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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公约手册物业管理费及缴费事项

2024-07-14 阅读 3770

业主公约手册:物业管理费及缴费事项

缴费事项

业主/使用人进驻前需付款项:

一、业主/使用人使用单元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1)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于每季度起始月5号收取(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同),业主/使用人应及时支付管理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9.93元/建筑平米/月。

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费用。

绿化管理费。

清洁卫生费。

公共部位安全防范费。

物业管理处的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法定税费。

其它费用。

物业管理费于入伙时须预缴三个月物业管理费,自第四个月开始每三个月交纳一次,即预缴下季度物业管理费。

2)单元内部水、电费用:

水费:业主/使用人单元内的水费是根据每月独立水表读数及政府有关规定收取。

电费:业主/使用人单元内的电费是根据插卡预买式进行提前购买。

3)公共能源费:

由大厦物业管理处根据大厦整体公共区域能源费用,按建筑面积进行公摊。

业主/使用人在负担单元内部供其独立使用的设施所消耗的水、电、电话、网络服务等费用的同时,亦须对公共能源费用进行按时交纳。此类费用同物业管理费一并收取,并会根据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而相应调整。

缴费办法

业主/使用人将按月依时收到由物业管理处发出的收费通知单,不论单元是否空置,该用户必须在每月第一周内将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交至物业管理处,如以支票支付费用,抬头请写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逾期缴费处理办法:

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适当行动追讨业主/使用人所欠交的物业管理费,包括向该业主/使用人征收滞纳金或提出法律诉讼。

租金管理费押金及预缴管理费:

业主/使用人必须在入驻之前缴付相当于一个月之物业管理费的押金作为业主/使用人应缴付款项的保证;业主/使用人不可用该笔押金支付其应缴的费用。此押金将按每年或租期的管理预算做出调整。

业主/装修施工企业装修相关费用:

业主/装修施工企业装修前应付清以下费用:

1、装修押金:10元/建筑平米。如施工中对大厦产生损害,产生修复费用将从该押金中扣除,余额将予无息退还。

2、装修管理费:3元/建筑平米

3、停车场管理:

3.1停车位租赁及管理服务费

1)地下车场车位租赁费:300元/个/月

2)地面车场车位租赁费:200元/个/月

3)车位管理服务费:180元/个/月

3.2地上停车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自行车临时存放费用:

2)摩托车:25元/月

3)电动车:10元/月

3)自行车:8元/月

4、维修基金

4.1维修基金专项用于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中修、大修、更新和改造。

4.2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按单元建筑面积向业主续筹。

4.3业主须在收到物业管理处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依通知缴纳追加的维修基金。

4.4每年第一季度末向业主委员会公布上一年度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提供财务报告,建立及保存收支凭证,以供业主委员会审查。

篇2:村民防火公约范本

家家防火,户户平安。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的要求,为把农村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公约,望广大村民群众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居委会消防组织的管理,坚决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作斗争。

二、积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爱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用、圈占、埋压及损坏消防设施。

三、集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布置,严禁擅自搭建违章建筑和堆放可燃杂物等影响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

四、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不乱倒液化石油气残液,严禁擅自贮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五、电气线路敖设应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用制丝、铁丝代替保险丝,杜绝超负荷用电。

六、教育儿童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慌报火警。

篇3:社区居民防火安全公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了社区居民住宅楼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如下:

一、住户业主(住户负责人)为本住宅的防火责任人。

二、住户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居委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三、住宅区内的所有公民都有防火灭火的义务。

四、居民有责任维护住宅楼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五、居民应配合有关部门定期检查本住宅的燃气供气阀门、管道,确保安全。居民外出要做到人离火灭,关闭电源、火源。

六、不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不要将小孩单独锁在家里,要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七、发现燃气泄漏,要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救助。

八、住宅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住宅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十、积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挪用、圈占、埋压、损坏消防设施。

十一、居民楼内严禁建造违章建筑和堆放可燃杂物,严禁占用、堵塞楼院消防通道、出口。

十二、不违章进行装修、贮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严禁乱倒液化气残液。

十三、不得乱拉乱接电气路线,不准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及时更换老化电线。平房区居民要将木柈及豆秸远离住房,并不得占用防火通道。

十四、发现火灾及时报警。主动为他人报告火警提供便利,不谎报火警。

十五、发扬一人有难,多方相助的风格,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火灾扑救。

十六、积极参加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学习并主动宣传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

十七、为保障住宅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住宅区内的公民对住宅区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向辖区安全消防站或公安消防机构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