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安全值日:安全生产责任制
装饰公司安全值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施工负责人做好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好当天日记和交接班记录。
二、检查监督工人遵章守纪,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制止不听的有权通过工地安全员按规定执行处罚。
三、负责检查和维护当日施工现场和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四、督促施工人员正确穿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五、发生事故及时抢救和保护现场,并即刻报告施工负责人。
附:公司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宗旨,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公司特制定以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1、每月25-28日为公司月安全检查。每季末25-28日为季安全检查期。每年12月25-28日为安全检查期。
2、参检部分月检由公司安全科人员组织进行。季检和年检由分管领导带队并抽调有关科室分成若干小组进行检查。
3、检查工作依据
(1)部颁JG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2)《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实施细则》
(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奖罚以及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检查内容(含不定期检查)
(1)内业检查
A、开工前检查工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B、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有否针对性,以及工程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方案,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计划。
C、工地施工临时用电。
D、组织的设计方案。
E、工地设置专职安全员计划并呈报公司审批。开工后依工程进度检查:
A、工地安全技术分部、分项交底记录。
B、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记录。
C、班前安全活动及隐患整改及活动记录。
D、工地安全设施搭设及验收手续。
(2)外业检查:根据工程进度,检查以下内容:
A、工地用电:专人管电、用电、电气设备均实行一机一保护。
B、各种安全设施是否完整齐全。
C、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在正式使用前由经理报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办理验收手续,未经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篇2:安全值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同施工负责人作好当日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工作。作好当天的日记和交接班记录。
2、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章守纪,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对制止不听的有权通过工地安全员按规定执行处罚。
3、负责检查的维护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报告施工负责人,并督促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4、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或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5、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