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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泄密案件报告制度办法

2024-07-13 阅读 6715

失泄密案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保密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隐患,查补漏洞,查处泄露国家秘密事件,减少损失。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失泄密案件报告制度者知悉,或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行为和事件。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密品、密件,自发现下落不明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的,按泄密事件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是指,各部门或员工,包括对泄密事件的当事人、举报人,向上级保密组织的报告时限及报告内容。

发生、发现泄密事件?必须坚持“一事一报”和立即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隐瞒不报。

第四条发生泄密事件,及时报告,及时查处,积极协助调查既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也是必须履行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发现或发生泄密事件,要立即向保密办公室报告,保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情况核实。

第六条对发生的一般泄密事件,查清情况后保密办公室向省保密局报告,对发生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向境外组织、机构或人员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等重大泄密事件要逐级报告。

第七条泄密事件报告的内容。

(一)初次报告的内容:?

1.泄密事件发生,发现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

2.泄密责任人的姓名、职务、政治面貌及所在部门、岗位。

3.泄密事项的名称?内容、密级、数量。

4.对泄密事件造成的危害做出评估。

5.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6.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的整体方案。

(二)查处后报告的内容:?

1.发生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和教训。

2.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3.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是指: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主要包括:??

(一)查明所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危害程度?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

(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三)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对泄密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出处理。

情节严重的交由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四)针对泄密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第九条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十条一般泄密事件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调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对调查工作实施监督?重大泄密事件由保密委员会直接进行调查,保密办公室协助配合。

第十一条保密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在查处案件中?各部门和当事人要积极主动协助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泄密事件调查中,需要查明:??

(一)被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具体内容、密级、数量。

(二)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危害程度。

(三)是否可以补救以及可以补救的措施。

(四)事件发生、发现的经过及主要情节。

(五)对事件性质的认定。

(六)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对事件应负的责任。

(七)应采取的改进措施或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第十三条对泄密事件的处理。

在查明泄密事件的基础上,保密办公室写出结案材料,对需要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的,保密办公室应立即将案件移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对泄密事件责任人或事件有关责任人处罚种类:

(一)刑事处罚,由国家有关机关执行?。

(二)罚款?根据情节处责任人罚款。

(三)通报批评。

对泄密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认识态度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在泄密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过程中,各部门和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泄密事件的补救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最大限度的减少因泄密造成的危害。

第十六条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的终结期限为三个月(不含国家机关实行强制措施、诉讼时间)。

第十七条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终结后,保密办公室应向保密委员会报送泄密调查处理报告,报告内容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篇2:失泄密案件报告制度办法

失泄密案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保密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隐患,查补漏洞,查处泄露国家秘密事件,减少损失。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失泄密案件报告制度者知悉,或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行为和事件。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密品、密件,自发现下落不明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的,按泄密事件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是指,各部门或员工,包括对泄密事件的当事人、举报人,向上级保密组织的报告时限及报告内容。

发生、发现泄密事件?必须坚持“一事一报”和立即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隐瞒不报。

第四条发生泄密事件,及时报告,及时查处,积极协助调查既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也是必须履行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发现或发生泄密事件,要立即向保密办公室报告,保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情况核实。

第六条对发生的一般泄密事件,查清情况后保密办公室向省保密局报告,对发生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向境外组织、机构或人员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等重大泄密事件要逐级报告。

第七条泄密事件报告的内容。

(一)初次报告的内容:?

1.泄密事件发生,发现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

2.泄密责任人的姓名、职务、政治面貌及所在部门、岗位。

3.泄密事项的名称?内容、密级、数量。

4.对泄密事件造成的危害做出评估。

5.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6.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的整体方案。

(二)查处后报告的内容:?

1.发生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和教训。

2.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3.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是指: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主要包括:??

(一)查明所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危害程度?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

(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三)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对泄密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出处理。

情节严重的交由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四)针对泄密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第九条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十条一般泄密事件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调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对调查工作实施监督?重大泄密事件由保密委员会直接进行调查,保密办公室协助配合。

第十一条保密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在查处案件中?各部门和当事人要积极主动协助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泄密事件调查中,需要查明:??

(一)被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具体内容、密级、数量。

(二)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危害程度。

(三)是否可以补救以及可以补救的措施。

(四)事件发生、发现的经过及主要情节。

(五)对事件性质的认定。

(六)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对事件应负的责任。

(七)应采取的改进措施或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第十三条对泄密事件的处理。

在查明泄密事件的基础上,保密办公室写出结案材料,对需要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的,保密办公室应立即将案件移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对泄密事件责任人或事件有关责任人处罚种类:

(一)刑事处罚,由国家有关机关执行?。

(二)罚款?根据情节处责任人罚款。

(三)通报批评。

对泄密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认识态度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在泄密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过程中,各部门和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泄密事件的补救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最大限度的减少因泄密造成的危害。

第十六条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的终结期限为三个月(不含国家机关实行强制措施、诉讼时间)。

第十七条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终结后,保密办公室应向保密委员会报送泄密调查处理报告,报告内容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篇3:叉车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叉车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场内机动车辆,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