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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2024-07-14 阅读 8260

时代广场(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时代广场物业管理,保证住宅小区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创造清洁、优美、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ZZ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时代广场的物业工作,包括制订、撤消、修改小区内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管理原则

1、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依法管理、遵守契约

3、依靠业户、齐抓共管

4、以区养区、取用于民

第四条**时代广场的公用配套设施,实行有偿使用,住户有合理使用权利和维护的义务。

第二章住宅小区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条业主按设计要求正常使用房屋和区内公配套设施,有责任保护房屋完整和使用的安全。

第六条业主需对房屋内进行装时,应按开发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七条业主对房屋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外貌。

2、不准随便改变窗户或阳台形状及色调和外墙的色调。

3、不准私自改变房屋内的供热、供水、排水。

4、不准私自安装暖气管线,增加或拆除暖气片。

5、不准在供热设备上安装放水装置或擅自启闭损坏控制阀门。

6、不得损坏楼梯间公共部分设施。

7、不准在楼房屋面上堆放物品,架设天线从事有损屋面防水保温的任何活动。

8、不准利用房屋从事危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八条房屋的维修

1、住房室内的电表、便器、门锁、洗手盆、水嘴、灯头、闭火、插头座属于业主自已的物品应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由业主自已更换。室外部分属自然损坏的一切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属人为造成的损坏由个人负责并追究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2、毗连的房屋维修时,业主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维修工作。

第九条凡需维修的房屋,责任者须及时进行维修,不得借故拖延或抵制。

第十条小区内所有配套设施,不得随意动迁拆改,如人为造成损坏,应由损坏者修复或赔偿。

第十一条业主有保护和美化住宅小区环境的权利与义务,禁止有损坏环境的行为

第十二条为保护和美化住宅小区的环境业主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搭建各种违章建筑。

2、末经批准不得擅自接水、接电

3、不准损坏电器设备、小区公共设施。

4、不准从楼上往楼下抛杂物。

5、不准在公用楼间、走廊、屋面、庭院堆放杂物

6、不准有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画、乱挂等现象和行为。

7、不准随地吐痰、乱弃烟头、纸屑、果皮瓶罐、乱倒垃圾。

8、晚10时至次日6时前小区内禁止播放大功率音响,大声喧哗吵闹,鸣放鞭炮。

第十三条住户有责任配合治安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保证小区秩序的安定。

第十四条允许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在小车区内须按指定的道路行驶场所停放。

第三章管理经费

第十五条为保证住宅小区管理和维修工作正常进行,物业公司遵循以区养区,取用与民的原则,每月收取物业费待定。

第十六条物业费服务项目

1、清洁卫生管理。包括小区内庭院、道路以及楼宇内公共楼道在内的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洁,生活垃圾清运及经常性的保洁。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请广大住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确保小区环境整洁,住户应将室内日常垃圾用袋装好、密封,每日早7:00――8:00放置在门前,由保洁员按时收集。

2、保安管理。设专职保安人员坚持24小时的巡逻值班,维持小区的公共秩序。实行人防、技防相结合。发现可疑迹象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通知物业管理办公室。

3、共用部位日常维修养护。屋面、梁板、柱、基础、楼道、楼道内外门窗等。

4、水电设施管理。对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修。

5、排污设施管理。清疏和维修排水管道、化粪池。

6、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ZZ物业公司对违反本规定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或移送公安部门究责任。

1、违反第七条,第十二条的任何一项的

2、无故拖延交纳各项费用,干涉管理人员正常工作抵制正常房屋维修的。

3、人为造成公共配套设施损坏的

第五章ZZ物业管理公司和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ZZ物业管理公司的宗旨是依法管理,热情服务,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办事,严格管理,谦洁奉公。

第十九条管理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努力学习,掌握管理技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ZZ物业管理公司和管理人员如有不履行职责或有违法行为,业主有权向上级主管机关投诉。

篇2:物业管理区高空作业管理办法

1.目的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杜绝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发生。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3.职责3.1任何高空作业都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3.2相关主办负责高空作业现场的具体指挥、监督和落实。3.3现场安全人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及作业过程监护。4.方法和过程控制4.1悬空的高空作业如外墙修补、清洗等,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上岗证,参见《服务项目外包控制程序》。4.2现场安全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证自身安全。4.3安全人员必须维护好现场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4.4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场所的高空作业、吊装以及重物搬运必须事先报告部门经理,并由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作业现场指挥、监护。4.5现场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交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其他要求事项。4.6三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上、下各设一名安全监护员。4.7施工现场必须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并在明显位置放置"高空作业,请勿靠近"等字样的警示标识。4.8对车辆、人行通道上方的高空作业,必须在通道两边放置警告标识,在条件允许时,应尽可能将通道临时封闭,指挥行人、车辆绕行。4.9在高空作业现场范围附近停有车辆或其他重要设施时,应尽可能移走。确实不能移动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10不准将吊绳、电缆等工作回线缠在身上。4.1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拴安全钩,戴安全帽,穿胶鞋,现场监护人员必须特别注意可能对安全绳、安全钩等造成磨损、阻碍等影响安全的构筑物、墙角、窗沿等部位,如有影响,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在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4.12吊装重物时,安全监护员应提前清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活动范围内,严禁超载吊装。4.13高空作业、吊装以及需四人以上的重物搬运,必须设专人指挥。4.14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撤回警戒带和标识,并及时将工作结果向部门经理汇报。4.15需要隔夜施工、对顾客出行造成不便或对小区(大厦)有较大影响的高空作业必须至少提前1天发布有关通知,以便顾客提前准备。5支持性文件**WY7.4-Z02《服务项目外包控制程序》

篇3:某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为开创我区物业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办法施行监督机关为×市××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