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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水泥冶炼企业安全标准化技术实施策划书

2024-07-14 阅读 6877

第1篇?技术建议书

1.1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号)。水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拟定本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冶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卫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1.2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的主要内容

通过调查、收集水泥安全标准化相关法规、标准,了解水泥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工艺布置等,收集水泥企业安全管理资料,制定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现场工作方案并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对水泥企业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诊断分析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度,考评水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现场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程度,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整改措施和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提升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1)设置企业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考评项,说明本企业所申请的安全标准化等级应具备的条件,并提出达到申请等级要求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2)按照水泥企业现有设施系统及技术革新方向确定生产工艺的标准化考评项,并明确与申请等级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

1.3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程序

按照执行考评过程以及企业应达到相应考评等级的要求,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实施步骤为:

1)对安全生产目标建立、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等方面进行检查核实,严格按照评分方法确定分数,形成初评检查记录,对扣分项进行汇总说明,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2)对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源监控等方面进行检查核实,严格按照评分方法确定分数,形成初评检查记录,对扣分项进行汇总说明,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3)配合实施单位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包括员工培训、制度资料完善、配合现场整改等,使水泥企业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4)我单位结合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以及水泥企业提供的整改情况回复,重新依据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对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进行一次考评,严格按照评分方法确定分数,形成复评检查记录。

5)编写考评报告,组织评审,最后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进行验收、核准和评审。

第2篇?工作大纲

2.1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人员安排

项目负责人?

姓?名?性别?职称?学历?从事专业?项目任务分工?所在单位?

赵新潮?男?高工?博士?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项目总策划与方案设计?中环冶金总公司?

项目参与人员?

李清?男?工程师?硕士?热能与动力工程?项目策划与方案设计?中环冶金总公司?

柳伟?男?高工?博士后?铸造工程?项目调研与实施?中环冶金总公司?

王修云?男?工程师?本科?化学工程与技术?项目调研与实施?中环冶金总公司?

杜海燕?男?教授?博士?材料学?项目调研与实施?中环冶金总公司?

林海?男?教授?博士?矿物加工工程?项目调研与实施?中环冶金总公司?

蒋仲安?男?教授?本科?安全技术及工程?项目调研与实施?中环冶金总公司?

路民旭?男?教授?博士?金属材料及热处理?项目调研与实施?中环冶金总公司?

李冬生?男?工程师?本科?化工机械?项目调研与实施?中环冶金总公司?

杨爱平?男?工程师?本科?化工工艺?项目调研与实施?中环冶金总公司?

伍己亮?男?高工?本科?机电?项目调研与实施?中环冶金总公司?

2.2具体工作计划安排和目标(预期)

阶段安排?工作内容?配合部门?

第一阶段?1.了解并熟悉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相关方的详细资料。其中,企业应提供如下资料:1.1本企业总平面布置图及周边环境资料;1.2水文气象资料;1.3本企业关键设施建筑场地的地质勘察报告;1.4主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的设计资料;1.5主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施工资料;1.6水泥生产工艺运行管理(含安全管理、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资料;1.7其他有关资料(如人员培训及安全投入等)。?甲方相关部门?

?2.查找与水泥生产工艺有关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乙方项目组?

第二阶段?3.《标准化考评》的框架结构设计,考评内容分解,分析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按照相关技术安全规定及标准化二级要求对各项危险因素设置考评项,并给出应达到的要求?乙方项目组?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配合部门?

第三阶段?4.水泥企业生产现场调研、安全技术检查4.1企业址(车间)选择和企业(车间)布置检查4.1.1检查水泥企业企业址选择和企业区布置是否符合《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规定。检查过程必须结合图纸、对照《考评标准》规定进行。4.1.2企业区周边地表水系及地质水文条件调查,确定其对企业区建筑设施稳定及工艺辅助配置的影响。4.1.3企业区附近居住区间隔距离,居民人员密度,和当地风向条件,并分析企业区布置对周边区域的影响情况。4.1.4企业区内可燃物和振动设施调查,审查各车间及设施的位置是否符合防火、防爆、防震和运输安全要求。4.1.5检查企业区物流路线、方向与运输频率。4.1.6检查水泥企业主车间与各辅助车间(设施)布置是否按生产流程顺行;4.2企业房及其内部建、构筑物检查4.2.1破碎设备、粉磨设备、煤磨系统、烘干设备、回转窑等设备。4.2.2实测水泥企业各车间的布置形式及各跨间参数,结合《水泥生产工艺设计技术规定》等水泥生产工艺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检查。4.2.3检查水泥主企业房地坪的人行安全走道。4.2.4企业房、烟囱等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设施安装避雷设施型号及其检测报告。4.2.5检查企业房生产作业区域和有关建筑物附近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4.2.6水泥企业房结构可靠性鉴定报告。4.2.7检查建筑物间距,灭火设施配置,通风降温设施及其他防护设施等。?甲方相关部门?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配合部门?

