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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边坡专项安全监理施工方案

2024-07-13 阅读 6965

在安全方案编制中始终按照技术可靠、措施得力、安全监理顺序安排合格、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安全监理方案。特别是高边坡的开挖、爆破、预应力锚固等重要环节的施工安全。贯彻执行公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国家及业主对本工程建设的各项安全管理办法、细则、规程的要求。

一、?高边坡路基的概况

在此仅对高边坡安全施工做简单阐述。

对一般土质边坡和全风化质边坡,采用分级开挖的方式,每级边坡高度一般为8-10m,坡率为1:0.5-1:0.75,对于碎块石土质边坡以及全风化岩质边坡,边坡高度可降至6m,坡率放缓到1:0.75-1:1.25;对于强度高、稳定性好、岩面新鲜的岩质边坡,采用1:0.1-1:0.3的陡坡,每级边坡高度可加大到12m,在挖方较高的情况下可不设挖方台阶,而直接采用折线式边坡。

二、?施工主要危险源及可能造成的伤害

高边坡施工主要危险源:

1、?爆破开挖作业施工中,造成的爆破;

2、?落石造成的物体打击;

3、?人工进行边坡施工(清石、坡面防护施工),造成的高空坠落;

4、?雨后岩石及泥土松动造成边坡不稳定,造成坍塌;

5、?机械施工造成的机械伤害。

可造成的伤害:对人体可造成重伤,甚至死亡;对机械可造成损坏,甚至报废。

三、?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

(一)、开挖的技术要求

1、开挖前,需做好坡顶的截水沟,特别是雨季施工要保证截水沟的通畅,且排泄水不对下方路基和开挖断面产生危害。

2、开挖前应对填方部分进行清表、碾压使之达到设计要求的填方条件,便于开挖时利用挖方进行就地路基填方施工,减少事后翻填环节。

3、爆破作业前,在填方路基路肩处,临时设立一道50cm高的拦渣墙,防治滚石伤人伤物,对路基下方构造物形成威胁。

4、爆破开挖,均采用中小型爆破,标段内一般使用炮眼法爆破施工。

5、爆破作业事先需进行地形地质和周围环境调查、确定爆破方案、阶梯高度的确定、炮孔布置、药量计算、起爆网络设计及计算等。爆破施工阶段的流程:平整作业面、孔位放线、钻孔、孔位检查、装药、填塞、网络连接、安全警戒、发令起爆、爆破后检查、解除警戒。

6、爆破断面施工应从上向下台阶逐级施工,禁止掏根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施工,产生滑坡,造成危险。

7、每次爆破完毕,需对坡面松动的围岩进行人工清理。

(二)、高边坡开挖安全要点

1、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规定:

(1)、坡上作业人员必须绑安全带;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5)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2、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坡、崩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3、在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在进行开挖。其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大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否则应先予拓宽和加固。

4、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机驾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5、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爆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进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6、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驾驶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待上岗,遵守本机械的操作规程,正确驾驶。

(三)、爆破作业安全要点

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执行。

2、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3、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的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4、爆破器材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发生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5、一个开挖断面锁需雷管和炸药数量,在爆破前1h内,由施工队爆破员提出申请,负责人在发货单上签字,报项目部安全主管审批后,然后由爆破员、安全员一起到仓库领取,仓库管理员方能发放,并进行相应的出库登记。

6、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7、爆破完毕后半小时内,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退库存放,工地或临时库房存放。

8、严禁用翻斗车、自卸车工、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9、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过程中,严禁穿化纤衣服。

10、根据标段内周围环境情况,均采用电雷管炮破,装药和起爆

工作应遵循下例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4)装好的爆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也不的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子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爆坏起爆线路。

(6)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Ω以内);

(7)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应由工作面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8)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9)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采用非电起爆发。禁止夜间、大雾、大雨、大风、雷电天气放炮。

(10)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11)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

(12)爆破完毕后,由爆破员对爆破现场进行检查,在无盲炮的情况下,施工人员才可进入现场。

(13)盲炮的处理必须先查明原因,应停止其附近的所用工作,研究可靠的处理措施。一般情况下在距其60cm处以相同的方向重新打眼、装药和引爆。

(14)如爆破对附近的建筑物或设施有影响时,需加设飞石拦截屏障。

(四)、高边坡防护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对地基和脚手所用材料、扣件或连接件,要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人工抬运石块和搬运砂浆、砼等材料所用工具必须牢固可靠,如绳、筐、桶等。

