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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经济学社章程

2024-07-13 阅读 77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广西大学经济学社是由共青团广西大学委员会领导管理、学生社团联合总会管辖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二条本社宗旨是:经世济民,学以致用。

本社肩负“繁荣校园文化,培养社会栋梁”之使命,定位为学术与实践并重的学习型、综合型组织。本社以经济题材活动为中心,以社员全面发展为目的,模拟现代企业公司制运作,通过学术研讨、商业运作、校企合作等活动形式,提高社员经济意识、锻炼实践能力。

第三条本社模拟现代公司制运作管理,实行《日常办公与工作例会制度》、《人文关怀与社员管理制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管理制度》、《人事考核与绩效评估制度》、《项目运作与活动管理制度》、《公关策划与宣传管理制度》、《财务控制与稽核审计制度》、《资料整理与档案管理制度》等八大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本社实行社长负责制。

第五条本社设置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协助社长分管内务、活动、商务等),社长助理一名,秘书长一名。必要时设置常务副社长一名。

第六条部门及各部门设置:

本社设置秘书处、人力资源部、学术部、公关宣传部、社会实践部、网络技术部、商务部、企划部等八个部门。

秘书处: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人力资源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学术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公关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社会实践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网络技术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商务部:经理三至五名(部长级),副经理(副部长级)若干名,干事若干名。

企划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第七条本社为了学社的长期稳定发展,并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更好传承学社优良品质,特设置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主要由对学社发展有一定贡献和设想的新老干部组成,与干部换届同期改选,每届任期为一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设置理事长一名,负责召集理事、与现任干部联系等一切事宜。

在关系学社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原则上需由社长向理事长提出,理事长召集理事研究讨论。理事应有对学社高度负责态度、充分论证,为决策提供参谋意见。在具体问题上理事会不作具体决定。

第八条凡本社社员,均有竞选候补干部或干部资格。凡正式干部,均具有晋升社长的资格。

第九条各部长有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聘用或解聘本部门干事建议的权利,人力资源部经核查后具有最终裁定权。

第十条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可设立常务副部长。常务副部长应从副部长中产生。

第十一条各部门可根据本部实际情况需要,设立若干名干事长或组长,但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档案登记资料。

第十二条若需要设立新部门时,需由社长、各副社长和部长等充分讨论,在干部会议通过后,并报请理事会批准,方可成立。新部门须挂靠某一部门或隶属几个部门管理运作至少一年、运转成熟,方可独立。新设立部门部长暂属常务副部级。

第十三条凡是干部如提出要辞职或退出本社,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在干部会议上讨论,经社长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离职方可生效。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干事长(组长)以及干事,有管理本学社和服务广大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广大社员有:

(一)对本学社工作及有关人员提出质询意见、批评建议和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二)参加本学社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四章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经费来源:

(一)社员费;

(二)活动赞助费;

(三)其他合法经济来源。

第十七条每次合作合同的签订及活动赞助费的签收必须有包含社长、副社长或商务部主任、经理在内的两人或三人以上同意并在场。

第十八条对拉赞助者或消息提供者可依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本社实行严格财务控制制度,每项活动经费须申报,每项开支须有凭证方可报销。

篇2: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大学社团评比活动是很有意义的活动,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

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办法

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第十条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十佳社团”最后答辩评比的评选大会;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包括各学生社团代表、社联常委,其他组成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选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和答辩;评委会综合各个方面的表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评选过程分为四个步骤: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评优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报材料必须包括本社团的介绍、定位,社团各项活动的申报表,还有各个社团的工作大事记,工作总结,所获荣誉,社团今后发展的方向,以及前景等,其它部分可由各社团自行决定,于规定时间完成并递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2、社团联合会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十佳优秀社团名单,如果有分数重合的,以社联的评分为优进行最终排名;

3、十佳优秀社团名单报送校团委批准;

4、名次和分数初次确定后,有异议的社团应在7天内,提供确凿证据和充足材料,向校社联申请复议,复议过后,校社联将公布评比结果。

第四章评选细则

(一)社联评分部分(满分为75分)

社团评优过程主要由主席团主持,具体的统计评分由监察部、财务部执行;社团评优实行量化记分.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综合评分(50分)

1)社团联合会活动参加情况(20分,有加分的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服从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严格按社团章程办事。社团活动需事先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经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各社团必须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的工作。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类与社团相关的会议,各社团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请假。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各个社团参加社团联合会举办活动的情况。具体根据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之日常活动签到记录给分。凡有无故不到、迟到、早退等情况,按情况扣除该部分分数。

