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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范本

2024-07-13 阅读 9081

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其他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条例、规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6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其他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为了认真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我合同段管理、爆破施工人员,进行认真组织,严格管理,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爆破安全施工意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确保全线爆破安全施工密切配合,经项目部反复研究决定,组织成立全线爆破安全施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爆破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保障爆破安全施工的实施,严格按章行事。

二、爆破应急预案:

为了对爆破工程范围内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故,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及使各级人员在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能作出应急快速反应,实施抢救措施,忙而不乱,发挥整体救灾效能,迅速控制局面。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员造成的伤害、对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对企业与社会造成的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1、根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2、启动原则:在爆破施工发生事故及灾害时,本预案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

3、响应原则: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接到事故及灾害报告后,无论何时,只要在本地区,必须马上以最快的方式赶赴事故现场,按相应的事故处理预案正确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和缩小事故影响范围。

4、请假原则: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离开本地区时,必须向应急救援指挥长请假,同时将自己的职责向指定人员交待清楚。

5、指挥原则: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未到达现场前,事故处理由当班班长负责指挥;在应急救援指挥长未到达之前,事故处理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长到达现场后,事故处理由指挥长统一指挥。

6、处理原则:事故应急处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

三、一般和重大危险源概况:

石方爆破,炸药的领取、运输、管理与使用。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该爆区范围内,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或经济损失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爆破作业时炸伤或飞滚石砸伤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

(2)爆破地震波、冲击波等危害效应引起的各类事故。

(3)由于自然灾害引起的各类事故。

五、组织机构、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指挥长:周朝云

副指挥长:祁文军

成员:罗平、叶军、陈刚、李其华、林木根

通讯联络组:叶军

救护行动组:蒲云椿

抢险救灾组:李其华

后勤保障组:祁吉

2、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指挥长:在遇到重大突发危害事件发生时,接到报警报告后,根据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各方面的资源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赶往现场,向其下达各种应急处理指令,进行排险抢险、应急救援,并根据险情程度与应急小组的应急能力决定是否需要外部资源的援助。

2、指挥部成员:协助指挥长负责应急抢险的具体指挥工作,指挥各抢险小组落实排险抢险、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本应急救援小组的工作情况。当指挥长不在现场时,自动承担指挥长的一切职责。

3、通讯联络组:接到指挥长的通知后,立即与事发现场保持畅通的联系,根据险情程度和需要与电厂、地方政府、医院、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如指挥长决定需要外部资源援助,接到指令后迅速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报告有关情况并派人到指定地点接车、接人、接物,引导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到事发现场。

4、救护行动组:接到指挥长的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抢救受伤者脱离事故危险区域,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医疗机构前来救护,在专业医疗人员没有到达之前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救助。或者根据伤者人数及伤情将受伤人员迅速送往医院,通知医院做好救护准备,务必使人身伤害降至最低程度。

5、抢险救灾组:接到指挥长的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抓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进行人员搜救、疏散受灾人员、现场侦察和组织救灾抢险工作。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排险抢险、抢救物质财产,使国家和企业的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把事故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6、后勤保障小组:接到指挥长的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必须的物资材料、工器具、设备等,以确保抢救现场的需要。

六、上报程序、内容

1.上报程序

现场发现人员→当班班长→爆破队队长→安全员→120、医院及消防部门→应急指挥长

2.上报内容

A、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点。

B、事故类型:(1)爆破作业时炸伤或飞滚石砸伤事故。(2)爆破地震波、冲击波等危害效应引起的各类事故。(3)由于自然灾害引起的各类事故等。

C、有无人员伤亡。

D、事故严重程度。

E、现场抢险救援情况。

七、爆破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操作步骤

1、现场发生人员受伤害时,首先应将受害者轻抬至安全平坦地点,去除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先检查受害者的伤势情况,受伤部位,如是飞滚石砸伤要确定伤者有无断骨,对断骨情况在头颈或腰部等重要部位者,施救人员如没受过专业救护培训,现场不应对伤者进行搬动或翻身,只能进行必要的止血及看护,以免造成伤害的扩大,立即拨打紧急医疗救助电话-120,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治;对只是四肢等非重要部位的伤害可现场打绑腿进行必要的固定后立即送附近医院。对爆破炸伤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止血和用绷带简单包扎以免造成失血过多及伤害扩大,立即送上120急救车或送附近医院。