3、骨架梁施工应自下而上进行,抬运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4、打设锚杆或勾缝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在施工完毕的坡面上行走,上下时设置爬梯。

5、锚索孔施工钻机的施工平台应进行受力验算。

6、坡面防护工程施工应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挂设安全防护拦截网,施工时禁止上下层交差作业。

四、高边坡施工的各项安全措施

1、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机械电设备的布局要合理,且要装设安全防护装置,操作者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推土机、装载机和挖掘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和导向,以防危石砸伤人员等,应按规定对施工机械和电力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及保养、实验、日常检查、凡是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2、坠落、物体打击安全措施高边坡作业主要宜造成施工人员坠落及坡面危石对施工人员的打击。因此坡面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穿戴好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活动范围小的施工人员还因系好安全绳;针对上下运送材料人员,运送料通道还应加设安全网进行防护。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遵章守纪听从指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坡面危岩和松动的岩石,应排专人及时进行清除,并由专人进行指挥。清除人员必须系安全绳,站在其上方稳固、安全的位置,采用撬棍清理。

3、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内危险的悬崖、陡坡、危石等,应有防护设施或危险警告标志(包括安全提醒标志和安全标志等)。机械设备行走便拐弯、陡坡、狭窄等隐患地段设置提示标志。

4、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对爆破器材在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火工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对炸药库、雷管库房,除按规定设于远离住宅区之外,还应安排专人看守,并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爆破作业必须是爆破员实施,爆破员负责使用前过程的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5、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坚持每日的安全巡视检查,对违反各种安全规定的行为人进行教育和处罚,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生问题责令施工队进行整改。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指导和督促施工队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6、特殊技术工人技术培训,施工的特种技术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条例≥(GB5306-85)规定的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爆破作业、运输车辆、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工种上岗前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并持证上岗;严禁非驾驶人员开车或操作机械,以防撞车或翻车事故的发生。

7、岗前安全教育,对上岗前各工种安全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辩证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针对;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教育,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工程施工,要进行安全操作训练,考核确认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要领后才能独立作业。

贵州省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麻驾高速公路第B驻监办

2009年9月30日

篇2: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一、?总则

1、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交底中,要有单项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物料运输等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确定施工组织方案,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

3、工程公司/项目部领导干部及安全、技术负责人,负有教育、督促所属施工人员学习和贯彻安全措施的责任。参加施工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等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5、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6、施工中应经常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风沙、雨雪、水文等预报,作好防范工作。

二、高边坡开挖

1、高边坡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危石、危土、裂缝和有坍塌迹象以及其他不稳定情况时,应立即妥善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2、每次雨后,均应对高边坡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滑塌迹象,发现有隐患及时妥善处理。

3、高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格按要求放坡,严禁掏底开挖,每层开挖高度不得超过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要求。

4、在岩石的走向、倾斜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顺层开挖,不得挖断岩层,并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上述地段,应采取短开挖或马口开挖、并设临时支护等措施。

5、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出露,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6、需设防护的边坡,应按设计及时防护;当不能紧跟开挖面防护时,应留一定厚度的保护层,待作护坡时再刷够边坡。

7、人力挖掘时,操作人员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数人同撬一石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

8、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9、高边坡开挖弃土下方及滚石危及范围内有运输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弃土,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10、在高于2m的坡面作业时,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进行高边坡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高处陡坡、冰冻及泥泞的地方作业应注意防滑。

11、施工人员上班前4小时不许喝酒和含酒精的饮料,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12、弃土应保证高边坡和弃土堆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应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可弃土。

三、爆破作业

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突出或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2、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眼时,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

3、在爆破后的坡面上钻眼时,除开始作业前检查外,在作业中还要经常对坡面、坡顶进行检查,清除危石和松动石块。

4、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钻工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笑。

5、使用电钻钻眼时,操作工人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

6、人工打眼时,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严禁穿高跟鞋,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

7、爆破器材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到库房提取。炸药和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爆破材料应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随用随取。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退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8、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每次爆破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确定。引线与雷管的连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连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9、装药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合格证的爆破工完成。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

10、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磨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11、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药个数、地点,以便爆后核对有无瞎炮。

12、起爆工作在值班管理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不应在夜间爆破,如必需在夜间爆破时,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上报公司审核。