第四阶段?4.3原材料检查?4.3.1矿物原料安全性检查:入炉材料含水率;硫化矿物或氧化矿物原料,配料的存储条件,以及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置。4.3.2“三废”材料的检查:废渣、废水、废气的排放和回收措施;现场安全警示设施配置情况。4.3.3贮运和预处理设施检查:运输的线路、运输车辆、驾驶、限速、限载等,起重机的龙门钩挂的操作过程。4.4水泥企业相关设备检查??4.4.1回转窑、破碎设备、粉磨设备、煤磨系统、烘干设备等设备进行检查。?4.4.2对照《考评标准》要求记录评定。?4.4.3水泥企业地面车辆运行警示信息,停靠处的限位设施,以及荷载要求的对照检查。4.4.4起重设备的考评记录:起重设备的制动系统,技术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材料,卷扬限位、起重量控制、行程限位、缓冲和自动联锁装置,启动、事故、超载信号装置,以及现场运行管理状况。4.4.5外部运输设备运行状况检查:尽头铁路线末端安全设施,车载情况,现场安全管理状况等。4.4.6其他设备的检查:涉及人身与设备安全或工艺要求的相关设备之间或单一设备内部的动作程序的联锁装置配置情况,压力容器资质及检测记录等。?甲方相关部门?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配合部门?

第五阶段?4.5动力供应与管线安全检查4.5.1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电缆保护,线路敷设,防爆电器使用情况,以及工作场所照明配置情况。4.5.2动力管线检查: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的架空敷设情况,油管道和氧气管道的敷设情况,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及其支架上是否架设动力电缆、电线等,各类动力介质管线的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不同介质管线的颜色、介质名称和输送方向标注情况,阀门功能标志等。4.5.3给排水检查:生产线消防给水的管网布置、电源及水泵的配置等。4.5.4氧气检查:氧气管道检修、维护和操作的人员培训情况,氧气管道维护现状,阀门配置情况等。4.5.5乙炔检查:电气设备选型、安装,以及操作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设施与可靠性检查。4.5.6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检查: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隔断装置可靠性,以及放散管高度等。4.6设备检修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安全预防措施的执行程度,审批过程及检修记录档案管理状况等。?甲方相关部门?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配合部门?

第六阶段?5水泥企业安全管理检查5.1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考评5.1.1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主要内容:企业任命文件,相关人员职务履行情况。5.1.2检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发证机关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5.1.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操作年限及操作记录等。5.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考评主要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特种)管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5.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评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等。5.4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考评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投入清单,安全设施“三同时”档案材料等。5.5职业危害管理考评主要检查内容: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劳动保护用品配置和使用情况,员工健康监护记录与材料等。5.6事故及应急管理考评主要检查内容:事故管理方案,应急管理预案设置合理性和可行性等。?甲方相关部门?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配合部门?

第七阶段?6.向甲方提出水泥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考评等级的技术要求的指导性意见,并敦促甲方对不达标处落实改进措施?乙方项目组?

第八阶段?7.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形成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7.1复核水泥企业考评项设置及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能否满足《考评标准》等级要求;7.2按照企业生产现状与设备配置,结合其发展趋势,提出可行的维护考评结果与安全生产水平的对策;?乙方项目组?

第九阶段?8.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审核,编写安全考评报告,形成客观公正的考评结论。?乙方项目组?

第十阶段?9.向湖南省安监局、湖南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提出评审申请,邀请甲方等有关部门和部门参加评审会?乙方项目组?

第十一阶段?10.召开评审会,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对考评结果提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水平的建议,通过评审?乙方项目组甲方有关部门?

?11.甲方根据专家评审会提出的评审意见对水泥企业安全系统进一步完善,乙方项目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订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甲方相关部门乙方项目组?

