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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所发包方项目管理规范

2024-07-14 阅读 4828

小区会所发包方项目管理规范

一、会所发包项目系指由他人在会所内租用场地开展有偿服务项目,如:发廊、商务中心、超市、钢琴练习室等。

二、承包商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行为权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发包项目的洽谈,初步审定后,上报公司经营发展部,由经营发展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定正式承包合同。

四、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对承包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日常监督。每季度将监督情况总结上报公司经营发展部。

五、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产品的,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应发出纠正整改通知。如屡次不改,或造成重大投诉,或违法者,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终止合同申请,交经营发展部审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合同解除后的交接工作。

六、按合同规定,客户服务中心应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以保障承包方的利益。

篇2:会所发包方项目管理规范

小区会所发包方项目管理规范

一、会所发包项目系指由他人在会所内租用场地开展有偿服务项目,如:发廊、商务中心、超市、钢琴练习室等。

二、承包商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行为权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发包项目的洽谈,初步审定后,上报公司经营发展部,由经营发展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定正式承包合同。

四、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对承包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日常监督。每季度将监督情况总结上报公司经营发展部。

五、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产品的,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应发出纠正整改通知。如屡次不改,或造成重大投诉,或违法者,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终止合同申请,交经营发展部审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合同解除后的交接工作。

六、按合同规定,客户服务中心应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以保障承包方的利益。

篇3:酒店行李寄存管理规范

酒店行李寄存管理规范

  第1条目的

  为规范礼宾部行李员的工作行为,提升酒店在客人心目中的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行李寄存服务管理。

  第3条对客服务

  1.行李员在接收客人寄存行李时,若发现有不易管理或易碎、易燃物品,应向客人说明情况或建议客人同有关部门联系。

  2.行李员为客人搬运行李时要小心,不准乱抛、脚踢行李,也不能坐在行李上。

  3.行李员寄存行李的记录要详细完整,存入人和收取人都要做详细记录,并让客人在标签上签名确认。

  4.行李员寄存前与客人核对行李件数,并做简单检查,发现有破损应及时向客人说明。

  第4条后续工作

  1.行李员把易碎物品挂上“小心轻放”标志,把行李寄存卡上联挂在行李明显处,并集中放入行李房。

  2.行李员收到的行李要在当班时存放好,不要留给下一班。

  3.行李员要经常检查行李存放情况。

  第5条本规范由前厅部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第6条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