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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024-07-14 阅读 9176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3〕5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明电〔2013〕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办〔2013〕73号)等文件精神,扎实组织开展好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企业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效防范各类伤亡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各行业企业需检查的重点环节:

1.冶金有色企业: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

2.建材企业:煤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以及天燃气、液化石油气等危险物品生产、输送、储存、使用设备设施,煤粉制备车间、煤预均化库、煤磨除尘器、压缩空气站等重点防火防爆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3.机械企业: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

4.轻工企业: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以及液氨、酒精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等;

5.纺织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

(二)各重点环节需检查的主要内容:

1.煤气作业

⑴是否建立煤气防护机构。生产、供应和使用煤气的冶金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煤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设立煤气防护站或煤气防护组,配备必要的防护人员,保证每班至少配备2名作业人员。

⑵煤气危险区域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的安装情况。煤气危险区域,包括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以上平台、煤气柜活塞上部、烧结点火器及热风炉、加热炉、管式炉、燃气锅炉等燃烧器旁等易产生煤气泄漏的区域和焦炉地下室、加压站房、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是否按规定安装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⑶检维修等存在交叉作业情况。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制定了严谨的施工或检修方案;是否明确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是否对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实施有效的煤气隔断措施,在安全措施确认的情况下实施作业。

⑷是否落实煤气区域作业基本要求。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作业人员是否携带便携式报警仪,是否使用防爆工(器)具。带煤气作业,如抽堵盲板、开闭眼睛阀、更换探料尺、盘根、煤气管道扳眼接管、煤气设施内检修、内外动火等,是否办理了作业许可证,落实了各项安全措施,作业人员是否佩戴了空气呼吸器,并在煤气防护站人员监护下进行作业。

2.高温熔融金属作业

⑴高温熔融金属吊运。是否采用冶金铸造起重机吊运;吊运线路与建(构)筑物以及作业人员是否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是否设置在了熔融金属的吊运(运输)影响范围内。

⑵防范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生产、处置和贮存高温熔融金属设施是否有防水措施;是否对原料、辅助材料严格检查,确保加入炉中的原料、辅助材料干燥无水;输送、转注熔融金属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在输送、转注前,是否经充分干燥并保证畅通。

⑶高炉停炉及放残铁。在停炉作业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是否安排专人预先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相关审批、确认手续;是否是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切割或拆除有关设备设施或装置,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放残铁前,是否对残铁口内碳砖受侵蚀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切开残铁口处炉皮。

3.有限空间作业

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4.粉尘作业

⑴是否设置了独立厂房,且不在居民区内。

⑵生产场所是否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

⑶是否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是否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是否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⑷是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是否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是否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

⑸生产场所是否存在各类明火;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⑹是否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⑺生产场所电气线路是否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是否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是否由专业电工安装。

⑻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抑爆、阻爆(隔爆)、泄爆等措施。

⑼是否当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才进行检维修作业,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现象。

四、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从6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至7月31日)

各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认真排查本单位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建档,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彻底整改。重大隐患须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

(二)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至9月底)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组织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省安监局重点检查省管企业和中央驻鲁企业二级单位;设区的市安监局重点检查市管企业、省管企业二级单位和中央驻鲁企业三级单位;县(市、区)安监局要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各级安监部门要对下级安监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责任,全面排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对企业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和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专家参与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大检查,确保检查效果。要充分发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检查工作力度。要把大检查与安全执法工作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重大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请各市安监局于每月23日前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月度小结材料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见附件)。大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于10月5日前上省安监局工商贸处。

联系人:朱殿卿、王旭亮,联系电话:0531-,。

篇2:国庆安全生产(保卫)大检查内容

十一安全生产(保卫)大检查内容

各基层:

“十一”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根据交通局和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的布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的现状,要求各基层行动起来,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保卫)大检查,彻底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国庆”期间公司的安全,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全生产(保卫)检查安排

(一)由公司专业部门从9月10至9月19日对各基层进行安全大检查,9月25日至9月30日进行复查。

(二)各基层自查安排

1、自查范围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停车场地安全保卫管理情况。

(3)加油站、危险品仓库、锅炉房、氧气、乙炔瓶安全管理情况。

(4)场内基建开工项目安全监理,监管情况和对外来施工队伍安全操作执行情况。

(5)车辆消防器材检查和车辆防火例保执行情况。

(6)职工遵章守纪,执行操作规程情况。

(7)场外停车看管落实保卫要求执行情况。

(8)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情况。

(9)办公室、站点、仓库安全防范情况。

(10)食品卫生制度执行情况。

(三)自查要求

1、各基层党政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政领导带头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彻底予以整改,如无法整改的,也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汇报和协调。

2、各基层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在9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公司人保部。

二、具体内容

1、做好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直接关系到公司和社会的稳定,各级领导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责任性。通过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保卫)专题会议,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树立安全生产(保卫)第一的思想,将各项安全生产(保卫)工作落实到实处。

2、各级领导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实承担起管理、领导职责,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3、针对目前公司内部基建施工的情况,有关部室要加强监管和协调,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保卫)协议,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施工区域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有安全护拦、文明施工,不野蛮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4、场地安全员要加强对停车场地检查,防止车辆零配件被折偷案件发生,加强对进场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将可疑物品带进场,车辆出场前驾驶员要做好防火例保,不将带有隐患的车辆开出场;有场外停车的基层,要落实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按照场外停车看管要求,进行作业。

5、定期对柴油发动机油污进行清除,教育职工对车辆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消防器材损坏、失效要及时调换。

6、加强对加油站、小油库、停车场地、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缝工间等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管理工作,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加强对收银中心、仓库、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防盗工作,外来车辆和外来人员节日期间一律不得进入公司本部,外来加油车辆加油后应立即驶离厂区,不允许将车辆停放在厂区内,加油工应自觉承担起维护加油秩序的工作,发现加油不熄火等违纪现象要坚决制止,安全员加强巡逻检查力度。

7、落实专人保管化学危险物品,遵守收、发、退、领、核制度,帐卡、物要相符,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料、双本帐、双把锁),遵守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规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基层领导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危险化学物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都纳入到有效的管理之中。

8、继续做好电气、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9、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加强对食品的进货、加工、储藏、销售的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0、公司员工要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进行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11、加强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篇3:安全生产大检查计划范本

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维护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创造一个文明的工作环境,制定以下检查计划,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落实事故预防措施、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公司在2011年11月3日-2011年11月12日期间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环节、岗位和场所进行全面的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彻查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安全检查内容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公司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3、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状况;4、是否存在“三违”、“三非“现象;5、设备维护保养和对危险源辨识的情况;6、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是否齐全;7、应急器材是否配备齐全;二、检查要求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作业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平整。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存方式,材料有无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手段等情况。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5、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保暖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三、隐患整改1、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应及时予以消;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化工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