说明:1.甲方须按照乙方现场检查提出的现场整改记录以及评审会上提出的评审意见完善水泥企业安全系统。

2.上述工作计划是乙方根据以往积累的工作经验提出的。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应根据甲乙双方合同正式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拟定认可,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评价技术咨询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因为一方原因造成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延误的,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2.3标准化实施过程人员培训计划安排

人员培训按照安全标准化实施要求进行培训内容设计,依据《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将考评关键项、安全设施配备、操作技术要求、管理水平达标条件等逐步向不同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传达,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方式形成水泥企业全方位实施安全标准化的技术实施及管理体系。

培训工作可协同水泥企业、安环部门和教育培训部门等机构共同完成,依照一定的步骤,分部门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培训。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先对该企业管理层进行培训,在实施现场标准化考评检查后,再组织该企业生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和培训内容还需根据各方具体情况商定。

主要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标准化考评的文件学习;

2、郴州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3、水泥行业安全生产技术专论;

4、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及问题讲解;

5、事故预防,报告处理与事故应急救援概论。附件一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

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

序号?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扣分说明?扣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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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现场考查主要内容

一、生产设备设施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项目是否符合“三同时”规定的要求;

企业址选择是否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企业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是否设有安全通道;

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是否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

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是否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1-4)的规定;

操作位置高度超过1.5m的作业区,是否设固定式或移动式平台;固定式钢平台是否符合GB4053.4规定,平台负荷是否满足工艺设计要求。

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是否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还是否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防火门,电缆穿线孔等是否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水泥企业区内的建构筑物,是否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

企业房的照明,是否符合《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水泥生产各机组的机、电、操控设备是否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车间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液体和气体的设备和不同介质的管线,是否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不同介质的管线,是否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防火设施的设置,应遵守GBJ50016等消防法规、标准的规定;主控室、电气间、电缆隧道、可燃介质的液压站等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应设自动火灾报警装置,车间应设置消防水系统与消防通道。

是否在设有通风以及自动报警和灭火设施的场所,风机与消防设施之间,设安全联锁装置;

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是否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有无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吊车是否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不是否超负荷作业;

吊车是否设有下列安全装置:(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装置;(3)过载保护装置;(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示灯;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是否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是否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是否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

下列工作场所是否设置急照明: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操作室、计算机室、主电室、配电室、液压站、油库、泵房、氮气站、乙炔站、电缆隧道。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是否大于4Ω;

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是否遵守下列规定:(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是否按其危险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材;(2)有酸碱腐蚀的场所,是否选用耐酸碱的照明器材;(3)潮湿地区,是否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4)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是否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

是否按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

是否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

是否按规定使用、维护,定期检验,并将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二、作业安全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是否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

是否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是否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1.5m;

是否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确定具体的危险场所,设置危险标志牌或警告标志牌,并严格管理其区域内的作业;

吊车的滑线是否安装通电指示灯或采用其他标识带电的措施。滑线是否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若布置在同一侧,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吊具是否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是否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

是否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是否遵守下列规定:(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2)验电、放电;(3)各相短路接地;(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和《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是否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以及企业区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

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是否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有窒息性气体的是否加强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进入阀门站是否预先打开门窗与排气扇,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维修设备时是否始终打开门窗与排风扇。

各水冷元件供排水无异常现象,供电系统与电控正常,工作平台整洁有序无杂物。

电缆是否架设在热力与气管道上,是否远离高温、火源与液渣喷溅区;必须通过或邻近这些区域时,是否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电缆不得与其他管线共沟敷设。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场所,是否采用密闭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场所,是否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检修之前,是否有专人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有关检修、动手的审批手续。

检修中拆除的安全装置,检修完毕是否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是否经安全部门同意,是否作好记录归档。

集中控制室、计算机房的通风与消防设置情况。

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电缆保护,金属外壳接地或接零,线路敷设,起重设备的检测和使用情况。

三、隐患排查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隐患排查的范围是否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是否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是否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内容是否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是否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是否制定紧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是否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是否急措施等;

是否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是否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企业是否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

四、危险源监控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是否按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重大危险源);

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指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是否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

是否对重大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是否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

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

五、安全管理现状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场所执行情况,操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且正确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订情况以及车间内应急救援物资准备情况,对相关物资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特种作业或关键设备操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持证上岗的规定,起重作业等的现场管理现状。

生产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配置的情况是否起到相应的提示功能,有无增强职工安全文化意识的宣传品及辅助物品。

以及检查其他现场管理应达到的要求。

附件三水泥企业标准化考评准备阶段资料收集清单及要求

1)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与收集

(1)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

内容要求:①内容中需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并应确定相关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或相应责任;

