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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临时公约范本

2024-07-14 阅读 1093

一、行为道德规范

为搞好本住宅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使广大住户享有安全、文明、舒适、健康、优美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区行为道德公约,敬请所有住户和出入小区的人员共同遵守。

第一条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住宅小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居民。

第二条自觉做到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第三条住户邻里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相处。

第四条爱护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壳、纸屑、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往室外抛物和乱倒污水,共同维护住宅区内公共卫生。

第五条爱护小区内绿化,不得践踏草坪、攀摘树木及占用绿化带。

第六条公共场所一律不准私自占用,不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堵塞通道,不在任何公共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乱张贴,及乱竖指示牌、广告牌等,保持公共建筑的原样和美观。

第七条养成出门前检查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和水擎阀门的习惯,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八条爱护消防、照明、邮箱及各类指示标志等公共设施,文明使用电子防盗门、停车场等设施,使业主的共有财产得以保值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九条不把易燃、易爆、毒品等违禁品,黄色淫秽的书刊、画片,唱片、录影带、VCD等淫秽音像制品带入社区和家庭,不搞封建迷信,不参与赌博、色情活动,不吸食、贩卖毒品。

二、治安管理规定

为保障本小区的公共秩序和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敬请广大业主(住户)遵守。

第一条业主(住户)应认真如实填报《业主(住户)情况登记表》。

第二条小区内公共区域内的保卫工作由辖区派出所和小区管理处负责,管理处工作人员及安管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

第三条小区实行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办法,即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区内人员凭出入证,外来人员凭身分证登记进出或业主担保带领。

第四条业主(住户)不得携带过大过重非私用,非生活用品,以及易燃、易爆、剧毒和有污染物体进入小区内。

第五条为保证业主(住户)的利益,凡非业主(住户)携带手提箱、包装箱等大件物品出门,需先填写由业主(住户)签字或盖章的"货物出门证",由安管人员验证方可出门。

第六条凡住户搬离小区需提前2天报管理处,填妥由业主签名(盖章)的:搬出物品申请清单,管理处工作人员核实并查清有关费用结交后签名(盖章),由安管人员验证方可出门。

第七条业主(住户)有责任管好自家及其公用电子防盗门,并保证有关治安报警设施的完好及有效使用,并承担相应事故的责任和惩处。

第八条业主(住户)要妥善保管居室内贵重物品,不要在家中留存大量现金。

第九条业主(住户)应遵守有关暂住人口管理的法规,要按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不得留居三无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负责。

第十条业主(住户)有权拒绝不持证,不配带工作牌人员的盘查或进入私人住宅的要求。

第十一条小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不得损毁、移动、阻碍指示标志。

三、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的消防工作,保护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规定,敬请广大业主(住户)遵守。

第一条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安管员经理为消防责任人,安管人员为义务消防员。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员法规的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行为,整改火情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住宅楼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

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第二条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第三条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第四条小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大楼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五条安全使用燃气、明火,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烬要及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第六条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第七条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需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八条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拔打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起火现场。

第九条根据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况处于直接责任人100-2000元的罚款,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可执行行政拘留。

(1)占用和封堵楼梯,走道和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和消防栓的;

(3)不按规定使用煤气;

(4)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的;

(5)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设备用水源的。

第十条各住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处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者,送交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电梯是业主们的共有财产,也是业主共有财产中最为昂贵的设备之一,保护和延长其使用寿命是大家的责任,同时还可节省设备的更新支出。为安全、正确使用电梯,特制定本规定,敬请广大用户遵守。

第一条使用电梯时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扭及随意按动警铃按扭。

第二条不得超载运作,当超载铃声响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第三条礼貌乘梯、礼让老人和儿童,学龄前儿童需要大人带领乘梯。

第四条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弃物和掀动损坏轿箱内装饰物,一经发现者,处以300--500元的罚款。

第五条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得采取拍打按钮、轿箱及强行等危险行为。

第六条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令其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生、设备意外,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安全用电、用水、管道燃气管理规定

根据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凡属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向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管理处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供水部门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他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介入。

第二条业主(住户)出门前应将电器、燃气和水擎阀门(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第三条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业主(住户)不可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动,必须报告管理处并雇请专业人员完成。

第四条业主违反安全用电、用水、用气规定,拒绝管理处机电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用气意见及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和对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智能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小区智能(如空调、照明、安全监控、火警等自动控制系统)及布线系统(如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布线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特制定本规定,敬请广大业主(用户)遵守。

第一条小区内的智能设施及布线系统均属业主的共有财产,本物业管理公司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维护智能设施的正常运行,对

区内的智能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业主(住户)应自觉爱护小区内各项智能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有关设备,若发现损坏,可告知物业管理处进行处理和维修。

