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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吊装施工安全方案

2024-07-13 阅读 5916

一、工程概况:西安地铁一号线TJSG-12标土建工程,隔离桩施工段位于长乐东路日丰小区北侧。隔离灌注桩采用C30钢筋砼,Φ800mm@1200mm的钻孔灌注桩,有效桩长27.15m,共70根,桩顶冠梁断面尺寸为800mm×800mm,全长80米。二、吊装施工现场调查:1、本隔离桩施工段位于长乐东路(日丰小区)南侧人行道上,长乐东路为城市主干道,车流量大,交通繁忙。2、本隔离桩施工段位于日丰小区北侧,与日丰小区的1号楼最近点仅2.5米。3、本隔离桩施工段。D*铜/光500×750光缆与隔离桩并行,在交汇处,隔离桩向北侧平移避让管线。4、施工现场上部无电缆线、无高、低压电线,吊车在非机动车道上作业、承载力满足作业安全的要求。三、吊装施工机具选用及安全参数的计算。1、本施工段选用QY16型号汽车吊车。2、钢筋笼单节长14米?起重高度:14m?+2m(吊索)+0.5(离地高度)=16.5m钢筋笼单节自重:0.7吨?起重重量:0.7T×2×1.2=1.68T(1.2为动力系数)3、根据资料查表得:QY16型号汽车吊车?臂长23.5米时,起重量为2.5吨,本段作业起升高度仅为20米。QY16型号汽车吊车满足吊装安全要求。?四、人员组织、分工与职责?(1)人员组织现场负责人:史彩武(调度兼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李敏(生产部主管)质检员:张?慧(试验员)安全员:李大国(安环部专职安全员)起重工:??宋欢庆(证号:T)司索工:方?根?(2)安全岗位职责?1)现场负责人安全岗位职责?①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对吊装作业现场人员进行统一调度和指挥。?②负责检查核对进场作业起重机械分方案造配是否一致、有无安全协议、安全交底等。起重机械年检记录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严格审核。?③负责督促检查吊装作业人员(含电工、电焊工、辅助用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证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格按专项方案要求执行。?④负责指导检查技术人员,安全员对起重机械作业环境进行检查。起重机械位置下方基础是否牢固、作业半径内有无障碍物,并按规定标准执行。?⑤负责督促检查技术人员,安全员对起重机械支撑、钢丝绳及卡具进行检查并组织试吊。?2)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岗位职责?①负责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核并与安全人员一道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并解决吊装作业中的技术措施问题。?②督促、检查、指导并按安全方面有关标准的规范执行。?③负责对吊点质量的检查,确保安全作业。?④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和吊点位置的选择确定,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与完整。?3)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①在项目负责人的组织下,参加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并按规定论证报批,并认真按批准的方案实施。如无此方案不准吊装施工。?②根据批准方案要求,参加对进场起重设备负责自检。自检合格后,负责填写起重设备报审表。(附自检合格表)报监理单位审批。?③负责对所有参加钢筋笼吊装安装人员的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合格人员方可上岗作业。?④参加并负责对所有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以上3,4条应先告知监理人员旁站并在标准表格中签字)?⑤负责对进场起重机械安全性能及钢丝绳、吊卡、支撑材料的检验。达不到安全标准,不准其进场作业。?⑥在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指导下,对起重设备作业点地下基础、支撑点的牢固否、作业半径(含倾覆时)有无障碍物,并按安全规定进行防护,达不到安全规范标准时,严禁作业。?⑦在现场旁站,并按规范进行试吊与督促检查,做好施工安全日记记录,存入档案备查。?五、安全保证措施?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加强安全督促检查,落实奖罚措施。?3)未经岗前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4)特殊工种未取得上岗证的禁止上岗作业。?5)施工现场设置作业警戒线,有专人看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6)吊装必须安排白天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须在晚间进行时,应保证充足的照明。?7)吊装指挥必经由持特种作业(司索工)上岗证者指挥。?8)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戴好安全帽,穿紧身工作服。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9)不得穿硬底鞋及塑料底鞋,严禁酒后作业。?六、安全操作规程1)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周边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清理障碍物,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它物体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2)作业中起重臂仰角不得超过规定,起重臂下严禁站人。3)作业中禁止搬动支腿操作阀。4)在进行吊装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将室门锁住,防止碰动操作杆出现意外事故。5)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数值。6)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7)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8)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板下方必须垫方木,调整好机体水平度,支腿定位销必须插上。9)严禁酒后作业。10)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五级以上强风时,必须停止吊装作业。?七、安全技术交底1)作业前必须对参加作业的全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进行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2)轮式起重机是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机身稳定及水平状态的,所以在作业前,应支腿全部伸出,并在支撑脚板下方垫好方木,调整好机身水平后,并进行试吊后,方可进行正式作业。3)起重机在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严禁同时使用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4)起重臂的仰角和起臂伸出的长度,应符合所规定的仰角及伸臂长度规范。5)起重吊物达到额定的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6)起重机行驶和工作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分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7)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分晃动,操作时要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机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8)未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本起重机额定重量的20%,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导致起重机倾翻事故。9)吊装钢筋笼在空中需较长时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10)暂停作业时间较长时,应将起重臂按要求收回;起重操作人员离开时,应锁好车门,防止意外事故出现或发生。11)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搬动支脚操作阀。12)起重中发现支脚沉陷,车身倾斜时,应立即将吊物下降到安全地方。