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拌合站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2024-07-13 阅读 3846

一、拌和站安全措施

1、混凝土拌和站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按出厂说明书规定进行,并应在技术人员的指导支持下组织调试,在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全部符合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作业前检查各项设备、装置、仪表等,应符合规定要求,按规程有序合理操作。

3、作业过程中,在贮料区内和提升斗下,严禁人员进入或停留。

4、机械运转中,严禁将手、脚伸入料斗或搅拌机内探摸。

5、拌和站各机械不得超载作业,经常检查电动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现运转声音异常或温升过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电压过低时不得强制运行。

6、作业后,应清理搅拌机、出料门及出料斗,并用水冲洗,同时冲洗附加剂及其供给系统。称量系统的刀座、刀口应清洗干净,并应确保称量精度。

7、冰冻季节,作业完毕应放尽水泵、附加剂泵、水箱及附加剂箱内的存水,并应启动水泵、附加剂泵运转1~2min排空。

8、当拌和站停用时,应将水箱、附加剂箱、水泥、砂、石贮存料斗及称量斗内的物料排净,并清洗干净。

9、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时,应停止其使用。

10、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

11、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二、场地、道路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划好的现场平面布置图,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施工现场要采用封闭施工,属于危险作业的地带应加上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管。

3、道路应平稳坚实,且有排水设施,不应有积水和泥泞以及乱堆材料垃圾等现象。

4、现场内的沟、坑、池、井和通道口、机笼口及各种预留动口等危险部位,应设置防护栏或防护挡板,并设危险标志,在可能范围内加以封闭。

5、禁止小孩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进入现场。

三、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要定期检查。平时对电气设备勤巡、勤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消除,对上级发出的安全用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彻底整改,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

2、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安全规程,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尽量断开电源,验明单相无电。未经验电,则应按带电作业的规定进行工作。

3、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禁止存放物件,门应加锁及有防雨、防潮措施。

4、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或接地保护。潮湿或条件较差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5、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严禁漏电开关撤出或在失灵状态下运行。

6、拉闸停电进行电气检修作业时,必须在配电箱门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看守。

7、水泵接通电源前,水中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返回地面,严禁边抽水边作业。

8、每天下班时,必须用绳子把水泵从水中(井下)运回地面,不准利用电缆当作绳索提升水泵。

四、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措施

1、堆放砂、石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2、袋状材料仓库应按出厂日期先后次序堆放整齐顺直,放置在平台上,台底必须防潮通风,四周不得紧靠墙壁,使用时应自上而下逐层取用。

五、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安全措施

1、搅拌运输时,混凝土的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2、搅拌输送车装料前,应先将简板筒反转,使筒内的积水和杂物排尽。

3、运输中,搅拌筒应低速旋转,但不得停转。运送混凝土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4、水箱的水位应保持正常。冬季停车时,应将水箱和供水系统的积水放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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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拌和站设备故障应急措施

1、对于搅拌主机及设备部件损坏故障

常备充足的易损配件、零部件,保证及时更换修复故障。目前是新机,厂家质量信誉度有保证,一般没有重大故障。若出现故障难于及时修复,及时与相邻兄弟单位的拌和站联系保证砼供应。

2、对于运行程序及相关非常规故障

加强与拌和站生产厂家的及时沟通,与厂家售后服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二十四小时联系畅通。

3、对于变压器、低;压配电屏或10kV电源线路出现故障

拉开低压配电屏总屏双向开关,断开变压器低压端联接,闭合发电机组联接端,立即启动备用的200kw柴油发电机组供电。

4、加强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机况良好,随时投入使用。

5、对于计量设备误差故障

拌和站操作人员随时监视计量秤显示器数值与设定值差值,若超出误差范围,立即调整计量秤冲量误差值,进行调整计量误差。

?七、质量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1、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质量事故的范围。

凡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材料采购、现场储存、施工操作等原因造成所生产的混凝土强度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造成工程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

(2)、质量事故的分类。

①、重大质量事故(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影响结构安全和建(构)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②、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普通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至10万元者(含10万元)。

