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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2024-07-13 阅读 2144

本工程施工供电采用以地方电源供电的方案。根据全线重点工程及结构物的数量、工程量大小、分布位置以及工期要求,我部对临时用电功率大小进行详细的计算,在桥梁下部拌和场、预制场以及隧道口安装6台临时变压器,总用电负荷2520KW。分别如下:①、在西坑口隧道洞口设置1座315KVA变压器;②、在左溪大桥设置1座315KVA变压器;③、在铜锣形隧道洞口设置1座315KVA变压器;④在铜锣形高架桥设置1座315KVA变压器;⑤、在枫岭头隧道左右线洞口各设置1台630KVA变压器。

一、现场临时用电

现场动力、照明及生活用电,通过逐级安装配电箱的办法取得电源,配电箱分为以下三类:

1、主配电箱

即Ⅰ类箱,作为第二级配电装置,由干变低压侧开关分回路馈出,在用电集中处或大型负荷处设置,按变压器的位置分布在施工现场,作为现场一定施工区域内的总动力配电箱。

2、分配电箱

即Ⅱ类箱,从主配电箱中分回路接出或T接在主配电箱某回路中,作为第三级配电装置,各回路带漏电保护装置,可直接向设备负荷供电,做到一机一闸,也可分回路向开关箱供电。

3、开关箱

即Ⅲ类箱,分动力开关箱及照明开关箱,带漏电保护装置,作为现场小型机械设备及照明使用的第四级配电装置,应靠近用电负荷设置。

各级配电箱开关、电器的型号规格、保护及动作整定值必须正确配置。

二、导线截面选择

按照允许电流选择截面,计算如下:

I路基=K**∑P/(3*ul*cosψ)

=0.4*310*1000/(1.732*380*0.8)

=236A

I结构=K**∑P/(3*ul*cosψ)

=0.4*460*1000/(1.732*380*0.8)

=350A

按照允许电流选择截面,并按允许电压降5%检验,查表得所选电缆截面如下:

路基供电区导线,铜芯皮线95mm2,另选4mm2铜芯塑料线为插座及照明线;结构供电区选用120mm2铜芯皮线。

三、保安措施

1、根据浙江省《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现场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系统。即从箱式变压器电源处起,设置专用保护接地线,使用三相五芯电缆,使PE线与N线完全分开。在主配电箱处,PE线设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可靠相连。

2、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即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分别设置漏电开关。选用上海市建委推荐的BD系列漏电保护配电箱。漏电开关的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总漏电开关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00mA,未级漏电开关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潮湿场所用电设备漏电开关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15mA,漏电开关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四、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现场用电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浙江省《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及黄衢南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施工用电安全等有关规定。

2、项目部用电安全的领导工作由项目部经理负责,有关用电安全的日常业务由安全部承担。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队的用电安全文件等工作。

3、项目部成立电工班(组),设电工班(组)长一人,担任负责电工,电工若干名,负责项目队范围0.4KV及以下的低压作业和现场值班等工作,要坚持现场电工值班制度,认真记好值班日志、交接班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和检测试验记录等。所有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4、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电工作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或上岗证,才能独立上岗操作。电气作业人员要认真学习电力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一切违章作业,努力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5、电工班(组)及电气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电工检测仪表和包括验电器、接地封线、安全标志牌、绝缘手套、绝缘靴等安全用具。安全用具应按规定作定期电器试验,凡超过使用期限和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应及时更换,禁止继续使用。

6、除接受浙江省、甲方及上级单位的用电检查外,坚持用电安全的自检自查制度,项目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作好记录,及时整改。要坚持用电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对严重的违章用电、事故隐患,又屡查屡犯的,要处以罚款,直至停工整改。

7、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备,包括办公及生活用电设施,所使用的电气部件、材料都必须具有国家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不得使用不合格及假冒伪劣产品。安装后必须经过检查,符合技术要求和用电安全,并经专业技术人员或负责电工检查同意,方可投入使用。凡产品质量、电气性能、技术要求达不到用电安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负责电工有权拒绝使用。

