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临时架空电缆线路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临时架空电缆线路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3 阅读 7620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KY-Ⅱ-C2-7-S-CLG1C-034工程名称昆玉铁路扩能改造工程2标施工单位中铁六局昆玉指挥部隧道分部交底提要临时架空电缆线路及防护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临时架空电缆线路及防护安全技术交底1.开挖电杆基坑作业前,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探明地下物状况并采取防护措施。2.使用汽车起重机立、撤电杆时,应与信号工密切配合,吊点应在电杆重心的上方,距杆根的距离应大于杆长的0.4倍加0.5m。3.人工立杆应使用两副架腿,杆轴向与架腿顶部支点应保持同一直线,并位于架腿两支腿的中心,架腿受力应均衡。基坑填平夯实后方可拆除支腿。立水泥杆时,应采取防滑措施。4.蹬杆前应检查电杆埋设的牢固性,确认安全后方可蹬杆。5.立、撤电杆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明确联系信号和人员分工,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和疏导交通。6.杆上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用绳子拴在牢固的构件上。7.搬运电杆时,必须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互相呼应。使用车辆搬运电杆时,必须将电杆绑扎牢固,并保持平衡。8.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立杆和蹬杆作业。9.立、撤电杆时,应设置半径为1.2倍杆长的作业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立杆作业时,坑内严禁有人。10.用绝缘拉杆拉合高压隔离开关及跌开关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隔离开关及高压负荷开关时,室内操作应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还应穿绝缘靴。11.邻近带电路线或带电设备放、紧线作业时,应将导线接地,并用小绳拴好,指定专人拽住。12.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及跌开关熔断器。13.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在无拉线、拉桩的电杆上紧线,必须设置临时拉线。紧大截面导线应设专人监视拉线、拉桩,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KY-Ⅱ-C2-7-S-CLG1C-034工程名称昆玉铁路扩能改造工程2标施工单位中铁六局昆玉指挥部隧道分部交底提要临时架空电缆线路及防护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14.雨天不得进行室外高压作业。15.撤线作业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放线时应先用绳索将导线拴牢,剪断后徐徐下放。16.敷设电缆时应设专人指挥。在拐弯处敷设电缆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弯角外侧。17.巡视架空线路时,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走。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18.变压器停电时,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送电时,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荷侧。操作单极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停电时,先拉中间相,后拉两边相;送电时,先合两边相,后合中间相。19.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挂临时接地线、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栏。20.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杉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2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22、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安全距离<沿垂直方向/m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m1.52.03.54.06.07.08.5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KY-Ⅱ-C2-7-S-CLG1C-034工程名称昆玉铁路扩能改造工程2标施工单位中铁六局昆玉指挥部隧道分部交底提要临时架空电缆线路及防护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23.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24.当达不到本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最小安全距离/m1.72.02.54.05.06.0当以上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25.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26.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最小垂直距离/m6.07.07.027.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28.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防护处置。29.建筑电工应符合以下要求: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KY-Ⅱ-C2-7-S-CLG1C-034工程名称昆玉铁路扩能改造工程2标施工单位中铁六局昆玉指挥部隧道分部交底提要临时架空电缆线路及防护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1)经医师鉴定无高血压、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聋哑、严重口吃、色盲症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病症和缺陷。(2)雨、雪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后应对供电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3)持学习证人员不得独立作业,应在持操作证人员的监护下作业。(4)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准许的工作范围内作业。(5)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保管专用工具。(6)熟练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方法。发生事故后应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篇2:高压线路防护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单位:长沙市树木岭自然村综合楼筹建委员会

监理单位: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先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自然村综合楼西侧临近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受限,给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带来很多不便,也给施工中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不造成安全事故,我监理单位将采取如下监理措施:

一、高压线路防护施工方案的审核

1、要求施工单位认真编制“关于对高压线路的专项防护施工方案”;