③、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及普通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3)、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①、记录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应在当日报告工地,并进行事故分析。工地质检员要对事故作出记录,定期书面报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②、普通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立即向工地报告。工地应于当日报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于5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经项目部审定后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③、重大事故发生后,工地应立即向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门报告。项目部应随即向公司经理、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门报告。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及其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分析后5日内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写出质量事故报告,经项目部经理和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④、调查分析工作应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教训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⑤、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均要建立质量事故台帐,并予保存。

?⑥、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实施结果记录应由工程项目部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以备存档和竣工移交。

(4)、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审批和实施。

?①、普通及重大质量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报项目部施工技术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

?②、普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

?③、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施工技术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审定,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搅拌站质量管理工作,树立全体工作人员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1)、责任追究

指本项目部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和职责,造成质量事故,致使公司、项目部的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①、不贯彻公司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

②、在工作中对下属的失职行为失察或放任错误;

③、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质量事故和较大损失;

④、出现责任质量事故故意隐瞒不及时上报的,给公司和项目部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其他失职错误。

(3)、责任追究及查处

对项目部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方法》进行处理。

八、拌和站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搅拌站高性能混凝土质量及现场物资机械成本控制管理,降低工程费用,根据架子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请有关人员遵照执行。

1、搅拌站设站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每天由站长督促操作员记录设备运转时间及混凝土供应数量和用料部位,及时汇总到物机部材料员。如记录不及时、不准确每项罚站长50元,罚值班操作员50元。

2、操作员负责搅拌站的使用及日常维护工作,检查各储存箱罐内材料存储及消耗情况,并做好相关数据的记录和整理,如记录不清影响统计准确性和供料及时性,每发现一次罚站长50元,罚操作员50元。如因材料供应不及时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因打混凝土时更换灰罐,且未及时通知物机部的属搅拌站人员责任,每出现一次罚站长50元,罚操作员50元;如因物机部收方人员未及时检查剩余数量并及时通知厂家供货的属物机部人员责任,每发现一次罚物机部有关人员50元,部长50元。(如果是厂方原因影响施工的除外)。

3、搅拌站应做好混凝土的材料消耗计量工作,不得随意改变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严格按施工配合比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并及时与前台联系,做好尾罐工作;如因混凝土不合格造成经济损失的搅拌站操作人员承担所有损失费用的20%。试验室在向搅拌站提供施工配合比的同时,应提供一份交物机部存档核算用。

4、搅拌站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调整用水量和外加剂用量,确系有必要更改时必须征求试验人员同意后,才可调整,对于增加的外加剂数量,应做好相关记录报物机部盘点核查,否则每发现一次罚站长50元,罚值班操作员50元。

5、砼车司机将合格混凝土运至指定工地卸料,随车混凝土运料单一式三份必须经现场施工队长或施工员确认签字,并经承担该部位混凝土灌注施工任务的施工队现场领班员签认数量,并将签认过的混凝土运料单一份留存施工队,一份返还控制室,一份汇总后报物机部,以利于监督和核算混凝土消耗节超情况。

6、坚决杜绝未经同意私自向外供应混凝土现象。凡未经现场技术组通知生产、现场队长通知补方或架子队领导同意的混凝土生产及外运行为,每发现一次将重罚责任人。

7、应做好搅拌站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保持操作室和搅拌站区域整洁,无杂物。当日施工完毕及时清洗搅拌机,清理废料,否则发现一次罚站长50元。

8、物机部每周二上午对搅拌站所提供的混凝土数量和标号进行核算并与工程部核对,搅拌站有关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数据以便核算。拒绝提供和提供数据不真实的罚操作人员50元,罚搅拌站站长50元。

一)混凝土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1、原材料: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后,应对原材料的品种、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进行验收核查,并按检验频率要求进行取样和复验。进场材料必须分类分仓存放,并进行检测状态标识,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方能使用。

2、配合比:拌和混凝土前,应由试验员根据技术部门提交的施工部位及混凝土类型选定配合比,准确测定料棚内粗细骨料含水量情况,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并交试验室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最后交付操作手施工。由于设计了封闭储料棚,一般情况下同一料棚内含水量每班测定2次。拌和站试验员应亲自根据申请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施工配合比设定水泥、粉煤灰、砂石料、水、外加剂的用料计量,搅拌机操作员未经试验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否则要严肃处理。