①对校团委和社联的工作和活动有重大贡献的视情况成效,奖5~10分;

②各社团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承担校团委和社联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在执行任务中有严重失误的最高扣5分;

③对社团出勤率方面的考核(基准分为10分)。社联对各社团的会议出勤情况进行考评,缺席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活动开展方面(20分,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社团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向社团联合会递交学期工作计划,放假前递交工作总结,大型活动要单独上缴计划和总结。

①针对各社团所举办的活动社联将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

(1)每次大型活动加2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大型讲座、校外交流活动、校外调研、比赛、出版刊物、全校的舞会等活动。

(2)每次常规活动加1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针对会员的各项活动、主题展览和主题宣传活动等。

(3)对各社团每次的特色活动(被社联认定为该社团的特色活动的)加3分。

对于各社团的一些其他活动形式,社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合理的划归,同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加分。

②社团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情况5分:

(1)社团能够按时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分;

(2)社团在大型活动后能够及时递交财务报表和总结2分;

3)社团活动(针对各社团的特色活动及大型活动)的效果5—10分:

①对讲座类的考核标准为:

(1)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85%-100%(包括85%)的加10分;

(2)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60%-85%(包括60%)的加8分;

(3)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40%-60%(包括40%)的加7分;

(4)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40%以下的加6分;

②对非讲座类的考核标准为(由社联组织人员形成评定小组对各社团的相应活动进行打分):

(1)社团该活动深受会员喜欢,多数会员对社团工作满意,无意见投诉4分;

(2)社团工作有特色,具有开创性2分;

(3)社团该活动注重培养会员的相关素质和能力4分;

第十四条宣传工作方面(15分,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宣传品(网络、海报、传单、节目单等)对外张贴,需经社团联合会批准。

1、在校级及其以上的宣传媒体上进行宣传将视情况酌情加分(3~6分);

2、在宣传方面出现一次不符合规范的宣传内容的将依据一下标准进行扣分:

(1)协会的相关宣传内容未严格按照校团委、社联的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2)不在学校规定的宣传地点从事宣传活动的每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3、在社团网站上发布本协会工作、活动或者其他的一些文章和相应图片的可以酌情每次加分(1~2分)。

第十五条财务制度方面(10分)

总体要求:社团会费收缴必须按照社团联合会制订的标准,开、取应盖有社团联合会公章的收据。支出要有明细的账目并有原始凭证,做到专款专用。

1、社团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会员费收取标准收缴会员费,并能按期上缴相应的票据到社团联合会进行统一核实(3分);

2、社团会员费必须全部用于本社团的针对会员的发展和协会建设方面的开支,无任何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中会员费使用规定的行为(1分);

3、社团接受的任何捐赠、赞助都必须如实上报社团联合会,并全部用于本社团的发展建设和活动(1分);

4、社团建立了清晰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账目清楚,支出合理;财务清单、报表及账本及时上交到社团联合会,并能主动配合社团联合会的财务检查,社联根据其实施情况酌情进行加分(0-5分);

5、财务账单必须属实,如发现做虚假账本,财务管理混乱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分(最多扣5分);

(二)社团质量调查(满分为75分)

第十六条社联将制作社团质量调查表,并独立的展开调查。相应的调查表将在评比开始前一个月制作完成(具体的调查内容将根据情况而定)并及时的展开相关的调查工作。这部分的满分为75分,社联将根据调查表了解广大同学对社团的评价,并把相应的分数加总到社团评比的综合得分中。

(三)社团陈述和答辩(满分为100分,附选票)

第十七条社团陈述

1内容:参选学生社团一旦确定,参选学生社团须根据本社团一年来的工作状况,陈述社团工作。

必须包括的内容:社团简介、组织团队建设、开展特色活动、服务会员、服务学生情况;

可以包括的内容:突出奖项、优秀个人、先进事迹、感人事例、与众不同的特点;

2方式

必须:准备发言稿,提前提交电子版

可以:配乐、可采用ppt等形式展示,可在现场摆放站板,但是都要提前声明。

3时间

以实际公布为准,陈述的具体时间在5分钟左右。

第十八条社团答辩

1提问由社联常委提问问题2-3个(所提问题应与社团的相关工作相联系)

2投票由评委组员投票

社团代表所进行的答辩应该充分的体现所代表的社团的意愿,并有针对性的回答社联所提出的问题.