2、发现受伤者呼吸和心脏刚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脏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原则措施,即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挤压正确进行抢救。(1)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额法,用一只手放在受伤者前额,另一只手指将其下合骨向上抬,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头下。(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时,在保持受伤者气道畅通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受伤者额上的手指捏住受伤者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受伤者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2秒,如两次吹气后试测动脉仍无搏动,可判定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3)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挤压效果的基本保证.使受伤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受伤者一侧肩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受伤者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人胸骨压陷3-5cm,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离开胸壁。操作频率为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时间和放松时间相等。(4)胸外按压与口对口人工呼吸同时进行时,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15次后吹气2次,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反复进行。同时现场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及时将详细情况通知应急指挥长,指挥长通知各应急小组赶往事发现场进行急救,指挥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外部资源的援助。

3、通讯联络组负责人在接到指挥长的通知后,立即与现场保持畅通的联系,根据受伤人员的情况与电厂、地方政府、医院、公安等部门联系,并根据指挥长是否需要外部资源的援助的决定与相关部门联系。

4、救护应急组在接到指挥长的应急通知后,在负责人的带领下准备好担架、急救药品赶往预警地点,并通知医院做好接受伤者的准备。

5、抢险救灾组在接到指挥长的应急通知后,在负责人的带领下准备好受伤人数的担架及其它必需品和绳索、铁锹等工器具赶往事发地点。

6、后勤保障组在接到指挥长的应急通知后,在负责人的带领下准备好备用担架及必需品和所需抢险救援物资赶往事发地点。

7、事故后的恢复:当事故受伤人员得到救护后,指挥长应决定终止应急,恢复正常秩序。并做好确保不会发生未经授权而进入事故现场的措施(如悬挂安全警示牌、专人安全哨等),继续安排人员在事故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同时,针对爆破事故受伤人员得到救护的实际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以及做好对本次应急的调查、记录,并评估本次应急反应中需改进的问题,重新进入应急程序。

八、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1、爆破安全施工人员,必须具备高度责任感,遵章守纪,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熟悉爆破程序及技术要求,有较全面的爆破安全生产管理、操作素质。

3、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爆破工严格执行戴安全帽,穿胶鞋,严禁穿拖鞋,不带安全帽上岗。

4、爆破装药现场,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撒离现场。

5、领装、运卸管应专人负责,保管押运使用,严禁炸药、雷管混运、混装、混管,剩余炸药、雷管应当时及时退还仓库。

6、严格执行爆破时间,有专人指挥,爆破警戒区要有明牌派出专人负责疏散,准时发出起爆,解除等信号。

7、随时组织安全爆破常识教育及检查工作,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保障爆破安全工作的开展。

8、爆破安全程序:爆破前的准备爆破药品的领取及押运

现场的验收、装药、堵塞、监炮起爆前的警戒防护信号疏散起爆爆破后的清场退库。

九、安全爆破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集中管理,统一指挥,明确岗位,责人到人,奖罚分明。

2、严格填写当日爆破领用单,专人负责,经主管签认,方可向项目部材料科领料,严禁虚报,涂改,实报实领,保质,保量,当面点清。

3、领运车辆专人押送,严禁炸药,雷管混装,运送工作地点后,全面检查作业面,了解炮孔数量,装药量,准确分配存放、装药标准。

4、认真布置爆破工各个操作工序及技术规范,疏散无关人员,严格把好装药及起爆前的安全防范程序。

5、根据现场状况,注意以下三点:A、炮眼方向;B、装药量;C、防护设施。

6、爆破时,严格按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中规定距离疏散所有人员。根据现场的炮眼数量及药量,准确采用点火人员规定,准确发出点火信号。

7、警戒措施,严格按照项目部规定统一时间爆破,积极配合,认真执行项目部规定的爆破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爆破警戒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对可能通向放炮点各道路口,警戒区内布置驱散岗哨。发出疏散信号、检查、准确发出疏散安全点火爆破信号。

8、警戒信号规定:

(1)值班人员应有明确标志。

(2)A、明显警戒牌;B、挂上红旗标志,C、夜间红灯标志

D、指挥人员使用对讲机,严禁来往车轮、人员入炮区。

(3)A预告疏散信号;B、起爆信号;C、解除信号。

9、对违章违纪现象,轻者给予批评警告,责令整改,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0~1000元罚款,开除爆破资格,或追求法律责任。

