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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塔吊交叉施工作业专项方案范本

2024-07-13 阅读 7486

一、工程概况

凯乐桂园S-1号、S-2号楼,位于武昌楚康路边,由武汉凯乐宏图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由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建筑总面积约80000平方米,其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地上部分S-1号楼为27层,S-2号楼为5层商铺,地下为1层地下室,S-1号楼建筑物檐高99M。塔吊安装在S-1号楼旁边,分别1号塔吊安装在5轴,2号塔吊安装在19轴,离建筑物5米。

二、塔吊安装现状

根据施工现场地条件及工程进度,本工程塔吊安装现状为:1#塔吊高度为110米;2#塔吊高度为120米,1#塔吊与2#塔吊塔吊基础底标高在同一标高上。

三、塔吊交叉作业概况

1#与2#塔交叉。

四、塔吊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施工过程中各台塔吊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米;

2.相互交叉的塔吊运转时吊钩绳与大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

3.吊装发生矛盾时各塔塔司和指挥要做到安全礼让,原则上轻钩躲让重钩,不得有意阻碍其它塔吊运转;

4.严禁多台塔吊同时在交叉区域内吊装作业;

5.各台塔吊的大臂回转时,小车的安全幅度为20米,严禁在幅度外转臂;

6.各塔吊的起重臂或平衡臂进入交叉区域时,塔司、指挥人员及监护人员都要精力集中,回转不得施工高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7.塔司在做每一动作之前都要先鸣笛;

五、塔吊指挥人员安全措施及塔吊机组安全施工措施

1.施工单位为每台塔吊配备专职指挥,施工单位在各塔吊交叉区域内设立监护哨,防止令出多人,造成混乱碰撞,监护哨负责交叉作业塔吊的安全运转,监督各塔吊指挥的指令,发现指挥错误或存在碰撞隐患时及时向指挥和塔司发出停止信号。指挥要专人负责,佩戴明显标志,站在明显位置,发出的信号要区别于其他指挥的信号。指挥和塔司要服从指挥监护人员的指挥。

2.指挥和监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指挥人员和指挥信号必须旗语、信号同时进行。任何非塔吊指挥人员不得指挥塔吊运转。各塔吊的指挥人员应从佩戴袖标或安全帽上明显区别开,不得混合指挥其他塔吊。塔吊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循“塔吊十不吊”的规范。严禁违章指挥。

3.施工单位安全措施

4.施工单位合理设置各塔吊的吊物区,严禁在交叉区域内设置塔吊吊物区。施工单位应根据塔吊的安全高差合理安排施工禁地,提前与塔吊单位协商、安排塔吊顶升附着计划。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供足够的正常维修、保养时间。施工单位应负责协调塔吊的安全高差。

5.塔吊机组安全施工措施

6.机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作业。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上岗作业。塔吊司机要明确本塔吊指挥人员的佩戴标志。塔司要从服从指挥信号,不得擅自操作。对错误的信号和非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有权拒绝操作。严禁非塔吊司机上塔操作。塔吊每次运转前,机组人员必须进行空运转,确保塔吊正常运行。起升、回转、变幅应分别进行操作,严禁多项操作同时进行。塔吊运转完毕要将大钩提升到最高限度,小车拉回起重臂根部,起重臂停放位置不得影响其它塔吊的正常运行。

7.施工单位要召开专门的安全布置会,对塔吊、指挥及监护人,施工单位要召开专门的安全布置会,对塔吊作业人员进行特殊安全交底。

篇2:塔吊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及要求:

为确保塔吊的运行安全,避免塔吊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因此制定有效的防碰撞尤为重要。项目部特制定防碰撞措施

一、塔吊安装定位。交叉高度,回转角度的控制

1、基础定位。除应满足生产要求,其设备维修单位应重点考虑每台塔机臂架端与其他台数塔身之间至少2米的距离。

2、安装高度控制。在塔机与多台塔机之间的有效工作高度应确保在3米,在塔机安装高度与其邻建筑物不少于3米。以后每次升节的高度应保持在3米高差。

3、安装时回转角度的控制。塔吊可在1.5圈范围内装置极限限位,可进行360度回转操作。同时,塔吊在回转角度受特别控制时(低于临近建筑高度),当6级以上强风来临前,应停机操作并前臂和塔身四周采取固定措施,以防横向风力的破坏。当6级风以下每次停机操作前臂端部可采取临时拉接固定措施,以防塔机受侧风力自由回转撞击临近建筑物。

二、使用过程的控制

1、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上岗前,设备维修单位应重点就交叉防碰撞措施对其每个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邻近的项目部发生塔吊交叉作业时应进行协调。)

2、塔机前臂必须设置米数牌、警示电笛、障碍灯。

3、夜间施工应开启照明灯,并开启所有障碍灯,确保前臂障碍灯的工作正常。

4、每班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吊钩及吊索完好情况,并对起吊性能进行空载试车,检查各主要限位开关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5、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专心认真准确判断,并给与指令回复,在未弄清楚指令时严禁操作;操作人员在互相之间驾驶应按规定的指挥信号的要求进行操作。

6、在塔吊与多台塔吊前臂相对运行水平距离10米时,应减速并采用1档运行,与其他塔吊小车必须往后退20米范围之内,进行避让。

7、多台塔吊与周围建筑物距离10米时,应停止回转操作。

8、塔吊起吊重物各端部应将重物离高压电线,垂直距离3米高度的位置时,停止下降,待重物稳定后,再垂直缓慢下降。

9、操作人员在下班后,应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下班。

10、其他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实施。

篇3:多台塔吊交叉施工安全措施

多台塔机交叉作业时,除满足自身塔机的安全规程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两台搭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如果两台塔吊距离不能满足此条件时,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处于低位的塔机,其回转限位应调至小于一圈,臂端部距高位塔机的塔身面2米左右时起重臂应停止转动。

(2)指挥人员及司机,应根据当时风力、起重臂的惯性及时采取停转措施,尤其是夜间作业应严格按此要求进行施工。

(3)塔机停机后应采取地锚牵拉措施,使起重臂的不能与高位塔机的塔身碰撞。

2、处于高位的塔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塔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米。

3、每班作业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进行交接手续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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