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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2024-07-14 阅读 6309

大学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

1、学生住宿时须持交费票据到宿管办公室办理填写登记手续。

2、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学生住宿的分配和调整,学生按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房间。

3、公寓楼早6:00开门,晚11:00关门,住宿生要严格遵守学院作息时间。不准私自在外住宿,严禁私自留他人住宿。

4、注意个人用品的安全,贵重物品及现金应妥善保管,最后出门者要锁好门。

5、住宿生携带行李物品出楼时,须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经宿舍管理员同意方可。

6、爱护公物,寝室内设备如有损坏,由寝室长到宿管办公室填写维修申请表,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要按价或者加倍赔偿,。责任不清的由全室分担。

7、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闭电源和阀门,注意用电安全,热水器应断电使用。严禁私接电源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8、寝室卫生、纪律和安全由寝室长负责督促检查,建立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名单上墙(门)坚持每天清扫,把垃圾倒到垃圾桶内,不准往楼道或窗外扔垃圾或倒水。寝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9、寝室内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四壁无尘、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果皮核,更不准往下水道乱倒垃圾。

10、人人注意防火防盗,禁止点明火和烧杂物,不准存放易燃物和有污染物品。

11、严格禁止在宿舍做饭、吸烟、饮酒、打架和打麻将,坚决杜绝饲养宠物等。

12、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按公寓和学院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和处分。

篇2:酒店式公寓考勤管理制度

酒店式公寓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

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篇3:公寓楼管理中心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方案

学生公寓楼管理中心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方案

一、岗位设置

(一)公寓楼岗位1、学生楼长:1名/楼2、组长:纪检组长1名/楼;卫生组长1名/楼;楼务组长1名/楼3、成员:纪检组6名/楼卫生组9名/楼(4人/间为6名/楼)楼务组4名/楼(二)其它岗位1、维修协助员8名2、办公管理员4名

二、助学金基本金额:1、学生楼长:180元/月2、组长:120元/月3、成员:按学校规定4、其他人员:按学校规定

三、人员产生办法:1、所有人员必须符合我校对勤工助学人员所规定的各项条件;2、勤工助学人员产生由楼长推荐和学生处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按1:1.5的比例进行推选;3、学生楼长从勤工助学人员中采用竞选的模式由公寓中心负责进行公开招聘;4、所有人员必须通过学校统一审核,由公寓中心各公寓楼负责聘用;5、使用人数由公寓中心具体分配到各楼;

四、管理模式:学生公寓中心有一名主任兼职从事公寓中心勤工助学学生的综合管理与教育,各楼勤工助学人员由楼长按中心统一要求进行考核与管理。学生自管会勤工助学部负责对全体勤工助学人员的监督与抽查。公寓中心负责全体勤工助学人员的考核和勤工助学金的领取和发放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