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制动。13)起重作业时,回转半径内,起重臂下、吊物下禁止站立和行走。14)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1)信号不清?(2)吊装物上站人?(3)吊装物下方有人?(4)吊装物重量不明?(5)吊索具不符合安全规范?(6)零散物无容器,散物捆扎不牢?(7)斜拉斜牵物?(8)作业现场光线阴暗?(9)立式构件,大规模不用卡环?(10)被吊物质及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15)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输电导线电压/KV1KV以下1—1520—4060—110220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1.53456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m11.524616)起重工(挂钩工、信号指挥、司索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八、钢筋笼转运方式及吊位(点)选择安全保护措施钢筋笼转运方式1.在距钢筋笼两端头约1/3处,各设一道加强箍与主筋焊接牢固,作为吊笼的吊点。2.吊装时用两根钢丝绳分别卡在加强箍筋上,然后把整个钢筋笼吊慢慢吊起,放在自制平板小车上(长约6米)。3.用平板小车将钢筋笼运致现场后,将平板车支水平,用方木或钢管在平板车上设三到四道斜撑,工人滚动钢筋笼,使钢筋笼顺着斜撑自由滚落到地面。4、依次将钢筋笼运致施工现场。?钢筋笼吊装施工方法1.隔离桩钢筋笼长为27M,为制作、运输、吊装等方便,将钢筋笼制作加工成二节,分别长为13米和14米,吊装时现场焊接而成。2.钢筋笼制作加工后,为确保钢筋笼吊装安全,在钢筋笼上部设加强箍一道与主筋焊接牢固,作为吊笼的吊点。3.吊装时用两根钢丝绳分别卡在加强箍筋直径对应处。然后把整个钢筋笼吊慢慢吊起,放入孔内就位。4.钢筋笼进入孔口后,应将其扶正徐徐下降,严禁摆动碰撞孔壁。当钢筋笼下降到加强箍接近孔口时,用钢管或型钢等穿过加强箍筋的下方,将钢筋笼临时支承于孔口,孔口临时支撑应满足强度要求。5、根据孔口标高来计算定位筋的长度,并反复核对无误后,将定位筋焊接在第二节钢筋笼上端的主筋上,两定位筋焊接在两主筋直径相对应处,并将定位筋的另一端做成一个圆环并焊接牢固。6、用第二节钢筋笼上的两根定位筋作为吊点进行吊装,使上下两节钢筋笼主筋位于同一直线上时进行焊接,全部接头焊好后,再绕螺旋箍筋。7、钢筋笼焊接完成后,用吊车将钢筋笼向上吊起,抽出支承钢筋笼的钢管或型钢等,再将吊笼徐徐落下。8、定位钢筋顶端的吊圈中插入两根平行的钢管或型钢等,在孔边两侧放两根平行的枕木(高出地面约5cm左右),并将整个钢筋笼支托于枕木上。9、根据规范要求调钢筋笼的位置,使钢筋笼的中心线与孔洞的中心线重合。?九、安全消防措施(1).由项目经理部成立消防领导小组,负责施工项目的消防工作。(2).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消防小组每天组织一次消防检查,日常消防检查工作由质安部门负责,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整改消除,并派人负责到底。(3).动火作业前严格动火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动火。(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并由施工班组长负责。(5).施工现场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禁止放置于有障碍物和堆有物资或不易拿取的地方。十.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1)合理布置场地,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批后的平面布置图进行场地建设。(2)现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或处理。(3)施工现场坚持工完场清,垃圾杂物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施工废水处理达标后排至指定市政污水排放设施。(4)进场进料、成品、半成品以及构件等分门别类,堆放整齐,机械设备指定专人保养,保持运转正常,机容整洁。(5)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交通指令标志和警示灯,保证车辆和行人安全。(6)尽可能使用低噪音设备或采取降噪消音措施,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7)施工前探明地下管线及文物,确保其安全。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场地噪音控制标准按《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要求执行,确保离开施工作业边界30m处噪音小于70dB,撞击噪音最大不超过90dB。(2).施工机械或其它施工活动造成的噪声若超标造成环境污染,除抢险施工外,其它施工作业时间限制在6时至12时和14时至22时。(3).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控制污水流向,防止蔓延,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地下污水管线。施工污水严禁流出工地,污染环境。(4).为防止烟尘污染,选用性能优良、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各种运输车辆使用装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净化装置,并符合国家机动车尾气排放量标准。作业后立即关闭发动机。

篇2:吊装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工作职责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5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GB5972《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7.1.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a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b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c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d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e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f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g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h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i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a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b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c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d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e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f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g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h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信号不清不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物不吊;斜拉斜牵物不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吊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a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b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c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d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e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f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篇3:公司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8—2009),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t的起重机。