第三条业主(用户)应按规定缴纳有关设施、线路的使用费用。

第四条业主(用户)对私用部位的智能设施施工,可任意选择施工单位,但必须报小区物业管理处备案,物业管理处负有相应的管理权利。

第五条业主(住户)若损坏智能设施及布线系统,需照价赔偿或修理恢复。

七、业主装修规定

为了加强物业小区管理,规范装修行为,保证物业的完好和安全,保持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小区的装修规定,敬请广大业主(用户)遵守。

第一条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应提前15天向物业小区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水电线路布置图。

第二条业主(用户)应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物业管理处在接到书面的装修方案的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经物业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第三条业主(用户)装修时禁止拆改房屋原有的主体结构部件,包括墙、柱、梁、楼板等部位。

第四条业主(用户)不得私自封团阳台,改动门窗,以保持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第五条业主(用户)不得在阳台上搭建水池,不得安装防盗网、雨蓬。

第六条装修施工时,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倾倒到指定的地点。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抛撒堆放。

第七条严禁将建筑垃圾倒入下水管道内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出。

第八条房间的空调器外机应安装在指定的位置,以保持外观整齐、美观。空调出水必须接回阳台或室内。

第九条装修施工时间应安排在上午7:00--12:00,下午14:00--20:00的时间内进行,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第十条搬运装修材料,工具等不得使用载人电梯。

第十一条装修施工人员需办理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应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胸前,并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

第十二条装修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短裤在非工作区域逗留,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高声使用放音设备(如录音机、收音机等)。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对不按照施工方案或不正当的施工行为予以制止,装修户应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电、坠落等造成公共设施或他人利益受损,装修户应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况给予受损害者必要的赔偿。

房号:___号楼___单元___室

业主(签章):海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篇2:某小区业主公约

小区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暂行)

一、秩序、管理与使用

l居民自觉维护楼道及公用场地卫生,不随意丢弃杂物。

l合理控制电视、音响音量,自家聚会、娱乐等不应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制造其它妨碍他人的噪音。

l为保证学生正常上课及休息,营业性大厅不得大音量播放音乐、广告。

l大厅进行餐饮营业的,烟气排放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专门管道,不得破坏楼体外观和影响其他住户生活。

l营业大厅悬挂牌匾、广告不得超出一楼上沿。

l不应在楼道存放自行车、摩托车及各类杂物,各类车辆定点有序摆放。

l造访的外来车辆按物业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停放,重载车辆不得进入硬化地段。

l禁止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

l垃圾按类装袋,干湿分开,定点投放。(垃圾点暂定为东墙处或医院垃圾点,每天9:00前投放)

l不得随意改变供水、排水、供电、供暖设施结构。

l各类废水在排放过程中如有造成管道阻塞可能,应进行过滤或用其它可行方式予以避免。

l自觉保护楼房外墙壁、台阶、楼梯、硬化地面等公共设施,避免人为损毁。搬运物品不得损坏单元门、楼梯、墙壁。

l不得在楼房内外墙体书写文字、张贴广告。

l不得随地吐痰、便溺。

l单元门随时落锁,不得用石块等物支门或顶门。

二、公共安全

l不得进行影响整体结构安全的各种装修和改造。

l做好用电、用水、用火及燃气的安全防范工作,按要求使用煤气、家电,控制用电负荷,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l营业大厅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且易挥发泄露物品。

l对单元门、进户门、配房门、车辆随时落锁,严防盗窃现象发生。

l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到户外距离楼房、锅炉房30米外场地进行。

l严禁从楼上向外倾倒、丢弃杂物。

l维护小区秩序,严禁流动商贩及闲杂人员进入院内。

三、业主义务

l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l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l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l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开展各项工作。

l及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公用设施、专项维修、物业服务等各种费用。即使取暖期不入住,也必须交纳取暖费。各种公共设施,即使自己不使用,也必须承担建设和维护费用。

l保护小区设施设备,维护小区整体利益。

l积极主动参加小区在卫生保洁、美化绿化、排水扫雪等方面的公益劳动。

篇3:新城业主精神文明公约

新星城业主精神文明公约

为搞好新星城的精神文明建设,给广大业主提供一个文明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约,敬请遵守:

一、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新星城的各项管理规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居民。

二、讲究文明礼貌,加强道德修养,言谈举止要文雅得体,要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三、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住户邻里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共享和睦。

四、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

五、爱护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果壳、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从窗口、阳台向下抛物和乱到污水。

六、不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不占用公共场所乱搭、乱建,填塞通道,不在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乱贴及乱挂广告牌、指路牌等,保持建筑物原样。

七、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设施,共同创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八、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自觉维护居住区的公共秩序,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不损人利己,不见利忘义。

九、积极参加社区各种文体活动,提高科学文化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