3、计量检定及校验:混凝土搅拌站计量系统首次使用前必须由相应的认证机构进行计量标定,并按照要求进行周期检定;为确保混凝土配料准确,定期对拌和站配套设备进行检查,拌和站每年进行计量检查一次。试验室每月进行一次拌和站计量系统自检和落差值校准并做好相关记录。每天混凝土施工前,均由试验员对自动计量系统进行校验,包括砂石料秤、水泥秤、外加剂(外掺料)秤、水秤等,确认计量准确后方进行施工,并保留完整校验记录。

4、搅拌:混凝土原材料应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要求进行准确称量,称量最大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按重量计):胶凝材料(水泥、矿物掺和料等)±1%;专用复合外加剂±1%;粗、细骨料±2%;拌合用水±1%。

采用卧轴式强制搅拌机搅拌混凝土,采用电子计量系统计量原材料。搅拌时,宜先向搅拌机投入细骨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和专用复合外加剂,搅拌均匀后,再加入所需用水量,待砂浆充分搅拌后再投入粗骨料,并继续搅拌至均匀为止。上述每一阶段的搅拌时间不少于30s,总搅拌时间不宜少于2min,也不宜超过3min。

5、检验:开盘第三盘须进行混凝土含气量、坍落度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出站混凝土必须按规范要求的检测频率进行坍落度、含气量检测,并制作混凝土检查试件。

二)混凝土运输质量保证措施

1、应选用能确保浇筑工作连续进行、运输能力与混凝土搅拌机的搅拌能力相匹配的运输设备。不得采用机动翻斗车、手推车等工具长距离运输混凝土。

2、运输混凝土过程中,应保持运输混凝土的道路平坦畅通,保证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均匀性。遇到浇筑地点时不分层、不离析、不漏浆,并具有要求的坍落度和含气量等工作性能。

3、运输混凝土过程中,应对运输设备采取保温隔热措施,防止局部混凝土温度升高(夏季)或受冻(冬季)。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水份进入运输容器或蒸发,严禁在运输混凝土过程中向混凝土内加水。

4、应尽量减少混凝土的转载次数和运输时间。从搅拌机卸出混凝土到混凝土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以不影响混凝土的各项性能为限。

5、采用搅拌罐车运输混凝土时,当罐车到达浇筑现场时,应使罐车高速旋转20-30s,再将混凝土拌和物填入泵车受料斗或混凝土料斗。

6、为了保证搅拌站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效率,维修保养人员必须进行正常的保养及维护。

三)混凝土入模温度控制措施

1、夏季施工对混凝土入模温度的控制

当昼夜平均气温(当地时间6时、14时及21时室外气温的平均值)高于30℃时,即进入夏季施工,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宜高于30℃。

⑴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混凝土。运输车储运罐装混凝土前用水冲洗降温,并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罐顶设置棉纱降温刷,及时浇水使降温刷保持湿润,在罐车行走转动过程中,使罐车周边湿润,蒸发水汽降低温度,并尽量缩短运输时间。运输混凝土过程中宜慢速搅拌混凝土,不得在运输过程中加水搅拌。

⑵夏季浇筑混凝土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备足施工机械,创造好连续浇筑的条件。混凝土从搅拌机到入模时间及浇筑时间要尽量缩短。

⑶施工时间段的选择

环境温度势必会提高用于拌制混凝土的各种原材料的温度。根据夏季天气的特征,通过以往试验室在兰新施工测得夏天晴天时间段的平均温度为:8:00温度为27.6℃,14:00温度为33.8℃,17:00温度为28.3℃,19:00温度为27.2℃,进入夜间后温度会逐渐降低。所以,施工开盘时间可选在晚上19:00以后,尽量避开高温时段生产及浇筑混凝土。

⑷原材料的温度控制

Ⅰ、水泥和粉煤灰的温度控制

优先采用进场时间较长的水泥和粉煤灰进行拌制混凝土,尽可能降低水泥及粉煤灰在生产过程中存留的余热。通过测温得出,新进材料与放置24小时以上的材料相比温度平均差15℃,两天后温度基本稳定。通过对温度相对稳定的水泥进行测试得出平均温度为38.6℃.粉煤灰温度为33.6℃。所以采用温度较稳定的胶凝材料是控制混凝土温度最为关键的一点。