8、线路开关及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包括线路及设备的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漏电开关测试及线路、设备完好情况的检查等。所有电器设备、包括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接地线可靠相连,重复接地电阻必须小于4Ω。

9、在现场配电箱上接装用电设备,必须征得现场值班电工的同意,方可接入用电。非电工禁止在配电箱内改变接线,更换熔丝和随意操作开关电器。

10、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用电设备,不乱拉乱接电线电器,发现用电设备损坏或电线绝缘破损,应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电工修理或更换。开关的更换、熔断器熔丝的更换,严禁用不合格或不同规格的开关、熔丝代替。

11、手持电动工具的安装与使用应严格按国标要求,一般场所使用应具双重绝缘性能,潮湿场所应尽量采用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或管道内操作使用,除采用安全电压、漏电开关外,还应有专人监护安全。

12、电力线路及用电设备停电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监护人制度、工作间断与终结制度等安全组织措施。以及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接地封线、设围栏与悬挂标志牌等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约时停、送电。在必须进行0.4kV低压带电作业的场合,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带电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并必须在有经验电气作业人员的监护下,进行作业。无严密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禁止登杆带电作业。

13、现场的备用发电机必须安装双投刀开关与主电源进行切换,否则应设独立的供电线路,以避免倒送电事故的发生。

14、土建施工前,施工范围内地面、地下电力线路必须拆迁完毕方可施工。施工时对尚留在红线内并行的电缆线路,须在地面作出明显标记,开挖时要有专人监护。对尚可能存在的穿越施工地段的电缆,要保持高度警觉,施工中挖到电缆保护板时,应立即停止施工,通知供电人员到现场处理,以避免重大人身伤亡和停电事故的发生。

五、电气防火及应急防护措施

1、配电箱、开关板应采用阻燃及高强度绝缘材料,禁止使用木板或其它易燃材料安装电气设备。

2、电力线路的导线截面要符合机械强度和安全载流量的要求。导线的连接安装要紧密,螺栓要紧固,禁止超负荷运行。

3、开关、插座、熔断器、电动机、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电气性能和使用环境要符合使用与防火要求,不得超负荷运行。保护设备及熔断丝要按规定选用,严禁使用铝、铁丝或随意使用铜丝代替熔断丝。

4、电焊设备应避开易燃品和可燃品,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不得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电焊作业。当施焊对象的性质不明时,禁止施焊。

5、宿舍与工棚不得使用功率100W及以上的白炽灯泡,不得私自安装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严禁利用灯泡或电热设备烘烤物品。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器和切断电源。

6、露天安装的电气设备要有防雨设施,防止电气设备受潮,影响电气绝缘水平。使用中的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绝缘电阻,防止因绝缘破坏短路而烧毁设备引起火灾。

7、加强对使用中的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特别要注意灾害性天气时的检查。强风暴雨和洪水天气要防止倒杆、断线和淹没电气设备事故引起火灾;雷暴天气要注意电气设备因遭雷击引发火灾。在雷雨季节到来前,要事先做好避雷器试验、接地电阻测试。龙门吊应安装避雷装置,轨道应可靠接地。夏季要防止电气设备因高温引发火灾,要注意做好设备的通风、降温工作。冬季施工采用电加热保温时,要注意与可燃物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变电站和电气设备相对集中的场所、办公或生活区等,都应设置灭火设备。发现电气设备故障,漏电走火或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及时切断电源。应使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干粉灭火机或黄砂灭火。切不可在未断开电源前,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以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点。

篇2:轨道交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无锡轨道交通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审核并报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方面: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2、现场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布置图,布置图应注明线路架设方式,导线、开关电器、保护电器、控制电器的型号及规格。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连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与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

4、用电维修工作记录。

第三章临时用电现场布置

第四条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第六条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第七条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第八条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第九条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第十条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第十一条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第十二条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第十三条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第十四条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第十五条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第十六条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第十七条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第十八条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篇3:现场临时低压用电电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从事作业的难易程序,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2、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检。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带危险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4、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外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标照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6、独立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