②制度应以企业正式文件颁发;

③制度需包含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④该制度需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只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⑤需包含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的规定。

(2)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内容要求:①该制度应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颁发,应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相符合;

②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应以文件进行设置和任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③应包含有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相关规定。

(3)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内容要求:①制度需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颁发,各环节内容不应缺少;

②该制度应与岗位工作实际相符合,并明确规定定期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③制度中应明确规定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适宜性评审和更新。

(4)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

内容要求:①制度中应包含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

②明确安全生产费用应足额提取,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

③需包含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标志及标识;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等内容。

(5)建立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制度

内容要求:①制度需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颁发;

②应包含有保障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工伤保险与赔付的规定。

(6)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

内容要求:①需包含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

②制度应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颁发;

③应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主管部门汇总;

④应明确规定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

⑤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应及时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⑥明确及时组织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7)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

内容要求:①制度应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颁发;

②应包含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环节内容;

③应根据要求至少建立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并保留制度执行记录。

(8)各类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

内容要求:应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以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10)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内容要求:①制度应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颁发;

②内容应与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30号)一致;

③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④应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11)新改扩工程应建立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制度

(12)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13)建立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

(14)建立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

(15)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的管理制度

内容要求:至少包含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能源介质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其他危险作业等。

(16)建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

(17)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

(18)建立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

(19)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

(20)建立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内容要求:应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内容。

(21)建立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

(22)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内容要求:①应按相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②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③应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

(23)建立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制度

1)内容要求:①应明确组织、时间、人员、内容、范围、方法与技术、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

2)原始记录资料收集

(1)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的记录资料;

(2)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的记录资料;

(3)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在定期会议中保存的会议记录;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考核的资料;

(5)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权限培训的记录资料;

(6)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的记录资料;

(7)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

(8)缴纳工伤保险的资料,以及工伤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

(9)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向主管部门汇总的资料;

(10)企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清单;

(11)组织培训和考核,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的记录资料;

(12)各类规章制度规程执行记录;

(13)各类规章制度规程发放、以及对员工进行培训的记录资料;

(14)各类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以及员工进行培训学习的记录资料;

(15)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执行记录资料;

(16)各类人员培训计划以及培训记录;

(17)设备设置运行台帐以及定期检维修记录;

(18)新设备验收以及旧设备拆除报废的资料;

(19)特种设备使用、维护、检验等相关资料;

(20)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以及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的资料;

(21)职业危害场所定期检测检验档案;

(2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以及演练效果评估报告。

3)其它资料收集

(1)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以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的资料;

(2)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设立资料;

(3)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收集提供评估报告,并针对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收集修订计划和修订记录;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上岗证明;

(5)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明;

(6)项目“三同时”管理资料;

(7)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备案文件;

(8)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的资料;

(9)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以及隐患汇总等级台帐;

(10)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11)事故应急救预案。

4)现场准备

(1)清理企业区和车间的安全通道;

(2)检查所有设备设施,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的,应及时处理;

(3)检查企业区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检查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

(5)检查各类安全出入口,门应向外开;

(6)检查企业区消防系统、防雷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安全联锁系统,确保安全可靠;

(7)检查设备、管路、阀门等运行正常;

(8)清理生产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类堆放在制定地点;

(9)及时发放和配置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人员正确佩戴。

篇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安全标准化规范

1.目的与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实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安全标准化是指企业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规定的标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2.索引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第9号)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工作规范》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9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

3.基本要求

3.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定,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码证书》,取得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

3.2企业应具有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3.2.1企业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3.2.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l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3.2.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3.2.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它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3.2.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3.2.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3.2.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O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3.2.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O吨。

3.3企业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

2.3.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O周岁。

?3.3.2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

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并经企

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

的从业资格证。

3.4企业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至少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会议制度

(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5)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6)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7)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0)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2)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3)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归档制度。

企业应及时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并定期进行更新,保证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负责人与责任

4.1负责人

4.1.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出明确的、公开的、具体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负主要管理责任;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4.1.2企业应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原则,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4.1.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各级管理人员应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从业人员负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义务。

4.2方针目标

4.2.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其他方针和目标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4)公众易于获得;

(5)目标与方针相符,目标应予以量化。

4.2.2企业应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予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包括部门(或员工)的安全岗位职责、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

4.3机构岗位设置

4.3.1企业应建立以法人代表为负责人,各部门行政主管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满足:

(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企业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监督检查。

