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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文明公约

2024-07-14 阅读 6525

为了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更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设备、设施安全、高效、合理运作

运作,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望广大干部职工共同遵守。

1.爱护大楼设备,爱护公物,损坏者按价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2.禁止楼内办公室内乱拉,乱搭,乱接电线或管道搭建和改建,如确需要,应向机关事物管理局管理局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安装施工。

3.下班,出门时应随手关灯,关空调,切断各种设备电源。

4.如发现灯不亮,线路有故障,门窗破损,卫生设备漏水,空调等设备设施运转不正常,请通知机关事务局办公室通知机关事务局办公室以便及时修理。

5.进入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涂乱画和乱扔杂物。

6.严禁电梯超载,尤其上班高峰期乘梯,应相互谦让,相互关心

7.楼梯走道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防火门应经常关闭。

8.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爱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和事故照明设施。

9.大楼内严禁经营和储存烟花、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品以及各类巨毒物品,严禁燃放烟火、爆竹。

10.发现火情应立即告知消防保安人员或拨火警119,并关闭电源和门窗,迅速离开工作现场,切勿从电梯逃生,应徒步从楼梯(安全出口)疏散。

11.根据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和大楼管理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处以罚款或行政处理。

⑴.占用或封堵楼梯、消防梯前室、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⑵.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灯、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

⑶.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⑷.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12.禁止车辆在大楼前、广场内乱停放,必须在指定区域(即底下室车库)停放。

13.爱清洁、讲卫生,自觉搞好本单位责任区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烟蒂、纸屑,不乱贴、乱划、乱写、乱涂,到指定的垃圾桶清倒垃圾。

14.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进入大楼内要文明用语,不穿拖鞋、背心、不着奇装异服,禁止喧哗。

15.爱护绿化和美化环境的设施,严禁攀折花木、践踏绿化植物

篇2:科技园物业管理公约

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公约

为了加强工业园区的管理,保持物业的完好美观,维护全体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公约。

一、定义

(一)在本公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1、本园区:总建筑面积为70000平方米。

以**科技工业园区竣工备案时的实际测量总建筑面积为准。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有限国用(2004)第41号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2、业主:指对某个单元拥有或共同拥有合法产权的人士,包括其日后

的合法继承人或承让人(包括转让、馈赠及互易等)。如果该单元已被合法抵押,则"业主"应包括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3、使用人:指不拥有物业的产权,只做为物业的实际使用人。

4、发展商:指投资建造该工业区的北京博大**投资有限公司。

5、单元:指该工业区内业主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单元厂房或研发楼一

个标准层平面。

6、管理费用:指zz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管理及保养本园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及开支。

7、本公约:指当事人于签署日期签署的,并包括附属文件及一切有关管理本工业园区的其它文件。

8、入住通知书:指发展商于该工业园区可以交付给各业主使用时发给各业主的通知书。

9、公共地方:指业主/使用人户门以外的地方,其中包括:

楼内,如:楼梯间、通道、电梯间、地下室、管理者办事处、升降机房、水箱间、配电室、泵房、消防泵房、电视系统控制室、电话交换箱等;楼外,如:园区入口、行人道、地上地下停车场、行车道、绿化区、休憩地方、电表房、消防及保安设备控制室、天井及为本工业园区的业主(或使用人)、来访者而设置并共用的地方或花园。

10、公共设施:指公共地区内所有业主共用的各种仪器设备、电机、机

房、电缆、电线、管道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或使用人)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11、保留地方:指发展商在整体发展中未出售及保留产权的地方。

12、配套设施:指发展商为各业主提供的各种有偿或无偿的服务设施。

13、外墙:指本工业园区的所有或部分外墙。

14、管理规则:指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各业主的利益实施有效管理而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则。

15、装修规则:指物业管理公司就各业主在其所属单元的装修、更改、加建及装饰所作的规定。

16、绿化区:由发展商所设计规划在本工业园区内实施绿化的地区。

17、管理委员会:指各业主按照本公约适时召开的业主大会上选出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18、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决定本物业重大管理事项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二、总则

zz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是该园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在管委会未成立前,业主或使用人同意由发展商指定的上述机构依照法律授权及有关规定对"本园区"的房屋、公共设施、秩序等事务行使管理权。全体业主及有关人员均应支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工作,并有权对物业公司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约双方在平等互利及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订本公约及附属文件并履行各自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并应知晓对自己的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

第一章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业主的权利

在各业主遵守本公约的所有规定及政府订立的有关法规并按期缴纳有关费用的条件下,各业主将享有下述权利:

1、每个业主对其单元有全权处理权,包括出售、转让、抵押、按揭、出租、批准享用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变卖,而无须其他业主或对该园区有任何权益的人士同意,但该处理须明确地受本公约限制和保障。若任何业主出租其单元给任何租户,须就该租户应当履行及遵守本公约的条款向其他业主负责。

2、各业主将其所属单元出售、转让、抵押或出租于第三者时,不得将其享有该单元的任何权利与其拥有的使用权分开出售、转让、抵押或出租。

3、各业主、租户及其雇佣工人、中介人或许可人均对有关公共地方有通行权。但各业主须负责此地方的所有维修费、改善或加建等工程的费用。

4、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和公共场所的权利。包括所有下水道,污水渠、化粪池、上水管(阀)、通风管道、气体供应管道及所有高压、低压、微压电缆或电线。