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是流动式起重机的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负责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第五条?安全环保处对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第七条?员工接受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培训,执行本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第三章安全职责第八条?作业申请人职责:(一)作业现场负责人清楚吊装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作业申请;(二)办理作业许可票;(三)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四)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五)组织实施作业;(六)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第九条?作业批准人职责:(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三)清楚安全控制措施;(四)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五)批准和取消作业。第十条起重指挥人员职责:(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二)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三)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四)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五)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第十一条司索人员(起重工)职责:(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二)测算货物质量与起重机额定起吊质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质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三)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四)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五)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第十二条起重机司机职责:(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二)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三)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四)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五)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第四章基本要求第十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吊装前需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第十四条使用前起重机各项性能均应由起重机操作人员检查合格。吊装作业应遵循制造厂家规定的最大负荷能力,以及最大吊臂长度限定要求。第十五条禁止起吊超载、质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第十六条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第十七条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第十八条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一)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时不吊;(二)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三)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四)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五)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及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吊;(六)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时不吊;(七)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八)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吊;(九)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十)吊装运行路线上有障碍物且与吊装高度间距不足0.5米或下方有人员不吊。第二十条?可拆卸物件吊装时必须完全拆开,分体吊装。严禁单点吊装(除有固定吊耳)。第五章起重机检查第二十一条?使用前的外观检查(一)设备技术人员、起重机司机在下列情况下应对起重机进行使用前的外观检查:新购置的;大修、改造后;移动到另一个现场;连续使用时间在1个月以上。(二)液压流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录A、机械流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录B、钢丝绳和吊钩检查表参见附录C。(三)因衍架吊臂起重机存在安装、更换、拆除等环节,在检查表中还应增加如下检查内容:起重臂是否有变形、裂缝或严重锈蚀,焊缝有无异常;起重臂的提升绳鼓,钢丝绳松弛后的排列情况;起重臂上的大小销子安装是否正确。第二十二条?经常性检查起重机司机每天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若使用中发现安全装置(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第二十三条定期性检查(一)起重机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可根据起重机的工作频率、环境条件确定,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内容由企业根据起重机的种类、使用年限等情况综合确定。此项检查应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进行。(二)起重机还应接受政府部门的定期检验。从启用到报废,应定期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第二十四条?闲置、备用起重机的检查(一)对闲置时间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经常性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二)对闲置时间超过6个月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按定期性检查中的要求进行检查。(三)对备用起重机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经常性检查中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至少半年一次。放置在恶劣环境中的起重机应增加检查频率。第六章起重机维护和修理第二十五条?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流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第二十六条?每一台流动式起重机都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订详细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并定期实施。维护报告应存档。第二十七条?应按照制造厂家的要求使用专用或指定的润滑油,定期地对运动部件、钢丝绳和链条进行润滑。应定期检查强制润滑系统能否进行正确的润滑。第二十八条?应经常对液压传输控制系统进行维护,防止发生操作事故或液压油泄漏事故。若液压油泄漏,应彻底清除,避免污染环境。第二十九条?