4.3.2企业应成立以法人代表为负责人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3.3企业应根据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3.4企业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教育和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

4.3.5企业内各部门行政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可根据需要指定一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4.3.6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化工专业技术人员。

4.4职责

4.4.1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处理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组织召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使用,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4.4.2安全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组织实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并实施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督促和落实整改;

??(4)组织开展运输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运输经验,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5)负责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考核;

(6)负责有关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4.3驾驶员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危险货物运输标准;

(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确保行车安全;

(3)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应急处理办法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了解所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

(4)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发现、排除车辆安全隐患,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6)按规定的时间、速度和路线行驶,并做到随车运输证件与标志标识齐全有效;

4.4.4押运员安全职责

(1)对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负安全责任;

(2)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

(3)在运输过程中,监督驾驶人员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及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制止驾驶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4)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5)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并保证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完好无损。

4.4.5装卸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对危险货物装卸负安全责任;

(2)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熟悉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装卸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

(3)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4)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4.4.6企业还应明确副经理(副队长)和其它部门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4.5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6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负责。

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

??(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的费用;

(3)安全设施,如:报警、安全通讯、监测、防触电、防灼伤、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的资金投入;

(4)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5)安全风险抵押金;

(6)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7)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5.风险管理

5.1范围与评价方法

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或指导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准则,进行风险评价。

企业应鼓励管理及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车辆运行安全;

(2)事故及潜在事故隐患;

(3)停车场地安全;

(4)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5)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企业在制定评价准则时,应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有关的安全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合同规定;

(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5.2风险评价

企业依据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价。应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火灾、爆炸;

(2)冲击和撞击;

(3)中毒、窒息和触电;

(4)有毒、有害货物的泄漏;

(5)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6)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企业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3)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5.3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控制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

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

(4)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企业选择的控制措施应包括:

(1)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5.4风险控制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j

(2)评审意见;

(3)隐患整改方案;

(4)整改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的风险及所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5.5风险信息更新

企业应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当下列情形发生时,企业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法律、法规的更新或变更;

(2)政府及相关部门有新管理的要求;

(3)新增经营项目,

(4)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6.安全培训教育

6.1安全培训教育应以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为目的。

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培训和本企业组织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与日常培训教育三种。

6.2从业资格培训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应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经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

6.3岗前培训

6.3.1企业对于新进员工、转岗员工,需经过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6.3.2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与行业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规章制度;

(2)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劳动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劳动防护和职业病预防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职业道德教育;

(4)本企业运输生产特点,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5)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应急设施与设备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识;

(6)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

6.4日常培训教育

6.4.1日常培训与教育实行专门培训、集中培训和业余教育相结合的方式。

6.4.2日常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危险货物的分类及主要品名;

(3)危险货物的一般物理、化学特性;

(4)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车辆标志及使用方法;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的技术要求与检验方法;

(6)日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7)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6.5培训教育管理

6、5、1企业应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6、5、2企业应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和岗位需要,

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不断完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6、5、3企业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

6、5、4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6、5、5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6、5、6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7.车辆和设施设备管理

7.1车辆管理

7.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

7.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危险品运输标志。

7.1.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定期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7.1.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参加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年度审验。

7.1.5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一级的和其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装硫磺、萘饼、粗葸、煤焦沥青危险货物。

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7.1.6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整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和修理。

7.1.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150)、《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等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条件。罐式专用车辆应依法取得质检部门检测合格证明并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7.2设施、设备管理

7.2.1企业应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7.2.2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规定的要求。

7.2.3企业应设立GPS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对车辆实行24小时监控,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

8.安全会议、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8、1安全会议制度

8、1、1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领导机构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以上,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1次以上,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8、l、2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培训教育会议每月至少召开2次。

8.2安全检查

8.2.1企业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

企业的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记录》。

8.2.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综合检查,应对企业各个部位、每台设施设备、车辆运行的每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检查。

综合检查应每季度组织一次。

(2)专项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运输车辆、设施设备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检查。

专项检查每月应组织二次。

(3)季节性检查,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滑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季节性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

(4)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出车前检查和交接班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各种安全检查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记录》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

8.3隐患整改

企业应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对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2)企业无力解决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3)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及时汇总并存档。

9.运行安全

9.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严禁超经营范围运输。严禁超限、超载。

9.2运输危险货物时应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9.3运输不同性质的危险货物,其配装应按“危险货物配装表"规定的要求执行。

