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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安全防护专项方案范本

2024-07-13 阅读 1050

1、目的:

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加以识别与控制,防止事故发生,为员工和相关方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场所,以实现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目标。

2、适用范围:

本专项方案适用于项目部管段范围内所有基坑施工,项目部所属各部门遵照执行。

3、适用文件:

3.1《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10203-20**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4施工要求

4.1基坑土方工程多发事故类型:

⑴基坑土方坍塌;⑵触电伤害;⑶深基坑边缘坠落;⑷落物伤人(物体打击);⑸挖断地下管线

4.2事故易发部位及环节:

⑴基坑临边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⑵基坑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坡度要求。

⑶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⑷基坑周边弃土堆料距坑边的距离小于设计和规范的规定。

⑸基坑内作业人员上下通道的打设不符合规定,或陡、或窄、或无扶手,人员上下极不安全。

⑹机械挖土,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固。

⑺土方开挖前,未对既有管线情况调查,造成挖断电缆造。

⑻拖带电线机具电线绞断、破皮,电动设备漏电。

4.3安全防护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⑴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小组,由项目副经理任组长,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项目部相关业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施工检查。

⑵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具体到每个部门的每个岗位,并定期进行安全考核。

⑶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各项具体安全管理措施、规章及制度,确保目标实现。

(二)基坑土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⑴施工前应作施工技术交底,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对于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坑,必须进行支护设计计算。

⑵施工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全面,能够用来指导施工,设计计算书应计算准确,符合规定,审批手续完备。

(三)安全知识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⑴施工前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⑵施工中要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和监护。

⑶每班施工作业前,必须由施工员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讲解安全注意事项,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四)加强施工过程安全检查

基坑土方工程施工中,由现场安全员进行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

(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⑴进行土方施工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瓦斯管道、电缆、自来水管等)的调查和勘察工作。

⑵基坑施工时基坑支护及施工降水方案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执行。

⑶挖掘基坑时,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

⑷挖掘基坑时,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⑸在深坑内操作时,应该保持坑内通风良好,并且注意对有毒气体的检查工作,遇有可疑现象,应该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上级处理。

⑹靠近既有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⑺对基坑的边坡或者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⑻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⑼拆除支撑的时候,应从上而下逐步拆除.更换支撑时,应该现安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

⑽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掘机挺杆的旋动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得留在装土车上。机械操作人员应有操作证。

⑾在有支撑的基坑中,使用机械挖土,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护。

⑿如基础工程有爆破施工时,必须编制爆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有关单位或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⒀基坑施工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积土、料具及施工机械设备距槽边距离符合规定。

⒁基坑周围设置安全防护栏,并设安全警示牌,夜间悬挂红色警示灯。施工人员上下基坑要有专用通道,通道设置符合安全性、牢固性、稳定性要求。

⒂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管理,现场各种施工机具,应安装灵敏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现场电工应定期对的线路进行检修。

篇2: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方案

1.工程概况

2.监理目标

2.1有责死亡事故监控目标为零。

2.2有责重伤事故监控目标为零。

3.监理依据

3.1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70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3.2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建设总局、建工劳字(80)第24号)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T120-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3委托监理合同

3.4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专家组论证通过)。

3.5已审批的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

4.监理范围

4.1

5.监控方式

5.1现场巡查旁站监控

5.2对违章作业者,应当场指出,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可发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暂停令等,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上报当地有关安全监督部门。

6.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

6.1基坑临边应设置护栏、夜间照明等

6.2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监测报警位,水平位移连续3天每天的位移都超过3mm,单日位移超过5mm或累计位移达40mm时应向有关各方报警,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6.3基坑坑底及基坑四周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6.4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应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5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

6.6进场机械必须经过验收,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6.7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相关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6.8应急措施材料准备应符合安全方案要求。

6.9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7.土方工程的安全监理

7.1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处理。

7.2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米.

7.3每日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放在支护上,不得在支护上行走或站立。

7.4机械挖土时,起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5机械操作中,进铲不要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7.6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7.7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土质过差,应采取路基箱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的基坑2米内,挖土机不能停驶,运土机械不宜靠近基坑平行驾驶,防止塌方翻车。

7.8配合挖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7.9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辆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7.10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米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梯子。

7.11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7.12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必须铺设厚钢板。

7.13开挖基坑时,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7.14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管线排列和地质勘察资料,以便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

7.15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近距离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受荷超载而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7.16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护,以免破坏或拉损支护。

7.17开挖土方必须按批准之挖土方案进行,特别应严格控制每层挖深及台阶的水平距离。

8.监理工作方针。

在基坑施工中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以预控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施工,满足业主要求。

9.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接受各方监督,在深基坑支护施工的安全监理中,为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目标而奋斗。

篇3:某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本工程由于承台和基础梁的土方开挖深度离自然地面约2.2M,因此按常规放坡开挖的方式进行施工。

1、按图纸设计要求钉好龙门桩,扎好龙门杆(基本水平)定轴线放工作面和按1:0.33系数定好开挖线。采用机械大开挖,开挖至设计底标高50CM处采用人工开挖。如有地下水应在基础线以外挖集水井排水,防土塌方。

2、基坑支护。对于上面松散的杂填土应采取基坑支护措施,具体做法是采用5CM木板沿坑槽壁隔50CM一道,对于坑槽壁薄弱处应密布然后用10CM×5CM方木做顶撑加压顶紧。并随时观察加固。

3、临边防护:挖出的土严禁堆在坑槽边,离坑槽边不小于1M,周围用围护栏杆连续设置。并悬挂警示牌,并根据施工需要坑槽上口搭设跳板设置专用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