5、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时,有权享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

6、有权按国家法规政策及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7、对园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投票权。

8、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9、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共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10、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要求房屋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保养,并按规定分摊费用。各业主均享有其所属单元

的绝对使用权,但除作为居住外不得作其他用途。

第二条业主的义务

在使用、转让或租赁所拥有物业时,请您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并遵守以下条款:

(1)应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告知对方遵守本公约及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各项规则。

(2)如转让,前业主在转让日前一周应将其名下的各项费用交清,受让人应知晓各项管理费用的收取办法。

(3)在转让或租赁时,请您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并将使用人所签署的承诺书交于物业管理公司。

(4)前业主如未能交清应付的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前业主或使用人追讨。

(5)执行管委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6)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房屋、设备、设施、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管委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

(8)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投诉,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管委会协调解决。

(9)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及人身财产安全。

(10)各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应遵守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装修管理规定,获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后,方可进入园区,并交纳装修保证金(详见装修管理协议书)。

(11)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分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12)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管委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10、在本物业范围内,请不要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等共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系统等;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在该住宅区的任何部分存放危险及易燃易爆物品;

(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在工业园区内制造各种噪音及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的休息;

(9)将其单元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许可、交付使用通知书或与本公约相抵触的用途,不得有滋扰、损害其他业主的事情发生;

(10)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下属为其提供与该园区管理无关的服务;

(11)阻塞任何公共地方或放置垃圾、废物于公共地方内;(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将该物件移走,所产生费用由该业主承担,对该业主的损失,物业管理公司不需负责);

(12)涂污公共地方或公共服务设施,张贴任何通告、悬挂招牌或其它物件于户外及公用地方;

(13)随意停放车辆;

(14)在公共场所、道路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挂、设立广告牌;

(15)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11、各业主应如期付清其名下应分摊的管理费、维修基金及其它款项。

12、业主须负责承担维修住宅区的结构,包括外墙、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等费用。并按时交纳其名下物业须付的税项、水电等有关公共设施费用。

13、因业主违约的行为导致该住宅区或其中一部分被毁坏,则违约业主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诉讼、索赔及要求须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章发展商的责任及权利

第三条在管委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管理公约。

第四条审定物业管理公司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第五条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审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第七条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第八条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

第九条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有义务负责催缴。

第十条协调、处理本物业未交付使用前的管理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二条组织筹建本物业管委会。

第十三条承担本物业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

第三章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与责任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依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园区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依照管理公约和委托管理合同对本园区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依照管理公约和委托管理合同收取管理费、维修基金及其它代收代缴费用。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违约业主提出诉讼。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在业主入住50%时,协助组织成立第一届管委会。

第十九条有权要求管委会协助管理。

第二十条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服务业务。

第二十一条有权制止违反有关小区管理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对本园区的公共场所的照明、消防设备、保安设备、机电设备、园林绿化地等公用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并保持其良好的功效。

第二十三条保持园区内公共地方的清洁卫生。

第二十四条保持园区内公共绿地的清洁,并进行合理养护。

第二十五条对园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定位停放,并收取停放费。

第二十六条安排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对园区进行日常巡视,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收取的各项费用将用于日常管理,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环境绿化等的维护和保养,并实行专款专用,年度费用收支情况张榜公布,接受上级部门及交费人的监督。

第二十八

条物业管理公司及其职员在下列情况时无需对业主及使用者负责:

1、因任何设施设备必要的保养、维修及更换;

2、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大风或其它不可抗拒的损害、毁灭;

3、无法避免的燃料、能源、电力、材料、供水的短缺;

4、物业管理公司所无法控制的其它一切原因。

第二十九条在适当的时候为本园区的公共地方包括公共设施投保,以物业管理公司的名义统一支付保险费以使该保险有效。

第四章管委会

第三十条管委会的组建:

1、当入住率达到50%时,发展商、物业管理公司在房地局小区办指导监督下成立管委会筹备组、制定组建管委会实施方案起草管委会章程。

2、筹备组与业主、使用人代表进行协商,推荐管委会委员候选人。

3、管委会委员人数以5-15人单数为宜,其中使用人不超过管委会委员总数的30%。

4、筹备组组织召开全体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的第一次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管委会章程,选举管委会委员,组建管委会。

5、业主投票实行本园区每一单元一票;使用者实行本园区内一个租赁单位一票;

6、召开管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管委会主任。管委会主任必须是业主或业主代表。

7、管委会经批准成立后,筹备组职能终止。

第三十一条管委会的主要职责:

1、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2、审议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结算。

3、听取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活动。

4、审议批准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6、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十二条业主大会职责:

1、听取管委会工作报告;

2、审议和通过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

3、审核与修订《管理公约》、《管委会章程》等文件;

4、决定物业管理公司的选聘、续聘与改聘;

5、管委会的换届选举与委员的增减;