Ⅱ、集料的温度控制

从混凝土配合比可以看出,一立方混凝土中粗细骨料用量将近占总量的80%,所以控制好粗细骨料的温度是控制混凝土入模温度的基础。在兰新对夏天粗细骨料的温度测试得出:8:00温度为27.2℃,14:00温度为33.4℃,17:00温度为28.9℃,19:00温度为27.1℃,根据以上不同时段对集料温度测试结果,综合考虑,降低骨料温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①采用通风良好的遮阳大棚、料场,避免太阳直射达到降温目的。避开白天高温时段,尽量选择在晚19:00后环境温度逐渐下降之后和早上7:00以前环境温度还未上升之前这一时间段内进行混凝土施工。

②应急时可采用对骨料洒水降温的方法进行降温。(注意含水率的测试,以保证混凝土配合比的质量)

Ⅲ、水温控制

水温控制是降低混凝土入模的最佳方法。通过对刚抽出的地下水进行测温,测得温度为18℃,(必要时可采用加冰块降温),采用刚抽出的地下水用于混凝土拌制,可以满足降温要求。

Ⅳ、外加剂温度控制

外加剂的掺量很少,而且外加剂罐放置在搅拌站楼下通风阴凉处,所以对混凝土的温度影响很小,故不考虑其温度对混凝土入模温度的影响。

2、冬季施工对混凝土入模温度的控制

对于混凝土施工,当环境昼夜平均气温(当地时间6时、14时及21时室外气温的平均值)连续3d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即进入冬季施工。冬季施工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宜低于5℃。

⑴、施工时间段的选择

混凝土的浇筑时间有条件时尽量选择在白天温度较高的时间进行。经大量测温记录证明白天最高温度与夜间最低温度相差10℃以上。

⑵、骨料的保温措施

将存料大棚封闭成骨料暧棚,暧棚内设置加热设施,粗细骨料搅拌前先置于暧棚内升温。暧棚外的骨料使用帆布进行覆盖。

⑶、水温的控制

①、配置一台锅炉,通过蒸汽对搅拌水加热,以保证混凝土入模温度不低于5℃。若内料暧棚的温度不低于5℃,水的加热不宜高于80℃。若骨料温度低于5℃时水可加热至80℃以上,但搅拌时要先投入骨料和已加热的水,搅拌均匀后,再投入水泥。

②、定期检测水加入搅拌机时的温度,以及混凝土搅拌、浇筑时的环境温度,每一工作班至少检测4次。

③、当拌制的混凝土出现坍落度减少或发生速凝现象时,应重新调整拌合料的加热温度。

④、输水管道尽量地埋保温,暴露在外的管道要使用草绳、草衫包裹

3、拌和楼内的保温措施

混凝土搅拌楼内配置加热设施,保证楼内温度不低于10℃。搅拌混凝土前及停止搅拌后使用热水冲选搅拌机鼓筒。

4、罐车的保温措施

混凝土拌制好后,及时运往浇筑地点,在运输过程中,罐车表面采用棉被覆盖保温。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及时清扫积雪,保证道路畅通,必要时运输车辆加防滑链。

5、混凝土的出厂控制

混凝土出厂前应测定混凝土的温度,坍落度、含气量等工作性能,只有拌合物性能符合配合比及冬季施工要求的混凝土方可出厂。

通过以上各种温度控制措施,将测得的实际温度带入公式进行计算,并通过理论计算与以前在兰新地段实际施工中对混凝土入模温度测试对比,结果表明,完全可以将夏季混凝土的入模温度控制在30℃以下,将冬季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升至5℃以上。

四)混凝土强度缺陷控制措施

1、原因

配制混凝土所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定;混凝土的配合比没有经法定检测单位出具;操作中配合比有误,没有按重量计量投料;混凝土的运输时间过长,浇筑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2、防治措施

(1)、拌制混凝土所使用的粗、细骨料、外加剂和胶凝材料(主要指水泥)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使用前必须查验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并在监理人员见证下,按规定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严禁混用,粗细骨料的选用严格控制含泥量在规定范围内并有良好的级配。

(2)、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经法定检测单位试验出具,以满足保证结构设计或施工进度对其强度的要求,保证施工时对其和易性的要求,保证其具有良好耐久性能。

(3)、配制混凝土必须严格按重量计量投料,加强对混凝土水灰比(W/C)的控制。控制混凝土机械搅拌时间,在施工过程中要适时加强配料精度的检查,使其胶结材料、外加剂、粗细骨料等的计量误差控制在误差范围内。?

