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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2024-07-14 阅读 5298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优良的生活学习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特作如下规定:

一、认真遵守作息制度。未经允许不准私自留宿他人,不准晚归和夜不归宿,特殊情况晚归者,要主动出示证件接受检查进行登记。不与社会上的人拉关系,以防上当受骗。

二、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女生进入男生宿舍,有事情请人通知或者电话联系。

三、不能私自拆装和改动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否则给予处罚及赔偿。

四、学生宿舍及楼道内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煤气灶、酒精炉等,违反上述规定除没收电器外,还将按照《河北省消防管理规定》给予处罚并给予纪律处分。

五、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在宿舍及楼道点燃废纸及其他可燃物品,睡前或离开宿舍前要将燃烧的蜡烛熄灭,夏季蚊香要远离易燃物,离开宿舍要熄灭。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者,给予严肃处理。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以及*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进入宿舍。

七、宿舍内严禁酗酒、打架、组织舞会、打麻将、经商等行为。

八、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小狗、猫、鸟等宠物。

九、自行车严禁进入宿舍楼,违者严肃处理。

十、宿舍内不准存放现金,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存款时要添加密码,存折和其他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十一、离开宿舍必须要关窗锁门,钥匙随身携带。一层窗台不准放置贵重物品,携带物品出门必须接受值班保卫人员检查。

十二、时刻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和坏人要即使报告,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即使报案。

学生处保卫科公寓部

篇2:某某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范例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创建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公寓住宿的学生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公寓内、寝室内设备。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发现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否则本寝室人员均摊。

二、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炉子、电热器、电热棒、电熨斗、电吹风、电褥子;动用明火、使用酒精炉、煤气炉等。一经发现(查出)没收器具。

三、不准私自留宿客人,严禁留宿异性。

四、来访客人须到公寓值班室登记,经楼宇值班员同意方可进入公寓。

五、搞好寝室内卫生,寝室内卫生要按寝室规范标准执行。各公寓要开展寝室卫生评比活动,对卫生达标的寝室要授予“流动红旗”,对卫生差的寝室,要给予通报批评。

六、严禁在公寓内吸烟、打架斗殴、经商、酗酒、赌博、打麻将、跳舞、玩杠玲、打球、摔酒瓶、器皿、燃烧废纸、燃放鞭炮等。

七、不准擅自移动消防器材和破坏消防器材。

八、未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及床位。

九、公寓关寝和熄灯后严禁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别人休息的活动。

十、保持和维护公共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走廊、水池、便池、下水道倒杂物;不准从窗户向外倒垃圾、倒水、倒脏物和扔酒瓶等物。

十一、保持公寓楼内墙壁洁净。不准往墙上粘贴任何物品;不准往墙上乱写、乱画、打球印、按手印、踩脚印;不准往墙上按图钉、钉铁钉钢钉。

十二、不准在公寓内存放自行车、杂物等。

十三、严禁私自开启公寓内电控柜,如保险丝损坏,向值班员说明原因,交付保险丝款后,由维修人员更换。

十五、公寓内设备如有损坏,要马上向公寓值班室报告,以便及时安排维修,属于人为破坏的要加倍赔偿。

十六、要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公寓工作人员,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更不得辱骂工作人员。

十七、寒、暑假需留校住宿的学生,按公寓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公寓统一安排住宿。

十八、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准夜不归宿,如有夜不归宿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十九、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通报所在学院和学生处给予处理。

篇3:大学生公寓作息规定

大学学生公寓作息规定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创建一个文明、舒适、安全的学生生活、休息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公寓开寝、关寝及供电、熄灯时间

(一)学生公寓开寝、关寝时间:

早开寝时间为5:40时;

晚关寝时间为22:30时。

(二)学生公寓供电、熄灯时间:

早供电时间为5:40时--8:00时;

晚供电时间为16:00时―23:00时。

(三)每周周五、周六、“五一”、“十一”、“元旦”等法定假日,熄灯及关寝时间后延1小时。

(四)每学期开学前,前三天各公寓开始接待返校学生;每学期结束后第三天各公寓封寝。假期需住宿学生另行安排。

二、凡在学生公寓内住宿的学生,必须按关寝时间归寝,不得随意晚归,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所在学生管理部门签字假条,向当班管理人员请假、登记,并将假条交于管理人员保存备查。

三、闭寝后公寓管理人员,要将无故晚归学生及时登记,并将晚归学生名单于次日报学生管理部门。开寝前,在学生公寓内住宿的学生不得出寝,如须出寝,出寝人员名单须于次日报学生管理部门。

四、学生公寓管理人员,不准私自允许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和其他人员晚归寝或夜不归寝,如发生私自允许情况,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五、熄灯后公寓内所有人员不得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六、关寝和熄灯后值班员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做好就寝检查和安全检查工作。

七、此规定适用于为大学学生服务的所有公寓,各公寓业主单位必须严格按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