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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施工方案

2024-07-13 阅读 1853

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述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西南交大大学犀浦校区东入口处。计划建设工期90日历天,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主要的验收规范

2.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2.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3、地方其他相关规定

三、编制说明

1、本专项方案在施工中用于指导现场的施工生产。

2、本专项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工程实际情况及现有施工条件,本着充分利用和发挥我公司现有施工实力及技术特长,体现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的特点为原则来编制,以指导本工程施工,达到快速、优质、高效、安全的管理目的。

1、工程特点:

1.管材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重型排水管(Ⅱ级管);

2.钢筋混凝土管工程在施工组织安排上要充分考虑与道路工程施工的配合,确保不影响主体工程的进度;

3.管道接口直接关系到系统的闭水性能,是排水管道施工的关键工序,必须严格依照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

2、工程材料准备:

1.材料部门按项目经理部的要求:按材料计划清单及时采购材料。

2.材料应有材质证书,设备应有说明书和合格证。

3.各种材料设备严格按其要求妥善存放保管,在临时征用地建库房及堆放场地。

4.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定货时应注明管顶覆土深度。

机工具准备:

供应部门按计划清单备齐施工所需的各种机具、工具,并送到现场或施工驻地。

4、施工方法:

施工程序:测量放线→沟槽开挖→地基处理→砂砾垫层→管道平基→管道安装→接口处理→管座浇筑→闭水试验→分层回填→地面恢复。

在垂直方向上采用先深后浅的施工原则。

4.1测量放线

测量放线前由专业测量工程师对甲方提供的控制桩点进行复核,然后引水准点并报甲方及监理审核。

按设计施工图对管中心线和地面标高进行实测,记下实测数据,每隔20米钉设标记桩并加以保护。

按设计图中设计边坡坡度算出沟槽上口宽度,然后以两管中心线为准两边平分即为沟槽边线,用白灰作标记,施工按此线开挖管槽。

4.2沟槽开挖按招标书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开挖沟槽,我公司拟采用机械开挖,工字钢、槽钢、木板支护的方法施工。

开挖沟底比设计基底每侧加宽0.5米,以保证基础施工和管道安装有必要的操作空间,开挖弃土置于挖沟边线1米以外,以减少坑壁荷载,避免对坑壁的扰动,保证基坑稳定。

沟槽开挖期间还将加强对其标高的的测量,以防止超挖,机械开挖至设计管底标高以上0.2米时,即停止机械作业,改用人工开挖至设计标高。

对于较深的沟槽,若有明显的积水现象,将在沟槽边侧设置宽为20cm,深为15cm的排水边沟,并且每隔30米左右在槽底边外设一口径为60cm,深为50cm左右的排水集井,水流坡度大于1%,同时在排水集井处用污水泵进行施工排水。

当开挖沟槽深度超过2米,且地质情况较差时,需对开挖坑壁进行支撑。

4.3地基处理

管沟开挖完毕,如发现管基地质情况良好,则按规定对基底进行整平,清除沟底杂物;如遇软弱地质情况、地下水或下瀑雨等情况。则应会同建设、设计、监理、质监单位进行研究,确定基础处理方案。以设计院的设计变更通知的形式明确基础处理方案。我单位将严格按照设计变更通知的要求,作基础处理的施工。

4.4砂砾垫层

管基下砂砾石层厚度采用200mm,但当管基下为砂卵石时可取消砂砾石层。

4.5管道平基

开挖完成并报监理验槽合格后,重新放线定位,采用J2光学经纬仪控制管道中心线;用J2光学水准仪直接架在沟底测量,每5米一个测站,控制高程,钉设中心桩及高程控制桩,核准后及时支模浇筑砼垫层。

4.6管道安装

养护待垫层强度满要求后,用墨斗弹放管道中线进行管道安装。安管前检验管道成品,质量要求内外表面无露筋、空鼓、蜂窝、裂纹及碰伤等缺陷。下管时从下游开始,承口位于上游方向,采用吊车安装并设专人指挥。测量人员跟班作业,负责控制管道中线及高程;校正、稳固管道采用预制砼垫块(其标号与基础砼标号一致),禁止使用木屑或碎砖块代替。