起重机的修理应由生产厂家或企业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修理时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二)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三)结构件需焊修时,焊接质量应达到标准,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性能要求。第三十条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停机维护时应采取下列安全预防措施:(一)起重机应转移到安全区域,将吊臂下降至支架上,在吊臂无法下降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吊钩滑轮组下降至地面,否则应将吊钩滑轮组机械固定;(二)将所有控制器置于空档位置并关闭开关,锁定启动器,取下点火钥匙;(三)安装或拆卸吊臂时,应将吊臂垫实或固定牢靠,严禁人员在吊臂上下方停留或通过;(四)手、脚、衣服应远离齿轮、绳索、绳鼓和滑轮组;(五)不应用手穿钢丝绳,应使用木棒或铁棍排绳;(六)在重新启动前,应安装好防护装置和面板,并通知周围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七)凡2m以上的高处维修作业,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八)其他。第三十一条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金属铭牌。铭牌的内容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及其他内容。起重机产权单位应建立起重机及专用辅具的设备技术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等;(二)启用时间、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修理、变更和试验等记录;(三)设备、人身事故记录;(四)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第三十二条如果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规范和最大吊杆起重能力等数据遗失,应送厂家指定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结果应存档。第七章吊装作业要求第三十三条起重机类型选择作业前,吊装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性质选择起重机的类型,优先顺序如下:(一)液压操纵伸缩臂轮胎式起重机;(二)液压操纵固定臂轮胎式起重机(或履带式起重机);(三)摩擦牵引或机械操纵固定臂轮胎式起重机。在某些工作场合也可使用衍架吊臂起重机,但在选择摩擦牵引或机械操纵的衍架吊臂起重机之前,应进行风险评估。第三十四条起重机安全基本要求(一)随机备有安全警示牌、使用手册、载荷能力铭牌并根据现场情况设置;(二)起重机操作室和驾驶室中应配置灭火器;所有排气管道应设置防护装置或隔热层;驾驶室所有窗户的玻璃应为安全玻璃;配置有标尺的油箱应密封良好,避免燃油溅出或溢出;起重机平台和走道应采用防滑表面,人员可接触的运动件或旋转件应安装有保护罩或面板;(三)根据起重机型号,出入起重机驾驶室、操作室均应配备梯子(带栏杆或扶手)或台阶;所有主臂副臂应设置机械式安全停止装置;(四)如果起重机遭受了异常应力或载荷的冲击,或吊臂出现异常振动、抖动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彻底的检查和修理;(五)在加油时起重机应熄火,在行驶中吊钩应收回并固定牢固。第三十五条吊装作业安全要求(一)进入作业区域之前,应对基础地面及地下土层承载力、作业环境等进行评估。在正式开始吊装作业前,应确认人员资质及各项安全措施。起重司机必须巡视工作场所,确认支腿已按要求垫枕木,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二)关键性吊装作业及较复杂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计划或安全工作方案;吊装作业人员参加吊装作业的审核。吊装作业计划参见附录D。(三)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所有电线电缆均应视为带电电缆。必要时应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并严格实施;(四)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五)起重作业指挥人应佩戴标识,并与起重机司机保持可靠的沟通,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沟通方式的优先顺序如下:1.视觉联系;2.有线对讲装置;3.双向对讲机。当联络中断时,起重机司机应停止所有操作,直到重新恢复联系。(六)操作中起重机应处于水平状态。在操作过程中可通过引绳来控制货物的摆动,禁止将引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七)任何人员不得在悬挂的货物下工作、站立、行走,不得随同货物或起重机械升降;(八)在下列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1.货物处于悬吊状态;2.操作手柄未复位;3.手刹未处于制动状态;4.起重机未熄火关闭;5.门锁未锁好。第三十六条关键性吊装作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一)货物载荷达到额定起重能力的75%;(二)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三)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四)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五)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六)单件起重机量100吨以上、新工艺或多台起重机吊一件物品、吊装物直线长度大于70米以上、结构特殊或薄壁柔性结构的大型吊装作业;(七)注汽锅炉吊装、储罐安装维修。第八章起重机司机要求第三十七条起重机的操作,只能由下列人员进行:(一)有资质的起重机司机;(二)司机直接监督下的学习满半年以上的实习起重机司机;(三)专业维护和测试人员(当起重机必须通过启动来维护和测试时);(四)有资质的起重机检查人员。在起重机司机或其他指定人员知晓的情况下,除上述人员外,加油工、作业监督(或其他必须进入驾驶室才能履行职责的人员)也可进入驾驶室从事职责范围内的作业。第三十八条司机的身体和心理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花眼等症状。深度感知能力、视野和反应时间正常;(三)听力、力量、耐力、敏捷性和协调性以及反应速度应满足要求;(四)手的灵巧性、协调性正常;(五)违禁药物测试结果应为阴性;(六)经体检医生认可无身体缺陷或情绪不稳定的迹象;(七)无癫痫病史;(八)其他。起重机司机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应在企业指定的医院进行。第三十九条司机应熟悉或掌握以下知识:(一)起重机各部件的结构和技术性能;(二)起重机操作规程及有关法规要求;(三)安全运行要求;(四)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五)发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六)指挥信号;(七)基本维护知识;(八)其他。第九章作业许可票第四十条许可票申请。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都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吊装作业许可票参见附录E。许可票的申请应由吊装作业负责人办理,申请前应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一)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前安全分析);(二)吊装作业计划或吊装安全工作方案;(三)起重机外观检查结果、钢丝绳和吊钩检查结果;(四)相关安全培训记录。第四十一条许可票的审批。关键性吊装作业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其它吊装作业许可票由科级单位审批。第四十二条许可票的延期。吊装作业许可票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票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最多不超过7个工作日),超过延期次数,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票。固定设备装置安装维修吊装作业许可期限视工期而定,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若场地条件、吊车、吊装作业人员、方案改变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票。第四十三条吊装作业许可票的分发、关闭具体管理执行《辽河油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暂行规定》。第十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