13、在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必须持红旗和喊话筒(口哨)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警戒范围一般小炮为200m,用药量较多爆破的警戒距离经过计算决定。

14、在临近公路旁施工时,必须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规定爆破时间,并安排人员作好交通管制,作好清理道路准备。

15、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安全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必须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并将点炮情况向炮工组长详细汇报。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0.8m,但其总长不得小于1m。

16、火花起爆在无瞎炮的情况下,在炮响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点火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17、瞎炮由原装药人员当场处理,瞎炮地点应设立明显标志,其周围5m范围内严禁人员通行。残眼应视作瞎炮处理。

18、处理瞎炮必须设立警戒区,处理方法视具体情况决定,可采用下列几种办法:

(1)、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严禁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2)、距瞎眼0.6m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之裂纹。

(3)、能安全妥善地取出堵塞物时,可重新起爆药包进行起爆。

四、机械施工

(一)、机械施工通用要求

1、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首先应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2、作业前,应对机械状况作详细检查,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机械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驾驶室内不得超员,驾驶室外严禁搭乘人员。

4、严禁机械超荷载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5、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距作业地点5~10m的安全地带,便于操作人员看清的地方。操作人员只能受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手势信号,当看清手势信号后方能作业。

6、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待恢复作业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雷雨或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或严重干扰时。

(5)、地面出现陷车或机械运行道路打滑时。

(6)、施工标志丢失、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时。

(7)、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和运行时。

(8)、夏季气温超过40℃时。

7、机械在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在陡坡上严禁换档掉头。在山丘弯道或斜坡上行驶时,应降低行驶速度。

8、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应与边沿保持一定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二)、挖掘机

1、挖掘机的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并将履带制动住。履带停置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左右不得有歪斜现象。轮胎式挖掘机应将支腿顶好。

2、挖掘机停放处若地面泥泞、松软、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其它材料将履带垫好。

3、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碰撞挖土面。铲斗未离开地面时,严禁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高悬在空中时,不得行走。

4、挖掘机工作时,严禁在回转半径内进行清底、平整、修坡等作业。

5、在较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除掉,以免塌方造成事故。如果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必须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6、严禁铲斗在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7、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以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

(三)推土机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时,横坡坡度不得大于10°。

2、下坡时应压低油门,用发动机辅助制动,转向操作(不用刹车时)应与平地行驶相反。

3、推土机下陡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4、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用多刀送土的方法,以用拥土,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时应先换成倒车档后才能提铲刀倒车。

5、数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应大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个推土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c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四)、装载机

1、铲斗满载运送时,必须使铲斗保持在低位置(距地面40cm左右)。

2、满载运输时,应避免下坡前行,不得已时可倒退下坡。另外应避免满载倒退上坡。

3、卸料时铲斗应高度合适,铲斗过高会使所卸物料砸坏车厢或粉尘飞扬,铲斗过低会使倾翻时碰撞车厢。

4、当发动机不能运转而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五)、平地机

1、在公路上行驶行时,应将刀片和松土器提起,刀片不得伸出机侧,前轮不得倾斜行走,速度不得大于20km/h。

2、平地机在清除积雪时,必须在轮胎上安装防滑链,并逐段探明路面情况,防止掉进深坑、沟槽发生意外。

3、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着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4、平地机不宜在夜间作业。

(六)、压路机

1、在新填筑的路基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准备滚压的路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应事先清除。

2、两台以上的压路机同时碾压时,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m。

3、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五、挡护工程

1、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2、严禁在砌好的坡面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

3、砌筑用的片石,最大重量不宜超过50kg。

4、支顶危石悬岩或采用嵌补综合防护等工点应按专门工点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喷射砼防护岩面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不得单人作业,并严格按操作顺序施工。工作区域其它人员不得入内。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停机后处理。用机械手操作时,悬臂下严禁站人。

6、坡面锚喷挂网必须设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

7、使用手推独轮车运输材料时:

(1)、道路的纵坡重车方向上坡不得大于3%,下坡不得大于10%,载重量不得大于200kg。

(2)、严禁用来载运危险品及易燃物品。

(3)、推车时必须思想集中,向前了望,数车横排并行时,车与车应有2m以上净距。

(4)、在坡口向前倾倒卸车时,肩带应先摘下。

(5)、车上堆物不得过高,以免妨碍视线。

8、使用架子车运输材料时:

(1)、道路坡度不得大于12%,载重量不得大于400kg,行车速度不得大于6km/h。架子车道路坡度不得大于12%

(2)、架子车道应派专人维修,悬岩陡壁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交叉道口应设立标志。

(3)、严禁用来载运危险品及易燃物品。

(4)、拉车时必须思想集中,下坡时须前把提高,后架着地缓慢运行,严禁利用冲必跑步前进。

(5)、会车是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处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

(6)、装、卸物品材料应稳放稳取,堆码稳固。

(7)、重车运行时,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坐人。

9、使用机动车运输时:

(1)、根据道路坡度、各种车辆的爬坡能力选用适宜的运输车型。

(2)、运输道路应派专人维修,达到道路平整、无淤泥积水,悬岩陡壁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交叉道口应设立标志。

(3)、在运输车辆爬坡能力不够时,应采取更换车型、减小载重量、在前方拖拽等措施。

(4)、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5)、物料装载高度不应影响驾驶人员视线,装载宽度不应大于车斗宽度。

(6)、下坡转弯及下长大坡道时,应换入低速挡行驶。

(7)、应安装倒车警报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稳妥范围后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

(8)、车辆陷车时,若用本身动力不能驶出,不应强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它车辆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两车之间严禁站人。

(9)、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不应在坡道上停车,如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滑溜。

(10)、在坑壕边缘倒料时,应有10-15m长的反坡,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离壕边10m时,应减速行驶。

(11)、严禁利用车辆高速制动的惯性清除翻斗内的余料。

10、物料提升

(1)、扒杆各部结构的材料、规格、尺寸应根据起吊物的重量经设计决定,不得超载,不得使用与设计不符合的代用料起吊物件。

(2)、每日开工和交接班前,应对地垄绞盘主柱、支杆、底盘、滑轮、绳索和各个接头进行详细检查,发现不良情况应修理合格后方准使用。

(3)、每套扒杆必须指定专人指挥,操作时协调一致。

(4)、使用吊斗提升时,装载物不得超过吊斗帮。使用平板提升时,平板应设有防护栏杆及停留装置。起吊的重物必须堆码稳固。

(5)、起吊开始后,所有人员严禁站在起吊重物下,并应至少离开扒杆摆动面以外5m。

(6)、人力转动扒杆应缓缓进行,严禁猛拉猛放。如遇转动不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修理。

(7)、操作时,如听到异响或发现绳索绞磨等情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修理。

(8)、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起吊工作。如需起吊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措施并上报公司审核。

六、脚手架

1、脚手架应根据施工场地及承受荷载情况进行搭设方案设计,设计应保证在施工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要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脚手架必须按搭设方案设计的材料规格和结构尺寸进行搭设,搭设完毕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脚手架搭设基础应平实,施作好排水设施,立杆应设底座、垫木。脚手板应满铺,施工层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卸料平台应按设计搭设,并规定限定荷载。

4、遇有立杆沉陷或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架上结冰等问题,在未解决前必须停止使用脚手架。

5、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应暂停脚手架作业,雨雪后进行操作要有防滑措施,且复工前必须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6、在使用过程中,凡是有杆件、扣件和绑扎材料损坏严重者,要及时更换、加固,所使用材料应与原架子材料及规格相同。

7、脚手架的拆除应设专人指挥,周围设围栏或警戒标志;拆架子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拆除时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要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栓住杆件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运运载地面的材料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

篇3:高边坡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总则

(1)为加强对高边坡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发生人身、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高边坡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一般原则

(1)开工前,承建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报监理及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2)高边坡施工期间,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边坡安全监测体系,定期进行内、外部观测,用观测资料指导施工。

(3)边坡应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严禁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并及时支护,在边坡架设防护墙等安全措施。

(4)边坡所有暴露的岩石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喷护处理,易风化瓦解的土层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

(5)在开挖边坡上部及时挖截水沟,防止水流冲刷边坡。

(6)高边坡施工时,应仔细检查边坡稳定性,所有危岩或不稳定块体均应及时进行撬挖、清理、支护等处理。

(7)高边坡施工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安全警戒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警并进行处理。

(8)各项防护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确保机械设备、材料、施工通道等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停工整顿。

(9)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熟悉有关高空及高边坡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高边坡及高空作业人员身体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