九、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1、骨料上料皮带,上下封闭,控制扬尘和防止骨料受雨水浸蚀、污染。

2、主机楼全封闭,降低粉尘和噪音的排放。

3、粉料仓设计仓顶除尘器,减少粉料运输车向粉料仓输送时产生的粉尘。

4、砂石材料储存仓设置全封闭整体防雨棚,有效防止材料受雨水浸蚀、污染。

5、为防止输送车辆及装载机上料引起的扬尘,站内道路、地面要经常洒水、湿润,及时清扫。

6、清洗搅拌机及混凝土运输车的废水、废碴应运出场外指定的地点倾放、沉淀、掩埋,不得随意排放。

7、站区内砌筑垃圾池,生产、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放,集中收治,并经常清理垃圾。厕所要及时清扫、消毒、清理,保持清洁,不得污染环境,种植适当的绿化带。

8、站内及站外四周排水系统保持通畅,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并经常进行疏通,不得污染周围环境。

9、、材料员督促拌和站抓好进场材料和拌和站配套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进场的砂石料、周转料、小型机具等,要分类、分品种、分规格按照要求堆码、存放,严禁乱堆乱放,运输机械在施工完毕后应停在指定地点,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10、施工便道、站区道路要合理规划布置,定期专人整修,保持平顺。施工便道在跨越既有村道时,要设立醒目警示牌,司机要文明行车。

11、施工现场的宣传彩旗、标牌、安全警示牌要齐全醒目。设置必须的长久性固定安全警示牌、宣传牌。

12、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行为规范文明礼貌。

篇2:拌合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

设备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更新和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及时有效的消除设备运行中不安全因素,确保项目财产和人身安全。

1、随时注意搅拌站机械仪表指示灯,保证机械安全运转,保持机械日常维护、保养;2、严格电器设备的使用,菲本机人员不得启动开关,不使用不合要求的电器;

3、搅拌站设备安全检查专人负责,消灭设备故障于萌芽状态;

4、设备配件的采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杜绝使用无厂址、无生产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的产品;

5、搅拌站场地和周围环境保证机械安全工作,高压线缆等远离搅拌站搭设;

6、搅拌站工作区域设立安全操作规程等明显安全标识牌;

7、与当地气候部门密切配合,每天关心天气预报,大风、大雨季节及时做好防风雨措施,提高搅拌站抗风能力;

8、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时,做到“三不放过”:对在事故预防上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奖罚分明,安全责任与经济责任挂钩。

二、人员管理

设备运行与维护人员的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

1、严格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项目经理是机械安全的总负责人,是“第一安全员”,搅拌站所有人员职责明确,人人按职分工。专业岗位有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入岗;

2、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训练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独立操作。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

3、听从搅拌站站长及施工指挥人员的安排,正确操作机械,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擅离工作岗位;

5、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及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6、各类机务人员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技术业务素质,做合格的机械操作、管理人园

三、用电管理

1、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者,作业前得到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准从事操作;

2、定期对电气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试,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有关电气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者,才恢复其电气工作;

3、施工现场中配电线路必须安装安全装置,漏电保护装置或电气安全联锁装置、信号装置;

4、配电线路上每一支线始端必须装设断路开关和有效的短路和过载保护;

5、配电变压器须装设围栏,并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职务;

6、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停、送点,严禁带负荷或带故障负荷情况下,进行停、送高压线,雷雨天气不得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器熔丝工作。

四、标示管理

1、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场所,醒目处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主要有搅拌站配电房围栏外悬挂“高压危险!”警示;施工道路入口埋设“进入施工现场请带安全帽”提示;配电房检修悬挂“检修中”标识等其他标志牌,提醒人们主要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2、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负荷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等相关规定;

3、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4、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5、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合理的安全标志并依设计号的平面布置图布设;

6、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7、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正或更换;

8、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严肃查处;

9、工程竣工后,项目部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篇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沥青拌合站)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3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4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部批准;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2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13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14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5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16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