第三十三条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得背离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有关条款。如违反此规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凡有违反本公约规定者,除制止其行为外,还应照章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有关规定执行,该项违约金将纳入住宅区管理基金,用于园区公益事业。

第三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人员违反本公约或有关管理规定,将同上述规定进行处罚,给住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追究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公约中各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公约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公约一式二份,业主(或使用者)、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zz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篇3:某某科技谷物业管理公约

某科技谷物业管理公约

本公约制定的目的在于通过本公约的实施,以规范用户在享受服务过程中所应具有的相应义务,以保证本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并有效地实行统一管理。请您遵守以下规则:

一、装修管理规定(详见《装修服务手册》)

二、公共形象管理

1、为了您的企业形象及本物业的形象,在公共区域可见范围内请您务必注意租区内的有序和美观。

2、未经物业公司许可,请勿在公共区域摆放、悬挂物品;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码放、悬挂物品或在本物业内外公共区域放置任何标志、招牌、通告、广告及天线等物品的,物业处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有权把上述物品即时搬离现场,当作废弃物处理。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摆放方自行负责。

3、未经物业公司的批准,不得在物业管辖范围内作出任何兜售行为,派发传单、广告、赠品等。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勿将易燃、易爆、腐蚀和有毒物品带入本物业,请勿在本物业楼梯、走廊或公众地方堆放货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下班时请关掉电源,熄灭烟蒂火种,清理废弃纸张等易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3、办公室工作区域内请不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电器,请勿用明火燃烧文件纸张,请勿随便加接电源或增设电器线路,如有电气线路改造请报批物业处许可后实施。

四、停车场管理

1、请您在进出本本物业时,按照所设交通标识、指示行驶,服从车场管理者的指挥、疏导。机动车辆在本物业区域范围内停泊,须按规定停泊于指定停车位置,严禁于井盖、绿地及其他非指定位置停放或占用他人停车位;

2、您可将自行车免费存放于指定的自行车停放区,使用前请现场认真阅读停车管理规定。

五、物品出门管理

1、为了确保您的财产安全,本物业对所有移出的物品进行控制,因此,您每次移出物品时都需要出具盖有公司公章或由主要负责人签名的出门条。

六、物品搬运管理

1、在您需要运送货物时,请提前到客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依照所指定的出入口及路线搬运;

2、在搬运过程中,您所聘请的运送工人的操守及行为,以及所有因运输而对本物业造成的损坏,均由您负责;

3、在未得到物业处批准之前,不得运入或运出任何大型物品。

七、静楼管理

1、为保障您的财产及人身安全,我们在本物业的非开放时间实行封闭管理。您的员工、访客以及其他人员在出入本物业时,将被请求出示身份证明,并在登记簿上登记出入本物业的时间、事由和所属公司名称以及离开时间,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希望您能够理解和配合。

八、用电管理

1、请您注意安全用电,正确使用室内电器,失修/损坏/劣质电器品易导致火灾隐患;

2、请不要超负荷使用电源插座,不要在电源插座附近摆放任何易燃品;

3、任何用电设施改造工程须报批物业公司许可,并由专业电气技工进行实施。

九、电梯管理

1、孵化中心电梯在功能上分为客用电梯3部及客货两用电梯1部,会所客用电梯1部,以确保电梯的安全、合理使用;

2、客梯专为本物业客户服务使用,严禁物品运送及装修/物业服务工人使用;

3、货梯用于物品运送及装修/物业服务工人使用;

4、敬请您爱护电梯,保持电梯内清洁;

5、电梯使用过程中遇有问题或异常,请立即通知本物业客服中心,我们将及时进行解决处理。

十、公共安全须知

1、为确保消防安全,请您指定专门负责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与物业公司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熟悉消防器材的摆设地点和消防器材的使用,请勿随意挪动、遮挡或挪用消防器材和设备,防烟门应经常保持关闭,请勿擅自上锁;

2、请在本物业指定的吸烟区内吸烟;

3、遇重大活动需特殊保安服务时,我们将按相关方案执行,如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并配合;

4、物业处将及时向全体用户/员工传达当地政府机关(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通知和相关规定,并做好治安消防的宣传、培训工作,希望您予以关注和配合。

十一、其他管理

1、请勿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需要赔偿损失;

2、请勿把废弃物丢入各洗手盆、卫生间恭桶、便池,否则需对损坏/堵塞修理负责;

3、请勿涂划/刮花本物业内外的任何部分,如地面、墙面、饰面等;

4、请勿随地吐痰;

5、谢绝任何人在本物业外围、大堂和各楼层间进行拍照、记录,如确有需要须得到物业公司的同意;

6、请勿在办公区域内发出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噪音、震动或进行其他的环境污染行为;

7、禁止损害任何本物业内的结构,请勿对任何结构及外观(如:窗户、上人屋面、幕墙等)进行更改,以维护本物业外观的整齐、美观;

8、本物业外玻璃幕开启窗为应急时使用,无紧急情况严禁开启;

9、请将每日垃圾分类收集后封存在垃圾袋内,放在各楼层指定的垃圾存放处,并保持四周环境清洁;

10、您有义务配合物业处进行共用设备设施系统检修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