2、审查高压线路方案编制人的资质、审核人的资质、审批人的资质;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高压线路防护方案内容的可行性;

4、认真听取相关单位的审核意见。

二、监督施工单位的防护方案的实施情况

1、要求参与高压线路防护实施人员的资质及持证上岗情况;

2、检查防护方案的实施工艺;

3、检查防护施工的质量情况。

三、验收主控项目具体要求

1、防护架搭设要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2、架体与建筑物拉接点间距、水平垂直、拉接材料和距离必须符合方案要求;

3、脚手架材质要求:应选用毛竹,材质坚硬,大小头直径不小于10cm;

4、悬挑长度要求:要覆盖高压线路范围,悬挑间距不大于1.5米;

5、高度要求:悬挑高度要高出高压线路2米左右;

6、搭设要求:绑扎牢固,不得有松绑现象;

7、架设安全距离:防护架不小于1.5米。

四、注意要点

1、防护设施的架设可用竹木脚手架作防护立杆和防护水平杆,可用木板、竹排或干燥的荆笆纵向防护屏;

2、各种防护杆的材质及搭设方法应遵循木脚手架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进行;

3、防护时应停电,并设专职安全监控员进行监控;

4、警告标志牌应设置在交通要道或人员出入多的醒目位置;

5、防护设施不易采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搭设。当必须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

6、为减少高压电磁感应电,钢管扣件架体必须和高压输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必须保证架体各部分(尤其是接头处)形成可靠的电气连接(可焊接¢8或¢10圆钢跨接线);架体必须事先可靠的接地,其接地装置和接地电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采用阻燃型密目安全网进行架体封闭,禁止其他临时线路穿越,以防止意外情况使架体带电;加强对架体的安全检查、接地电阻值的检测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落实;

7、当架空线路在塔吊等起重机的作业半径范围内时,其线路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搭设称门型,其顶部可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木板强度的材料盖严,也可根据现场情况搭成单边悬挑式结构。为警示起重机作业,可在防护架上端间断设置小彩旗,夜间施工应有红色灯泡,其电源电压为36V;

8、架体防护设施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外电防护属于较危险作业范畴,必须设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监控员负责,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或“三违”作业及时解决或纠正,避免发生伤亡事故。安全监控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安全培训,必须明确其职责与权限;应始终在工作现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9、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

10、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防护设施的缝隙,能防止¢2.5mm固体异物穿越;

11、围栏(障碍)防护,采用阻挡物进行保护。对于设置的缝隙必须防止以下两种情况发生:一是身体无意识地接近带点部分;二是在正常工作中,无意识地触及运行中的带点设备;

12、屏护措施应与以下安全措施配合使用:

a、屏护应有足够的尺寸,与带电体之间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b、被屏护的带电部分应有明显的标志,表明规定的符号或涂上规定的颜色;

c、遮拦、围挡等屏护上,应根据被屏护的对象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禁止攀登!”、“当心触电!”等标志牌或安全标志,以引起施工作业人员的注意;

d、配合采用信号装置或联锁装置;

13、对各种不同电压等级的外电线路至各种防护设施,如遮拦、围挡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五、组织管理措施

1、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架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2、在搭设或拆除防护时,必须停电,必须设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监控员负责旁站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安全监控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明确其职责员权限。“旁站‘是指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或检验的活动”;

3、强制性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必须经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查验收签字人员至少3人以上。

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然村综合楼监理部

篇3:外电线路防护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外电线路防护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16―1规定。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16―2规定。

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6―3规定。

表16―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l~1035~11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O6.08.O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220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lO15

表16―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

最小垂直距离/m6.O7.O7.O

表16―3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m<

沿垂直方向1.53.O4.O5.O6.O7.O8.5

沿水平方向1.52.O3.54.O6.O7.O8.5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O.5m。

6)当达不到第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16―4所列数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16―4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lO

最小安全距离/m

1.72.O4.O

5.O6.O

7)当第6)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

8)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