4.7接口处理

污水管道采用沥青油膏接口(S222/30-2),安管前将接口部位清洗干净,并在承口内底及插口外底涂满沥青油膏,然后用起重机吊起管,将插位对正于装好的另一管的承口位,用卷扬机将管徐徐拉入,牵引应缓慢进行,用力均匀,顶压并内外填缝、抹口,要求填打饱满密实;雨水管道采用石棉水泥接口(S222/30-11),要求顶压均匀紧密,及时校正。

4.8管座浇筑

根据设计要求,管基覆土小于3.5米时,采用120度混凝土基础,详95S222/-5;管顶覆土位为4.0-6.0米时,采用180度混凝土基础,详95S222/-6;管顶覆土大于6.0米时,采用180度混凝土基础,基础中各数值按以下确定:

C1=C1'(标准图中C1值)+130;

C2=C2'(标准图中C2值)+100;

B=B(标准图中B值)+600。

接口完成后,按以上要求进行管道包封立模,要求模板安装稳定牢固,接缝平顺密实并满涂脱模剂。砼采用机械搅拌,严格按配合比下料,注意控制塌落度;浇灌砼前用纯水泥浆涂刷管身以保证粘结度,浇灌时从管道两侧错开进行,振捣均匀确保管底密实饱满。

4.9防腐

位于高程6.0米以下的钢筋混凝土管(包括管基础),外壁采用FCS55-53氰凝防腐材料,普通级防腐,漆膜厚度130微米。

位于高程6.0米以下的管道附属井外壁防腐处理做法同钢筋混凝土管外防腐。井底板垫层面作一毡二油隔离层。

4.10管道附属井砌筑

管道附属井砌筑详《厂平面管道工程量及材料表》中要求,检查井井盖采用重型井盖,检查井所接管道管内底高程若图中无注明,则与井底标高相同。检查井内所接管道(雨水口连接管除外)跌差大于1米时,则在井内设150mm混凝土垫层,混凝土标号为C30。检查井身采用M7.5水泥砂浆满浆砌MU10砖,要求灰缝均匀、砂浆饱满无通透,砖块砌筑前浸水润湿;流槽与井身一起砌筑,同时安装爬梯,均采用铸铁爬梯,控制好爬梯间距。所有检查井按有地下水考虑,内外勾抹20mm厚1:2水泥砂浆至井面,防止地下水渗漏。井盖及井座安装注意保持水平,路口处井盖与路面处齐平,绿化带内井口比地面高15cm。

4.11闭水试验

污水管道施工完毕并达到一定强度后,及时分段进行闭水试验,按规范查出各种管径的允许渗水量标准,比较实际渗水量和允许渗水量。

4.12分层回填及地面恢复

闭水试验合格后立即清底回填,防止暴露时间过长或遇水浸泡。回填从管道两侧平衡进行,回填土使用外运的均质砂性粘土并分层夯实(每层20cm),管身周围50cm范围内采用打夯机夯实,然后用14T压路机碾压至满足密实度要求为止(胸腔部分填土不小于95%,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小于85%,但当管道位于道路下时,应不小于87%,管顶50cm以上范围内不小于95%)。回填时每压实层进行密实度取样,经检验合格再进行上层回填。

篇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排水管理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排水管理处安全生产各项责任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教育与经济惩处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惩处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惩处;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加倍惩处。

第四条排水管理处对所有职工安全生产奖惩实行百分制原则,即对职工采用打分的方式进行奖励和惩处,所有职工每年初始分数为一百分,奖励加分,惩处减分。对正式职工奖惩限制最高分为130分,最低分为0分,年终时对个人安全生产得分进行统计,实现安全生产得分与年底奖金挂钩。劳务派遣用工每年安全生产得分80分以上者为合格,低于80分则予以辞退。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排水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部门和个人实行奖励:

