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信号把钩工岗位危害因素辨识及预防

信号把钩工岗位危害因素辨识及预防

2024-07-14 阅读 1149

1、信号不完好或不畅通,造成车辆误运行伤人。预防措施:进入作业地点必须先检查信号完好情况。

2、信号传递不清或者不确认信号,造成误开车,车辆伤人。预防措施:传递信号清晰,严格执行信号确认。

3、交叉路口语音信号装置不完好,人员误入车道伤人。预防措施:加强检查和开班安全确认,保持交叉路口语音信号装置完好,同时安排专人截人

4、车场倒车,撞伤人员。预防措施:倒车前必须发出警告,将道岔搬到正确位置,车辆运行前方有人不得倒车。

5、坡口串车时,没有关闭变坡点处的阻车器,跑车伤人。预防措施:坡口串车时必须先将变坡点处的阻车器关闭。

5、矿车载物偏载严重,装载超宽、超高、捆绑不牢,造成车辆掉道伤人。预防措施:矿车载物超标严禁运输。

6、超挂车辆,造成过载断绳跑车。预防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挂车严禁超挂车辆。

7、挂钩未挂好或者未检查就发信号开车,造成跑车事故。预防措施:挂好钩头后必须认真检查后才发出信号。

8、斜巷运输时提前打开挡车器,造成跑车事故。预防措施:严格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

9、发出开车信号后在坡口附近作业或停留,街面矿车撞伤。预防措施:发出开车信号后必须进入躲避硐。

10、车辆没停稳就摘挂钩,造成矿车撞伤。预防措施:车辆停稳后方可摘挂钩。

11、摘挂钩时站在轨道上,造成矿车撞伤。预防措施:摘挂钩时人员必须站在距轨道200mm以外的地方。

12、人员头部、胸部进入两车之间摘挂钩,造成矿车撞伤。预防措施:摘挂钩时头、胸部严禁进入两车之间。

13、摘挂钩时没有关闭至车场的阻车器,造成被车场串过来的矿车撞伤。预防措施:摘挂钩前必须关闭坡口与车场之间的阻车器。

14、安全设施检查不认真,造成安全设施失灵发生事故。预防措施:每班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处理。

15、钩头绳卡螺丝松动,造成跑车事故。预防措施:作业前必须检查绞车钩头稳固情况。

16、使用其它材料代替矿车销,造成跑车事故。预防措施:严禁使用其它材料代替矿车销。

17、钢丝绳断股超规、不使用保险绳,造成跑车伤人。预防措施:严格班中检查。严格遵守信号工操作规程。

18、不认真检查矿车与钩头的连接,跑车,造成翻车掉道伤人。预防措施:班前检查钩头完好情况,连接装置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19、矿车轮对转动不灵活,造成车辆掉道伤人。预防措施:禁止运送轮对不灵活的矿车。

20、轨道铺设质量差、道上有杂物,造成车辆掉道伤人。预防措施:接班前检查,班中检查,做好嘹望。

21、运输截人不到位,造成伤人。预防措施:通往运输巷道口截人,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22、牵引三角区有人作业和停留,造成断绳弹人。预防措施:躲入安全区域。

23、在单钩甩车场的中、下部车场作业时,人员站在弯道或道心,造成被自溜矿车撞伤。预防措施:弯道和道心严禁站人。

24、斜巷内发生掉道事故后,下坡口信号把钩工自下而上去现场,造成跑车伤人。预防措施:处理斜巷掉道事故,应自上而下进入现场。

25、处理矿车掉道措施不当,矿车翻倒挤伤人员。预防措施:严格执行矿车落道复轨措施,必须有专人指挥。

篇2:付井上下信号把钩工联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付井上下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付井上下信号把钩工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密切配合,联合操作,共同把好安全关。

3、井口房和距井口20米以内严禁吸烟和明火,需要明火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领导批准。

4、井口房内除井口工作人员、下井人员、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严禁任何人往井下扒瞧。

5、井口、井底信号房内,除信号工、机械操作员、检修、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6、上下井人员必须排队等候依次上下罐笼,不得拥挤吵闹,要听从把钩工指挥,罐笼内每次乘人不得超过二十八人。

7、当罐笼内已装有物料或已进矿车,无论有无空间,都不准再搭乘人员。

8、下井人员执行由井口东码进井底东码出,上井人员执行由井底西码进井口西码出的制度,严禁不按规定进出罐笼。

9、在提升物料和上下人员时,井底、井口信号工及机械操作员、东西码把钩工四个人缺一不可,特殊情况,经区值班同意:信号工和机械操作员可由一人担任。

10、顶罐笼内罐(车)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11、提升物料长超过4.3米,宽超过1.2米,高超过1.8米,重超过7吨,任何一项超限都不准上下井,如果要上下井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领导批准。