第十九条评分办法

相关评比细则:

考查内容分思想内容、语言表达、仪态表情、综合印象四部分:

1.内容思想: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思想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要求尽量脱稿演讲,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激情昂扬。

3.仪态表情: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

4.综合印象: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由参加社团大会的学生社团代表根据参选学生社团的表现进行投票。把相应的社团名字填写在选票上,在各社团答辩结束后,评委们根据他们的综合表现写出10个十佳社团。社联将把各社团的所得票数a进行现场汇总,并把他们的得票转化为相应的分数a,其转化公式为:a=100a/c(c为现场评委的人数)

第二十条分数加总

权重比例:

将学生社团最后的陈述和答辩的得分为a;

社联考评结果得分为b;

社团质量调查得分为c;

最总得分为:a+b+c

总分相同时,按照社联考评结果为优。

评选结果

第二十一条根据综合评分,取前十名,评为年度十佳优秀社团。

第二十二条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对获奖社团颁发十佳优秀社团荣誉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四条如在评比过程中出现有争议或新的情况,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另行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施行)的具体修改权属于社团联合会,并对此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篇3:广西大学经济学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广西大学经济学社是由共青团广西大学委员会领导管理、学生社团联合总会管辖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二条本社宗旨是:经世济民,学以致用。

本社肩负“繁荣校园文化,培养社会栋梁”之使命,定位为学术与实践并重的学习型、综合型组织。本社以经济题材活动为中心,以社员全面发展为目的,模拟现代企业公司制运作,通过学术研讨、商业运作、校企合作等活动形式,提高社员经济意识、锻炼实践能力。

第三条本社模拟现代公司制运作管理,实行《日常办公与工作例会制度》、《人文关怀与社员管理制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管理制度》、《人事考核与绩效评估制度》、《项目运作与活动管理制度》、《公关策划与宣传管理制度》、《财务控制与稽核审计制度》、《资料整理与档案管理制度》等八大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本社实行社长负责制。

第五条本社设置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协助社长分管内务、活动、商务等),社长助理一名,秘书长一名。必要时设置常务副社长一名。

第六条部门及各部门设置:

本社设置秘书处、人力资源部、学术部、公关宣传部、社会实践部、网络技术部、商务部、企划部等八个部门。

秘书处: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人力资源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学术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公关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社会实践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网络技术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商务部:经理三至五名(部长级),副经理(副部长级)若干名,干事若干名。

企划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第七条本社为了学社的长期稳定发展,并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更好传承学社优良品质,特设置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主要由对学社发展有一定贡献和设想的新老干部组成,与干部换届同期改选,每届任期为一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设置理事长一名,负责召集理事、与现任干部联系等一切事宜。

在关系学社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原则上需由社长向理事长提出,理事长召集理事研究讨论。理事应有对学社高度负责态度、充分论证,为决策提供参谋意见。在具体问题上理事会不作具体决定。

第八条凡本社社员,均有竞选候补干部或干部资格。凡正式干部,均具有晋升社长的资格。

第九条各部长有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聘用或解聘本部门干事建议的权利,人力资源部经核查后具有最终裁定权。

第十条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可设立常务副部长。常务副部长应从副部长中产生。

第十一条各部门可根据本部实际情况需要,设立若干名干事长或组长,但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档案登记资料。

第十二条若需要设立新部门时,需由社长、各副社长和部长等充分讨论,在干部会议通过后,并报请理事会批准,方可成立。新部门须挂靠某一部门或隶属几个部门管理运作至少一年、运转成熟,方可独立。新设立部门部长暂属常务副部级。

第十三条凡是干部如提出要辞职或退出本社,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在干部会议上讨论,经社长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离职方可生效。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干事长(组长)以及干事,有管理本学社和服务广大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广大社员有:

(一)对本学社工作及有关人员提出质询意见、批评建议和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二)参加本学社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四章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经费来源:

(一)社员费;

(二)活动赞助费;

(三)其他合法经济来源。

第十七条每次合作合同的签订及活动赞助费的签收必须有包含社长、副社长或商务部主任、经理在内的两人或三人以上同意并在场。

第十八条对拉赞助者或消息提供者可依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本社实行严格财务控制制度,每项活动经费须申报,每项开支须有凭证方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