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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行为规定办法

2024-07-13 阅读 5622

公司员工行为规定【1】

一、店堂纪律规范

1、遵守《员工手册》

2、仪容整洁、仪表大方,严格执行《礼仪手册》。

3、定岗站立,流动服务。

4、遵守门市营业员工作要求,做到“十不”,即:一不在店堂吸烟;二上岗后不吃、含零食,店堂(柜台)内饮水要背向读者;三不扎堆聊天、嬉笑玩闹、串岗、遛逛;四不在店堂会客;五不看闲书、报刊;六不擅离岗位,不空岗打、接电话,上班不带小孩子,不做私事;七不因上货、盘点、结账、交接班等内部工作影响接待读者;八不坐堂,趴柜和依靠书台、书架;九不私留新书、畅销书;十不与读者顶撞、强辩,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与读者谩骂殴打。

5、认真严格遵守图书、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6、维护店堂次序,爱护企业财产,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服从上级主管的安排、指挥及监督,不得有阳奉阴违敷衍塞责的行为。

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应按程序口头或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各级员工对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一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

3、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及有关资料、文件、数据;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不得随意将公司资料私自带出公司。

4、遵守公司财经纪律,经济手续操作遵守程序,务求清楚、明确,不得有贪脏、挪用财物行为,爱护本公司财物,力求节俭,杜绝浪费,不得有化公为私行为。

5、员工平日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尊重领导、服从分配、团结协作、文明服务,平日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注重本身品德修养,努力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规则的时代新人。

6、员工之间、部门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帮助,建立良好、融洽的人际关系,不得搬弄是非、弄虚作假、滋生事端或吵闹、斗殴等扰乱工作,影响企业利益的行为。

7、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8、不得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抽烟、饮酒、赌博或发生类似行为。

9、员工在工作时应全身惯注,对所负担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办妥应自行加班赶办。

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街道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守办理,不得借故推诿。

10、全体员工必须时常加强自身思想素质及知识的学习提高,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11、全体员工应统一认识,视谋求企业健康发展为己任,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三、本规定从规定之日起实行,如上级部门有统一规定,再做调整。

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与制度【2】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3、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第三节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

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

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

(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

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0―500元:

1、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2、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觉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包括****、加洗、压膜、复制光盘等)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第十六条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记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

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

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到岗者,须立即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说明原由,由部门主管当日下班前补办手续上交人事部;

3、员工因病(事)请假,公司不发当日工资。

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岗位每日上班时间钟头数,按比例扣发当日部份工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金;

4、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6、员工请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到时上班。

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7、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8点之前打电话.8点之后无效

8、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9、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10因某些原因想辞职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签字时间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辞职.

篇2: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安全问责制度。

一、不安全行为检查

1、安健环部为本公司的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安监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4、动态检查除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健环部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业务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5、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6、检查必须对照变电站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7、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公司

8、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9、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10、带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的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公司安健环部进行处理。

11、扎内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站内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

12、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13、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14、每周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15、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16、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17、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健环部,由安健环部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二、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

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1、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3、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

4、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6、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

7、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

1、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2、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3、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安监员、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47、安监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带班队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车间。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

5、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

6、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

7、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监处,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

四、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

1、公司安健环部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健环部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3、每年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研讨,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公司安健环部每年底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

5、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篇3:员工不安全行为处罚处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辽宁销售分公司所属员工(直接操作者、安全监督人员、单位负责人、责任连带者)以及施工合同单位的所有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处罚处理。

本规定适用于上级公司对下级单位的检查。

二、处罚规定:

(一)对直接责任者的处罚

1、加油站员工携带手机上岗者,罚款50元;加油员(或安全员)未及时阻止外来人员使用手机者,罚款50元。

2、油库员工携带手机进入作业区、门卫未对外来入库人员提示关闭手机者,罚款100元。

3、油罐计量等作业后,计量孔盖常开或关闭后不用螺栓拧紧者,罚款50元。

4、汽车油槽车卸油时不接防静电装置者,罚款100元。

5、防静电接地卡子接在油罐进油口爆炸危险区内者,罚款100元。

6、防静电接地卡子接在与罐体导电连接不良处者,罚款100元。

7、汽车油槽车装轻油时,注油口不用石棉被封堵或密闭付油鹤管口与注油口不用快速螺栓紧固者,罚款100元。

8、注油容器不做静电接地连接者,罚款50元。

9、进库车无防火帽,责任者罚款100元。

10、给塑料桶加油者,罚款100元。

11、作业时不着防静电服装、鞋等者,罚款50元。

12、油气积聚爆炸空间未开放或关闭门窗,责任者罚款100元。

13、在爆炸危险区内适用于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敲打作业者,罚款500元。

14、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非防爆电器或修理防爆电器者,罚款500元。

15、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消防器材和设备者,罚款100元。

16、穿带铁钉鞋进入爆炸危险区者,罚款100元。

17、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罐区、接卸区等不得进入爆炸危险区域,责任者罚款50元。

18、随意排放各种油品者,罚款50元。

19、损坏库区内的防火、防雷、防静电等设施和设备者,罚款100元。

20、甲乙类油品输转过程中,进行油罐的人工检尺、测温和采用作业者,罚款50元。

21、使用导体和绝缘体两种材质组(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包括绳索)进行作业。使用导体材料时应与罐体跨接,且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应不大于0.5米/秒,下落速度应不大于1米/秒。违者罚款50元。

22、喷溅式灌油者,罚款500元。

23、身上带钥匙等金属物进行收、付油作业者,罚款50元。

24、上罐时带手表、戒指、钥匙等无关金属物者,罚款50元。

25、在爆炸危险场所梳头、穿脱服装,拍打衣服和互相打闹者,罚款100元。

26、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者,罚款500元。

27、违反甲、乙类油品输送时关于控制初速度和限制最高流速的规定者,罚款50元。

28、油罐阻火器、呼吸阀、泡沫产生器等不按期认真检查、维护者,罚款200元。

29、用压缩空气清扫甲、乙类油品管线和储罐者,罚款500元。

30、用表面电阻率大于106欧姆的材料铺设爆炸危险场所地面和通道者,罚款500元。

31、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库者,罚款100元。

32、未按规定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在库区内进行施工或生活用火者,罚款1000元。

33、在防火堤内种植作物或树木者,罚款1000元。

34、未按规定巡检者,罚款100元。

35、其他不安全行为者,罚款50-100元。

(二)对关联责任者的处罚

1、直接责任者的单位领导罚款额度为当事人罚款额度的10%。

2、现场安全监督人员罚款额度为当事人罚款额度的50%。

3、责任连带者的罚款额度为当事人罚款额度的10~50%。

三、罚金的收缴、保管及使用

罚金采用现金上交或从本人工资扣缴的办法,交款人签字后由安全监督部门开具专用罚款单,专人保管、记帐,用于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四、检查

基层单位(班、组)要做到日检,基层单位领导要做到周检,公司职能部门要做到季检,省公司抽检。

五、监督

对违反本规定者或瞒报迟报者,所有员工都有权举报。

六、说明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辽宁销售分公司仓储安全环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