12、长超过2米,小于4.3米的罐(车),必须单独提升,提升时把罐车推至罐笼中间,两头用木楔将轮掩好,保证罐车不在罐笼内窜动。

13、回大件、回轨道等长料时,必须报矿领导批准,按专项措施执行。

14、付井信号联系内容规定:连续四下钟为联系提升人员;连续两下钟为联系提升物料,其它信号严格按信号标签显示执行。

15、非当班信号工严禁操作信号.当班信号工在当班期间应该填好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处理等原始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16、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其发生故障时或在紧急情况下才准使用备用信号系统。

二、交接班规定:

1、罐笼正在提升运行中,一律不准进行交接班,必须待罐笼到位停稳,并打定点信号后才准交接。

2、接班人因故迟到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私自找人代替,应及时汇报区值班派人接班后才能离开。

3、交接人如果发现接班人有饮酒、精神状态不正常或有病时不准交班,应立即报告区值班处理。

4、交班人应把本班运转情况、信号设备有无故障、本班发生事故及处理经过或领导指示,详细向接班人介绍。

5、交接双方必须在工作现场,与绞车司机互相通话联系好试一次信号,并试操作一次推车器、摇台、腰挡、底挡、安全门等。

6、交接人如果认为交班人交代不清楚时,不应接班,应让其详细交代清楚后在走。

7、交接双方必须履行正规交接手续,认真填好岗位评估单。

三、提升前的检查工作

1、信号工要检查信号台上的各种信号指示灯是否完整完好,信号联系是否灵活好用,信号房内各项设备是否齐全无损。

2、机械操作员要检查操作台上各种手把、按扭是否齐全好用,各种管路有无漏风现象,联锁装置是否可靠,并试操作罐笼的底挡、腰挡、安全门、阻车器、推车器等是否灵活有效。

3、把钩工要检查腰挡位置是否正确,摇台起落是否灵活,罐笼门是否完好,罐笼内有无杂物。

4、放罐人员要检查气动道岔是否操作灵活好用,岔夹是否密贴、前后阻车器是否有效。

5、信号工、操作员、把钩工还要经常检查气压表的压力情况,气压小于每平方厘米5公斤时要停止操作所有阻车器,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6、待各项工作检查完毕均符合要求时方可组织提升。

7、提升物料时井口井底作业场地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四、提升物料时的操作

1、首先井上、下信号工要用电话或打钟方式互相联系好。由信号工组织通知操作人员、把钩工、放罐工、掩罐工准备作业,然后开始联合操作。

2、放罐工先看一下,摇台根部阻车器,如起来有效然后打开气动道岔使罐车到所需要的方向,放下前阻车器放两个罐,并用木棍掩住罐轮掌握自溜速度有随时能停住车的把握运行到摇台根部。井口东码、井底西码每次提升前只允许停放两个罐车,不得多放罐,严禁摇台根部阻车器未复位就放罐。

3、机械操作员打开安全门且摇台放下后,把钩工负责去把罐笼门插好使其紧靠罐笼两边,东码把钩工负责东门,西码把钩工负责西门,然后各自检查摇台前端是否与罐笼内轨槽严和,摇挡位置是否正确,一切检查无误后,操作员放下摇台根部阻车器,放下底挡开推车器,与把钩工配合将罐车顶进罐笼。

4、正常提升时,罐笼内罐车没掩着,井底东码、井口西码罐车不满,机械操作人员可直接操作,待罐车顶到罐笼内正常位置后,上底挡,关安全门、起摇台使阻车器复位。东西码把钩工各自检查无误后,井上西码把钩工通知东码把钩工,东码把钩工通知信号工。井下东码把钩工通知西码把钩工,西码把钩工通知信号工。

篇3:斜井把钩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和突发情况,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在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天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5条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第6条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第7条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的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8条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提升。

第9条必须严格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10条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须眉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打结、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第12条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以上情况,必须待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认真检查运输的设备或材料的状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提升。

第14条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5条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有关安全提升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操作。

第16条运行爆炸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如果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3、运送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用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他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第17条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第18条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一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9条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职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20条挂职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务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时除跟车工外,其他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21条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培育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22条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23条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间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了望车辆运行方向有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信号硐室或这全地带,方准发出开车指令。

第24条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25条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五、收尾工作

第26条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