9.4?运输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撒漏等措施。

9.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保持清洁,不得任意排弃车上的残留物;运输结束后被危险货物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属具,应到具备条件的地点进行车辆清洗消毒处理。

9.6运输危险废物时,应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9.7夏季高温期间限制运输的危险货物,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9.8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货物,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批准路线、时间、速度行驶。

9.9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应当配备专职押运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禁止搭乘无关人员。

9.10运输途中,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经常检查货物装载情况,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9.11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9.12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1O.事故与应急

10.1事故报告和施救

10、1、1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

10、1、2企运输过程中车辆发生肇事或危险货物泄露等事故,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及有关部门。

10、1、3企业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2事故调查和处理

10、2、1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按照事故的不同类别、等级,组建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或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10、2、2事故调查应包括整理分析有关证据、资料,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责任分析等。

10、2、3事故调查组负责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经过,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事故责任分析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等。

10、2、4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企业应建立事故台帐。内容包括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亡人数、损失大小、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内容。

10.3应急指挥系统

10、3、1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统一分级管理。

10、3、2企业应明确应急指挥系统的职责、组织程序等。

10、3、.3企业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应急指挥系统的信息畅通。

10.4应急救援器材

10、4、1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10、4、2企业应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为车辆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特殊急救用品应要求货物托运人提供。

10.5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5、1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要求,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10、5、2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1O、5、3企业应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它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

11.绩效考核

11、1企业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每年对安全标准化至少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11、2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篇3:高速扩建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

为确保沈海高速扩建工程工程建设的安全、稳定、和谐的施工环境,进一步强化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全方位提升沈海高速扩建工程公路的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文件要求,结合沈海高速扩建工程公路开展标准化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施工单位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应上墙,并设立安全教育专栏。

(三)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到抓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每月听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汇报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要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资料,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制度,认真做好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及时落实上级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负责人掌握本标段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标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标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六)要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

(七)要在预制厂、拌和场、施工现场等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

(八)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中。

2.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劳动纪律和安全意识教育,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九)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安排安全员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制度,并做好详细的安全生产巡查记录。

(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定监控治理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十一)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用电、照明线路的电源线不准随意乱装、乱接,值班电工要经常进行工地现场巡查。施工单位自备的发电机房要制定专职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用电。

(十二)生活区、工作区、库房、食堂等应设专人负责防火、防汛、防集体中毒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十四)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经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十五)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十六)施工现场入口、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桥涵施工现场、过村镇的交叉路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十七)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十八)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十九)凡设置在工地的油库、仓库、财务室等是重点防火、防盗部门,必须确定责任人,指派专人值守,并配置安全消防器材和防盗设备,若因失职引起火灾和被盗,应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一切责任。

(二十)火工产品、高压气瓶等易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放置的距离。

(二十一)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特殊情况下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岗位应配备所必需的劳保用品,并及时更新。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对于有要求的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严禁酒后和疲惫状态下作业。

(二十二)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涉及交叉施工时,要各自管理好自己的现场;大型工程机械进场施工时,需派专人指挥,非施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二十三)强夯施工时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可能产生有害的影响时,首先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有效的保护措施,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二十四)拌和站场区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口号。安全生产责任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应在明显部位公布。拌和场危险部位要设立明显的危险标志警示牌。

(二十五)拌和站所有进入场地的施工机械、车辆需有专人指挥。大型起重设备工作时除有专人指挥外,还需设立明显的警示牌。

(二十六)材料储备场地的存储罐、油罐以及各种规格的分类材料,应有专人看管并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盗措施。水泥、石灰、矿粉、钢筋等物品要设立防潮设施,钢筋等物品存放时,要远离出入口,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以防发生盗窃。

(二十七)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车辆、机械停放有序,并设专人看管。

(二十八)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小组,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十九)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

(三十)弃土场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进行及时处理,防止弃土滑坡、冲淤农田、堵塞河道。对于有害、污染环境的施工废物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十一)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并适当进行演练,确保随时能够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十二)建管处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三十三)对于技术复杂的桥梁等项目施工,应制定相应的专门安全生产方案,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及规定。

(三十四)实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事故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施救,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监理驻地办、总监办和建管处。

二、监理单位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监理计划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二)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到抓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每月听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汇报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台帐、日志和月报制度。

(四)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履约进行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五)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管理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质量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六)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并审查操作证的时效性和人证相符性。

(七)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八)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签发停工令,发现较大或一般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负责监督指令和整改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