(一)安全生产成绩显著,全年无死亡、重伤、轻伤、火灾等事故。

(二)无未遂事故,无违章指挥现象。

(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装置有重大改进,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难题,对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有突出成绩者。

(四)在紧急情况下,由于采取了应急措施预防或避免了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及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五)发现重大隐患、事故苗头,能够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事故或减轻事故严重程度。

(六)对发生的各种重大事故,能够积极抢救,从而减轻了事故严重后果或避免事故扩大有较大贡献。

(七)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创新,改进重大安全因素,其成绩突出者。

(八)坚持原则,勇于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作斗争,反违章成绩显著者。

对具备上述条件其中之一者,可根据成绩和贡献大小,按下列办法奖励:

(1)处安全生产大会通报表扬。

(2)象征性表奖,授予安全标兵称号。

(3)嘉奖:对个人安全生产得分进行加分。

(4)可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部门。

第三章惩处规定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部门和个人实行惩处:

由于安全生产管理不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不严,发生轻伤、重伤或死亡事故和出现“三违现象”的部门或个人,按下列标准进行惩处。

(一)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含恶性斗殴),经安全生产科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认定,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应负领导责任,处安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安全生产扣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造成非人身伤害的事故(工艺、设备事故等),经安全生产科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认定,处安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主管负责人、班组长安全生产扣分,最终惩处按处安委会意见执行。

(三)发生责任事故时,本着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除了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事故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最终惩处按处安委会意见执行。

(四)对“三违”或犯有对安全生产不利的行为者,将视情节予以安全生产扣分,具体实施参照本制度附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处安委会讨论惩处意见。

(五)经排水管理处年度绩效考核,部门或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岗位责任制度不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不彻底、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报告、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安全生产考核不及格、发生安全违章事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

第五章惩处细则

第八条?劳动纪律

1.?禁止在厂区内乱扔垃圾,违者扣除1分。

2.?严禁当班期间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项,违者扣除1分。

3.?严禁在工作区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扣除1分。

4.?未及时、认真、准确的填写运行记录及报表,每发现一次,扣除1分,由报表责任人承担。

5.?各类会议、集体活动、培训、考核、讲座等,无特殊理由必须参加,如需请假必须提前,无故不参加的违者扣除1分。

6.?污水处理厂人员及各部门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保证通讯正常可靠,通知或紧急事件必须随叫随到,如因通讯不正常导致的后果,对责任人扣除1分。

7.?各班组卫生责任区需按要求打扫干净,同时注意保持,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后仍不改的,对负责班组全员扣除1分。

8.?加强公共节能,合理使用办公及生产物资,办公楼内发现不爱惜物资、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按岗位每次对责任者扣1分。

9.?各类考核补考未合格者对不合格者扣2分。

10.严禁不戴安全帽,不穿劳保工装进入生产厂区,着装要合乎规范,安全帽帽带必须系紧,女士长发者必须将长发盘于帽内,违者扣除2分。

11.厂站等工作区、禁火区,严禁吸烟、动火,违者扣除2分。

12.各类生产物资、消防灭火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除正常使用消耗的,因人员误使用、误操作发生损坏或丢失的,对责任人扣除2分。

13.严禁故意破坏生产设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设施,如有违反,当事人除照价赔偿以外,另扣除2分。

14.污水处理厂班组成员应当服从班组长、安全员和厂技术员合理的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者,经班组长、安全员和技术员上报厂安全员核实后,对当事人扣除2分,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15.严禁综合楼工作人员未经批准私自将办公室提供给班组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对班组人员按脱岗处理,同时对相应责任人扣除2分。

16.门卫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发现一次扣除2分。

17.严禁睡岗、窜岗、脱岗,违者扣除5分。

18.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扣除5分。严禁岗上喝酒,违者扣除10分。以上情况当日不得上岗,均按旷工处理。

19.严禁偷拿、盗窃、窝藏公共及私人财物,如有违反对当事人扣除5分,退回财物或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严禁发生各类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如无理取闹、争吵打架、寻衅滋事、聚众赌博等,对当事人扣除10分。