十、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1.安全目标及措施:

安全目标: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交通事故为参加本项目爆破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有安全员监督,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3)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作业。

4)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岗哨和警示标志。

5)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的人员必须撤至500m外的安全地点。

6)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7)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8)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禁在放炮现场或库房内进行。

9)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天所需爆破器材用量。由施工员核定当天用量、填写领料单或准领证,交工区长签字后,方可到炸药库领取。

10)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等。

11)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水、用电。

12)人员到位持证上岗

爆破人员须持证上岗,爆破人员须进行专业培训,取得合格的上岗证。

2、爆破器材管理

1)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员工担任。

2)仓库保管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领发制度,保管好库内的爆炸物品。具体任务是:

负责爆破器材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

负责按照领导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爆炸物品;

负责建立和填写收发爆炸物品的工作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负责仓库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防盗、防火、防爆、防鼠等措施。

负责仓库房内发生的紧急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

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患。

3)仓库看守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被盗、火灾、爆炸等危及仓库安全的事件发生,确保库房万无一失。具体任务是:

对进入仓库区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闲杂人中进入仓库区,防止将火具、火种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仓库区。

定时对仓库房和周边的防护网、围墙、报警设备进行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清除隐患。

对发生的火灾雷击、漏雨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减少损失;对发现的盗窃、破坏案件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改进工作。

4)每个爆炸物品仓库应选派2名及以上的看守员担负守库任务;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查。

5)爆炸物品库必须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治安防范措施及发生爆炸、火灾、水灾、盗窃及意外性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处置预案。

6)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收存、发放应按制度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

7)爆炸物品要按其性质分类专库存放,严混杂存放。

?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LJ02项目部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篇2:爆破器材使用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雷管炸药采购制度。炸药雷管及相关物品采购由矿领导指定专人到广丰县公安局指定地点购买,严禁私自买卖、转让他人。

2、雷管、炸药的运输必须有专人押运,严禁雷雨天运输爆破器材。

3、爆破器材库要有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心强,而且懂得一定爆破器材知识、熟悉爆破器材性能的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4、爆破器材进库时,炸药和雷管要分开库房堆放,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爆破器材库要做到通风良好,堆放整齐、清洁卫生。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爆破器材库四周要建筑围墙,围墙以内及围墙外围10米以内不得有枯草和其它易燃物。库房内严禁有明火、明电照明,并要备足一定数量的防火器材。

6、非爆破器材库房管理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内,爆破器材库不准带各种金属工具、点火工具或武器进入,库房内严禁吸烟或生火。严禁在库房内住宿或进行其他活动。

7、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要及时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领退爆破器材必须由爆破员亲自担任,数目必须当面点清,并在领退料单上签名盖章。领退爆破器材时不得拥挤,禁止进入库房内。

8、库房发出的爆破器材,应是煤矿许用的安全爆破器材,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一律禁止发放使用。

9、炸药、雷管领出后,必须分别放在固定专用的炸药箱内(炸药、雷管必须隔开),禁止放在其它容器内运送(如装在衣袋内)。其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当天内爆破员必须及时退回爆破器材库,不准交班使用,不准存放在井下工作面或存放在私人的房间内,更不准带回家。

10、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11、爆破员在领到爆破器材后,必须及时锁好爆破器材后,并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乱放,也不得将爆破器材存放在井口旁、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更不能将爆破器材转交他人。

12、携带爆破器材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沿井筒上下,运送爆破器材应走人行道和其它安全的巷道,尽可能不在人员、车辆来往频繁的巷道内行走,严禁将炸药、雷管放在矿车上同时运送。

13、几个人同时运送,人与人之间间隔10米,爆破器材不能和动力线、电线、电话线和其它金属物接触。

14、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爆破施工和未经批准的非爆破区不得爆破。

15、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待危险区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16、井下爆破器材消耗单必须经当头班组长和瓦检员签字才能生效,地面爆破器材消耗单必须经分管的领导和安全员签字才能生效。

17、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乱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或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18、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由矿领导会同当地公安机关给予烧毁,并要把烧毁的爆破器材及时登记造册,办好有关手续以作备案。

19、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和发生爆炸事故等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篇3:矿爆破器材专项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井下采、掘工作面安全使用好炸药、雷管爆炸物品,特制定我矿2010年爆破器材安全使用专项措施。

