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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联系群众制度

2024-07-14 阅读 8058

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联系群众制度

1、社区居民委员会除了以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区居民小组长会议等形式沟通与居民的联系外,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者应分工联系居民群众,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2、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联系群众的主要任务是:联系孤寡老人、烈军属、特困家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联系居民中的积极分子,了解居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宣传上级组织的指导性工作意见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听取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社区居民委员会定期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座谈会,做好居民来访接待工作,设置居民意见箱,及时收集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社区工作者应将联系居民群众的重要情况,及时向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报告。

篇2: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

一、接访制度

党委领导要按照接访的日程安排执行,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处理群众来访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其他领导按“首问责任制”实行。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井河。

二、工作制度

工作实行领导分工制,部门负责制,驻村工作实行包干负责制。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月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至少深入基层调研2次,杜绝形式主义。每个领导确定联系5个村,结对帮扶3-5户贫困户。针对教育、农村低保、五保、城镇居民低保、临时救济、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款落实情况,国土建房、计生办理、户籍办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不定期抽查,确保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重点关注职能部门和各村(居)两委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损坏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严格追责,同时做好职能部门和村(居)两委行风政风民主评议制,改进工作作风,从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上班制度

机关干部上班实行点名和签到两种制度:周一、周三、周五实行点名,周二、周四实行签到。对点名签到迟到者扣款5元,上班缺勤者扣款30元,从绩效工资中扣除。迟到三次,折算缺勤一天,缺勤占工作日的1/3者,年度评为不称职。

四、请销假制度

因事、病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方能休假,出公差也必须先报告领导,领导同意后方能公出。否则,以缺勤处理。

五、财务管理制度

压缩公务开支,上级来镇检查工作的公务接待,原则在镇食堂就餐,不得拿包包烟。公务人员到村检查工作不得包包烟,原则上不安排用餐,确需用餐只能安排工作餐,做到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所有开支严格按照《井河镇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行文制度

以党委政府行文的文件,必须经党委书记、镇长审签后方可行文。行文要提高文件质量,控制文件篇幅。

七、会议制度

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召开村主要领导会议,必须经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召开。

八、廉洁自律制度

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区纪委关于廉政方面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篇3:改进工作作风联系群众实施办法

一、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党性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大精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通过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纪律观念和法治观念,树立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二、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局班子成员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任务,结合分工到各县(市、区)了解情况、督办工作,各科室要把强化工作执行力作为工作的重要准则,努力把督办检查成果转化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民政政策落到实处。

三、切实开展群众工作。继续开展“挂包帮”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结对帮扶的要求,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形式,认真做好联系帮扶群众工作,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分管领域的信访工作,继续开展下访、约访、接访群众,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

四、增强调查研究实效。要紧紧围绕全市民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有针对性地安排调研活动。调研力戒走形式、走过场,多开展不打招呼、不做事前安排的随机性调研活动。局领导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每年每个科室的调研课题不少于1个,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同志要带头负责重点调研课题的实地调研和报告起草工作。局领导到各县(市、区)调研要轻车简从,科室参加人员不超过2人,县(市、区)民政局同志不超过3人,除交换工作意见外,不邀约县(市、区)党政负责同志参与。提倡蹲点调研和进社区、进村入户调研,调研结束后,形成工作建议或调研报告。

五、精简会议活动。严格会议活动的审批,不开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能以文电形式传达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加强统筹,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召开。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不讲空话、套话。简化会场设置,减少会议时间。减少领导讲话篇幅,一般性会议一律不写讲话稿。全市大型民政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天。各科室(单位)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县(市、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参加,时间不超过半天,市局只安排分管领导出席,其他领导不陪会。提倡多个科室合并召开业务会议,减少会议次数。

六、规范出席各类活动。严格控制民政系统举行的各类活动,确需举行的,一律从简安排。未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局领导同志一律不出席县(市、区)民政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的会议及活动。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一般不出席社会组织的活动,确需参加的,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七、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文件总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局机关只保留《民政工作简报》1种,由局办公室统筹,各科室不办简报和内刊。一般性工作情况发局门户网站。压缩文件简报篇幅。除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综合性文件外,市局文件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报送市委、市政府的请示和报告不超过1500字,特殊情况不超过2000字;简报不超过1000字。

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电子公文系统建设,对于不涉密的文件,原则上通过党政网传输,不单独印制纸质材料。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九、加强外出管理。严格遵守中央、省、市有关学习考察的规定,严禁以参加学习、考察、培训等为名组织干部外出公款旅游。严格出国(境)管理,外出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经费不得超过核定标准。

十、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凡市局机关能够承办的会议活动,不安排到机关以外消费场所举办,不在会场外营造氛围,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以及娱乐活动。会议材料一律简装,不发放纪念品。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树立低碳环保理念,加强局机关文印耗材管理,公文用纸一律实行双面打印;严格执行空调使用规定,合理控制空调温度;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做到人走灯灭、水关、电脑断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电脑长期开启现象。

十一、简化接待工作。局领导在各县(市、区)调研和检查工作期间,不悬挂标语,不得搞边界迎送,不摆放花草,不安排旅游观光活动。严格执行公务住宿标准,不安排宴请,严格按规定安排工作餐,不接受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局机关公务接待本着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按照规定标准执行,杜绝浪费。

十二、加强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前,在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意见基础上,局党组结合民主生活会,对执行上述具体措施的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报送局监察室。政工人事科、监察室要把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对未做到的督促做到,违反规定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上报局党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