21.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按出勤制度进行处理。

第九条?生产运行

1.?电路走线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违者对责任人扣除1分。

2.?生产现场和检修现场配备的各类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扣除1分。

3.?全厂人员都有相互监督监护的权利和义务,发现违章应及时制止并上报,否则对责任人扣除1分。

4.?人员在岗值班期间,随时使用对讲机保持联络,到偏远或噪声较强的工段处理问题时,必须向班长汇报,违者对责任人扣除1分。

5.?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对责任人扣除1分。

6.?严禁高空作业时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对责任人扣除1分,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7.?厂区、车间内各类电动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由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或者指定人员进行操作,违反规定者对责任人扣除1分,违章指挥者,对责任人扣除2分。

8.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对责任人扣除1分。

9.?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架设者对责任人扣除1分,对违章指挥者扣除2分。

10.污水处理厂、站区配备的各类消防器材、装备,实行定人定量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违者对责任人扣除1分,班组和部门负责人未督促检查到位对责任人扣除2分。

11.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未按要求进行交接班工作、工作交接不清、责任不明、互相推诿扯皮者,对责任人扣除2分。

12.对未按时巡检、巡检不到位或故意缩减巡检内容、巡检项目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除2分;巡检发现隐患未及时记录上报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除2分。

13.非电气维修员,严禁从事电气维修作业,违者对责任人扣除2分。

14.现场不听从安全人员指正,违者对责任人扣除2分。

15.严格执行落实各项安全岗位责任制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有违章、违规操作者,对责任人扣除2分,对违章指挥者扣除3分,造成事故及相应损失者,按处安委会意见进行处理。

16.对维修中的设备,需及时挂好警示牌,禁止任何人启停,违者对责任人扣除3分,对产生的后果视情节轻重由处安委会研究处理决定。

17.事故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必须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谎报,如违反,对责任人扣除3分。

18.进入工艺处理区各工段进行巡检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后方可进行正常的工作,违者每次对责任人扣除4分。

19.严禁误操作,操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发现有操作失误时,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根据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由处安委会研究决定惩处程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误操作,如造成工艺影响或设备损坏,对责任人扣除5分,损坏的设备由处安委会决定赔付金额。

20.各班班组长和安全员应当履行其岗位职责,起到督查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至事故现场,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按程序上报相关负责人,未履行其职责的由处安委会研究决定其惩处程度。

21.各部门负责人及技术员应当履行其岗位职责,完成厂各项生产任务,未履行其职责的由处安委会研究决定其惩处程度。

22.因操作失误导致跑水(漏水,淹设备)事故,停电事故等,造成对生产影响的事故,由处安委会研究决定其惩处程度。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处安委会办公室在处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制度的奖惩执行与落实工作。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规定的其他违章行为,由处安委会根据具体影响情况决定惩处程度。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由处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篇3:某校区给排水管理制度

校区给排水管理制度

1、给排水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校区内的供水系统,如:水管、水池、水箱、水泵开关阀门及分阀门位置。

2、应定期巡视水泵操作是否正常,供水系统有无损坏或滴漏,水箱是否清洁,必须定期清洗水池,每三个月清洗水箱一次,以保持清洁。

3、发现水管爆裂时,必须尽快关上相关阀门;大水管爆裂时,则总阀门关闭,并及时发出通告,立即安排抢修。

4、注意水池的保养,预防破裂和渗漏,并且紧盖水池,防止蚊虫孳生。

5、救火用的输水设备要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应立即维修;严禁将消防设备移为它用。

6、经常检查沟渠及沙井是否畅通,及时清理渠道盖上的垃圾,以防止下雨时渠水受阻而向外溢。

7、楼宇外墙的公用下水管发生破裂,应立即维修。

8、楼宇底层沟渠有臭味时,应立即检查及维修。

9、接到自来水公司发出的停水通知时,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发出通知,使师生有所准备。

10、化粪池每年检查四次,写出书面材料,制定抽粪方案,并做好记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