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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公司服务规范手册(3)

2024-07-13 阅读 6580

装饰装修公司服务规范手册(3)

--第三章施工人员服务规范

一、工长岗位职责及规范:

01.负责管理现场负责人,全权对现场负责人的引入、替换、调整负责;

02.负责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维修全过程的服务;

03.负责工程款的领取及发放,并有权做出调整;

04.负责工程材料的供应;

05.负责向现场负责人和工人传达公司制度和精神。

二、现场负责人岗位职责及规范:

01.对每一个该现场负责人负责的工地进行全程监督;

02.对该工程的工艺、材料、人员负有完全责任;

03.对该工程的客户进行交流和服务;

05.负责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篇2:装饰装修公司工程管理人员服务规范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管理人员服务规范

一、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及规范:

对所属各机构进行全面管理;对不合格的施工队予以整顿/清除;对不称职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除名。

二、工程巡检岗位职责及规范:

负责所辖工程的质量、工期管理以及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协调客户、施工队、家装管家之间的工作关系。对设计图纸不全的工程有权不予开工。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工艺符合公司标准要求但客户未交中期款,工程巡检有权予以停工。

对工程质量有问题的工程有权责令施工队整改直至更换新的施工队。有权行使合理的处罚手段。