋的承重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装修商户自行负责。

3、商场内禁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进场及安装,请商户按要求配置有防火要求的重要装修材料(包括电源线、开关插座等强电材料,有防火要求的木质板材等)。否则,因此而引致的不便及责任自负。

4、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现场合理配置干粉灭火器,不允许装修人员在铺内抽烟。

5、有防水要求的部位须做防水处理,并须按规定进行闭水测试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6、严禁将装修垃圾放置于公共部位,装修垃圾须按要求清运。

7、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商铺的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如超容量用电必须与营运服务部协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商户及施工单位承担。

8、装修时动用气割、电焊等,须到营运服务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9、严禁装修人员在装修的商铺内留宿及生火做饭。

10、不得将杂物丢入排污管道以免阻塞管道。否则,责任自负。

11、装修过程中请自觉遵守商场《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对于违规及不听劝告的,营运服务部可采取包括停水、停电等措施进行处理。

**购物中心营运服务部(盖章)

经办人:

日期:20年月日

篇3:业主服务手册装修须知

业主服务手册:装修须知

第二章装修须知

一、装修流程图

二、装修申请

(1)您对居室进行装修前,请仔细阅读《装修管理须知》,并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或会同其委托的装修者向物业管理处申报登记。

(2)如果您是委托装修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则受委托

的装修施工单位须交验《承建资格证书》原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提交合同复印件、装修图纸、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您是自行或请其亲朋好友进行的小型施工,也应进行申请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4)所有装修施工人员均须交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办理《装修许可证》、《装修人员出入卡》。

三、装修期间

(1)您如需要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请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及政府设计审批部门的审批材料。

(2)若您装修工程延期,请会同装修者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四、装修结束后

(1)装修工程结束,您验收合格后,由您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经小区物业管理处验收合格后,办理装修保证金退还手续。

(2)装修队撤离时所搬运物品应填写《物质搬运放行条》,在安全护管员的监督下清除垃圾并打扫干净现场卫生,合格后方予以放行。

附:1

装修申请表

一、物业单元:

二、施工单位资料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装修期:

所需工人数:

现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三、提交资料:

1、委托代理人之业主委托书

2、装修设计平面布置图

3、水、电及其它管线图、节点图

4、空调安装施工图

5、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

7、其它资料

四、装修保证:

本业主/住户和装修单位保证:在装修期间,严格遵守《装修责任书》、住户手册中的相关规定,不擅自封闭阳台和设置户外防护网,不改动承重墙,不变更分户门。若有违规,愿意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及政府相关法规、法律的处理。

业主签章: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日期:

《以下由管理处填写》

管理处审批意见:

附:2装潢费用一览表

序号项目金额备注

1装修队交装修

不良责任保证金1000元/户装修完毕经业主验收合格6个月后方可退还。如业主个人装修缴500元装修

不良责任保证金

2装修队交管理金元/户用于日常检查、管理。

3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元/人一次性收取,纳入管理

服务费开支。

附:3装修管理规定

装潢装修管理规定

1、所有须进行装修的业主须在开工前3日内向物管处提出申请。

2、业主在提出装修申请时须交以下证件:

①施工队资质证复印件;

②施工队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施工人员复印件;

④施工图纸复印件;

⑤施工合同复印件;

3、物管人员实地考察后指导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

4、施工人员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和施工设备登记表。

5、施工人员领取小区施工出入证(出入证附后)并交纳小区出入证工本费。

6、施工人员填写施工保证书。

7、施工队交纳施工管理费。

8、业主签订房屋装修承诺书。

9、施工队领取装修许可证。

10、施工队、业主签订装修管理责任书。

11、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

附4、

装修管理责任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责任书

编号:****第20*701号生效日期:年月日

一、总则:

为加强小区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根据《**市家庭居室装修规定》和****小区业主临时公约规定,凡业主申请装修经物管处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施工队、物管处三方签订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并共同遵守。

二、责任范围:

1、业主选择的施工队承接其家居装修工程时,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装修资质证书》。如业主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队向物管处申报登记并如实申报装修项目、装修标准、开工和竣工时间、施工人数等内容,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施工队《装修资质证书》原件。

3、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结构的完整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申请的装修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屋顶花园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地下室、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车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擅自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有限电视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或丢弃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等;

(6)破坏和拆除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7)房屋擅

自穿墙打孔;

(8)室外安置防盗网(可以室内安置)

(9)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对于违反以上行为和其它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用途者,除恢复原样,扣除装修队的所有保证金外,业主及装修施工队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楼顶花园、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如有违反除恢复原样外扣除施工队的所有保证金。

5、装修施工队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证件,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

6、施工队领取〈装修许可证〉和〈出入证〉之后才可以施工。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贴在装修户门外,将本责任书复印件贴在装修户门内,以便物管处监督和巡查。

7、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配带〈出门证〉。

8、装修施工时间为7:30--12:00;14:00--19:30。对于违反5--8条规定者,罚款30元/次。

9、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教育所属工人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任意推延施工时间;

(2)严禁将装潢垃圾任意堆放;

(3)严禁将各类胶、漆、刨花、沙土、水泥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

(4)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小便;

(5)严禁骚扰其它住户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6)严禁在室外进行装潢操作;

(7)严禁在室外私自接驳水、电;

(8)严禁在装修房间内使用电炉等易燃工具;

(9)严禁破坏公共设施;

违反上述禁止行为者将处以50--100元罚款。

10、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施工队负责维修并赔偿全部损失。

11、装修时产生的垃圾须及时入袋封口搬运,并按物管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对于违反本项规定者,物管处将以100元/车标准进行处罚。

12、施工队应按照消防工作要求配置灭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物管处提供租用灭火器服务)。

13、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发生吵架、斗殴、吸毒、赌博、色情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14、装修时必须关闭门窗,避免灰尘和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15、装修完毕,业主验收合格后向物管处提出验收申请,物管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16、经管理处验收后,如无违章装修或毁坏公用设施等情况,业主及施工队凭收据退回房屋装修质量保证金。如有以上行为,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17、装修期间若须搬运任何物资出小区,须提前告之物管处及门卫,经准许后方可放行。

18、如业主与施工队因装修问题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调解决。物管处无权处理双方纠纷,也无权代表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而且不承担由双方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三、处罚办法

1、对违反本责任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物管处均有权制止、责令整改,并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物管处有权根据违章情节轻重,拒绝装修施工队进入本小区进行装修。

装修房号:业主:

电话:年月日

装修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年月日

****物管处: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