?一、火工品运输安全措施:

1、运输火工品的人员需有经过上级公安部门培训的人员担任,特殊情况要安排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火药性能的人员负责押运。

2、严禁在火工品附近用烟火和带电物品。

3、炸药、雷管要用箱单独运送,不得和其它货物混装。

4、运输火工品的人员在入井前不得在人多地点逗留。

5、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及时的退回到火药库中,并办理退库手续。

二、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1、雷管在发放前必须要进行导通检查。

2、按计划用量当班发放。

3、爆破员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证领取清退单领取。要先登记后发放,库管员必须坚持“五不发”投制度。

4、爆破员领取火工品必须有专用工具(药包、管箱)否则不予以发放。

5、各单位当班的火工消耗,实际用量要由当班生产班、组长负责签字,每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交库,严禁个人私埋或带上井上,退交时放炮员和库管员要当面点清。

6、库管员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按号序搭配发放,放炮员必须服从库管员的管理。

7、如用矿车运送火工品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把钩工,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8、运送火工品时,严禁行人。

三、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

1、库内消防设施齐全,有灭火器、水源、沙子、水桶、锹、镐,库内通讯设施畅通无阻。

2、库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巡视库区,严防坏人破坏。

3、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情况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火药的支出与库存数字要记入交接班记录,并要有交接双方签字。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上级机关检查时应有矿有关人员带领或持保卫部门证明并在外来人员登记本上进行登记,方可入库。

5、如发生爆破器材损坏、丢失、被盗,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库管人员禁止穿化纤制服工作,严禁任何人带打火物品、非防爆物品进入存放炸药、雷管的硐室。

?四、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1、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和储存室,必须符合要求,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储存。

2、井下爆破器材库要求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储存(炸药储存不得超过三昼夜的需要量,雷管储存不得超过十昼夜的需要量)或按公安核发的数量储存。

3、爆破器材的保管,必须按不同规格、品种分别存放,并挂标志牌,包装要完整,摆放要整齐、牢固,便于清点库内物资,禁止存放其它物品。

4、库内要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地面无杂物,库区无垃圾,保证爆破器材不受潮变质等现象。

5、库内严禁有老鼠,并有防鼠措施,地板要有木质地板,必须有防静电措施。

6、交回入库的废旧炸药雷管(含经导通查出的瞎管)及时交公安部门销毁。销毁时应采用爆破方式,严禁燃烧、埋藏。

?五、井下爆破安全的一般要求: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由采煤队放炮员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及时交通风科。

2、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要符合《规程》的要求,爆破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4、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由矿总工批准的专项措施。

六、掘进工作面火工品管理专项措施: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

2、领取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加锁的木箱内,木箱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木箱和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3、放炮前必须掩护好电缆、设备等,认真检查迎头支架的完好情况,对距迎头10m范围内支护进行加固。4、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数量,以当时当地所需数量为限。

5、放炮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接触。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6、严禁边打眼、边装药,放炮母线和电源线不能处于同一帮,母线必须避开电源线,同时炮泥的充填必须符合要求,水炮泥必须坚持使用,放炮警戒距离:直巷中不得小于75m,拐弯巷道中不得少于50m。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当回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8、放炮前由班组长指定专人在所有通向放炮地点的巷道设好警戒,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没听到撤离通知前不得离岗。

9、放炮不响查找原因时,必须把母线从炮机上摘下扭结成短路,随身携带炮机钥匙,15min后方可由放炮员边收线边查找原因。

1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在起爆药卷中的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出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1、打眼放炮严格掌握好炮眼的角度和深度,按规定装药,反向装药,反向爆破,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12、其余事项严格按<>中有关<>执行。

七、采煤工作面火工品管理专项措施

1、放炮员必须经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合格证者严禁从事放炮作业。

2、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和《作业规程》,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严格执行火工品入箱制度和瞎炮处理制度。

4、装药只能由放炮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5、顺槽内运送火工品时雷管由放炮员用专用的箱子携带,火药由其他人员携带,不准由一人混装混运。

6、装卸火药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和冲击。

7、放炮员领取火工品时,领药票据必须经当班班长、安全员签字,必须持有本人的放炮证。

8、当班消耗的火工品要经班长、安全员当面核对签字后方可退库,严禁个人私自存放,严禁把火工品带到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